季羡林:我怎样写散文 | 写作课
我学习写散文,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如果说有一个散文学校,或者大学,甚至研究院的话,从年限上来看,我早就毕业了。但是事实上,我好像还是小学的水平,至多是中学的程度。
——季羡林《我怎样写散文》
文 | 季羡林
我从小就喜欢舞笔弄墨。我写这种叫做散文的东西,已经有50年了。虽然写的东西非常少,水平也不高,但是对其中的酸、甜、苦、辣,我却有不少的感性认识。在生活平静的情况下,常常是一年半载写不出一篇东西来。原因是很明显的。天天上班、下班、开会、学习、上课、会客,从家里到办公室,从办公室到课堂,又从课堂回家,用句通俗又形象的话来说,就是:三点一线。这种点和线都平淡无味,没有刺激,没有激动,没有巨大的变化,没有新鲜的印象,这里用得上一个已经批判过的词儿:没有灵感。没有灵感,就没有写什么东西的迫切的愿望。在这样的时候,我什么东西也写不出,什么东西也不想写。否则,如果勉强动笔,则写出的东西必然是味同嚼蜡,满篇八股,流传出去,一害自己,二害别人。自古以来,应制和赋得的东西好的很少,其原因就在这里。宋代伟大的词人辛稼轩写过一首词牌叫做“丑奴儿”的词: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要勉强说愁,则感情是虚伪的,空洞的,写出的东西,连自己都不能感动,如何能感动别人呢?
我的意思就是说,千万不要勉强写东西,不要无病呻吟。
即使是有病呻吟吧,也不要一有病就立刻呻吟,呻吟也要有技巧。如果放开嗓子粗声嚎叫,那就毫无作用。还要细致地观察,深切地体会,反反复复,简练揣摩。要细致观察一切人,观察一切事物,深入体会一切。在我们这个林林总总的花花世界上,遍地潜伏着蓬勃的生命,随处活动着熙攘的人群。你只要留心,冷眼旁观,一定就会有收获。一个老妇人布满皱纹的脸上的微笑,一个婴儿的鲜苹果似的双颊上的红霞,一个农民长满了老茧的手,一个工人工作服上斑斑点点的油渍,一个学生琅琅的读书声,一个教师住房窗口深夜流出来的灯光,这些都是常见的现象,但是倘一深入体会,不是也能体会出许多动人的涵义吗?你必须把这些常见的、习以为常的、平凡的现象,涵润在心中,融会贯通。仿佛一个酿蜜的蜂子,酝酿再酝酿,直到酝酿成熟,使情境交融,浑然一体,在自己心中形成了一幅“成竹”,然后动笔,把成竹画了下来。这样写成的文章,怎么能不感动人呢?
我的意思就是说,要细致观察,反复酝酿,然后才下笔。
创作的激情有了,简练揣摩的工夫也下过了,那么怎样下笔呢?写一篇散文,不同于写一篇政论文章。政论文章需要逻辑性,不能持之无故,言之不成理。散文也要有逻辑性,但仅仅这个还不够,它还要有艺术性。古人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又说:“不学诗,无以言。”写散文决不能平铺直叙,像记一篇流水账,枯燥单调。枯燥单调是艺术的大敌,更是散文的大敌。首先要注意选词造句。世界语言都各有其特点,中国的汉文的特点更是特别显著。汉文的词类不那么固定,于是诗人就大有用武之地。相传宋代大散文家王安石写一首诗,中间有一句,原来写的是“春风又到江南岸”,他觉得不好;改为“春风又过江南岸”,他仍然觉得不好;改了几次,最后改为“春风又绿江南岸”,自己满意了,读者也都满意,成为名句。“绿”本来是形容词,这里却改为动词。一字之改,全句生动。这种例子中国还多得很。又如有名的“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原来是“僧推月下门”,“推”字太低沉,不响亮,一改为“敲”,全句立刻活了起来。中国语言里常说“推敲”就由此而来。再如咏早梅的诗:“昨夜风雪里,前村数枝开”,把“数”字改为“一”字,“早”立刻就突出了出来。中国旧诗人很大一部分精力,就用在炼字上。我想,其他国家的诗人也在不同的程度上致力于此。散文作家,不仅仅限于造词遣句。整篇散文,都应该写得形象生动,诗意盎然。让读者读了以后,好像是读一首好诗。古今有名的散文作品很大一部分是属于这一个类型的。中国古代的诗人曾在不同的时期提出不同的理论,有的主张神韵,有的主张性灵。表面上看起来,有点五花八门,实际上,他们是有共同的目的的。他们都想把诗写得新鲜动人,不能陈陈相因。我想散文也不能例外。
我的意思就是说,要像写诗那样来写散文。
光是炼字、炼句是不是就够了呢?我觉得,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要炼篇。关于炼字、炼句,中国古代文艺理论著作中,也包括大量的所谓“诗话”,讨论得已经很充分了。但是关于炼篇,也就是要在整篇的结构上着眼,也间或有所论列,总之是很不够的。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引起文人学士足够的重视。实际上,我认为,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炼篇包括的内容很广泛。首先是怎样开头。写过点文章的人都知道:文章开头难。古今中外的文人大概都感到这一点,而且做过各方面的尝试。在中国古文和古诗歌中,如果细心揣摩,可以读到不少开头好的诗文。有的起得突兀,如奇峰突起,出人意外。比如岑参的《与高适薛据登慈恩寺浮图》开头两句是:“塔势如涌出,孤高耸天宫。”文章的气势把高塔的气势生动地表达了出来,让你非看下去不行。有的纡徐,如春水潺湲,耐人寻味。比如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开头的一句话:“环滁皆山也。”用“也”字结尾,这种句型一直贯穿到底。也仿佛抓住了你的心,非看下去不行。还有一个传说说,欧阳修写《相州昼锦堂记》的时候,构思多日,终于写成,派人送出去以后,忽然想到,开头还不好,于是连夜派人快马加鞭把原稿追回,另改了一个开头:“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这样的开头有气势,能笼罩全篇。于是就成为文坛佳话。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几十几百。这些都说明,我们古代的文人学士是如何注意文章的开头的。
开头好,并不等于整篇文章都好,炼篇的工作才只是开始。在以下的整篇文章的结构上,还要煞费苦心,惨淡经营。整篇文章一定要一环扣一环,有一种内在的逻辑性。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都要严丝合缝,无懈可击。有人写文章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前言不搭后语,我认为,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在整篇文章的气势方面,也不能流于单调,也不能陈陈相因。尽管作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的风格,应该注意培养这种风格,这只是就全体而言。至于在一篇文章中,却应该变化多端。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史上,出现了不少不同的风格:《史记》的雄浑,六朝的秾艳,陶渊明、王维的朴素,徐、庾的华丽,杜甫的沉郁顿挫,李白的流畅灵动,《红楼梦》的细腻,《儒林外史》的简明,无不各擅胜场。我们写东西,在一篇文章中最好不要使用一种风格,应该尽可能地把不同的几种风格融合在一起,给人的印象就会比较深刻。中国的骈文、诗歌,讲究平仄,这是中国语言的特点造成的,是任何别的语言所没有的。大概中国人也不可能是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个现象,一定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才摸索出来的。我们写散文当然与写骈文、诗歌不同。但在个别的地方,也可以尝试着使用一下,这样可以助长行文的气势,使文章的调子更响亮,更铿锵有力。
文章的中心部分写完了,到了结束的时候,又来了一个难题。我上面讲到:文章开头难。但是认真从事写作的人都会感到:文章结尾更难。
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我还是举一些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例子。上面引的《醉翁亭记》的结尾是:“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以“也”字句开始,又以“也”字句结尾。中间也有大量的“也”字句,这样就前后呼应,构成了一个整体。另一个例子我想举杜甫那首著名的诗篇《赠卫八处士》,最后两句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这样就给人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感觉。再如白居易的《长恨歌》,洋洋洒洒数百言,或在天上,或在地下。最后的结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也使人有余味无穷的意境。还有一首诗,是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结句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对这句的解释是有争论的。据我自己的看法,这样结尾,与试帖诗无关。它确实把读者带到一个永恒的境界中去。
上面讲了一篇散文的起头、中间部分和结尾。我们都要认真对待,而且要有一个中心的旋律贯穿全篇,不能写到后面忘了前面,一定要使一篇散文有变化而又完整,谨严而又生动,千门万户而又天衣无缝,奇峰突起而又顺理成章,必须使它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
我的意思就是说,要像谱写交响乐那样来写散文。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写篇把散文,有什么了不起?可你竟规定了这样多的清规戒律,不是有意束缚人们的手脚吗?我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清规戒律。任何一种文学艺术形式,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律,没有规律就不成其为文学艺术。一种文学艺术之所以区别于另一种文学艺术,就在于它的规律不同。但是不同种的文学艺术之间又可以互相借鉴,互相启发,而且是借鉴得越好,则这一种文学艺术也就越向前发展。任何国家的文学艺术史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也许还有人要问:“古今的散文中,有不少是信笔写来,如行云流水,本色天成,并没有像你上面讲的那样艰巨,那样繁杂。”我认为,这种散文确实有的,但这只是在表面上看来是信笔写来,实际上是作者经过了无数次的锻炼,由有规律而逐渐变成表面上看起来摆脱一切规律。这其实是另外一种规律,也许还是更难掌握的更高级的一种规律。
我学习写散文,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如果说有一个散文学校,或者大学,甚至研究院的话,从年限上来看,我早就毕业了。但是事实上,我好像还是小学的水平,至多是中学的程度。我上面讲了那样一些话,决不意味着,我都能做得到。正相反,好多都是我努力的目标,也就是说,我想这样做,而还没有做到。我看别人的作品时,也常常拿那些标准来衡量,结果是眼高手低。在50年漫长的时间内,我搞了一些别的工作,并没有能集中精力来写散文,多少带一点客串的性质。但是我的兴致始终不衰,因此也就积累了一些所谓经验,都可以说是一得之见。对于专家内行来说,这可能是些怪论,或者是一些老生常谈。但是对我自己来说,却有点敝帚自珍的味道。《列子·杨朱篇》讲了一个故事:
昔者宋国有田夫,常衣,仅以过冬。暨春东作,自曝于日,不知天下之有广厦、隩室、绵纩、狐。顾谓其妻曰:“负日之暄,人莫知者。以献吾君,将有重赏。”
我现在就学习那个田夫,把我那些想法写了出来,放在选集的前面。我相信,我这些想法至多也不过同负暄相类。但我不想得到重赏,我只想得到赞同,或者反对。就让我这一篇新的野叟曝言带着它的优点与缺点,怀着欣喜或者忧惧,走到读者中去吧!
我从小好舞笔弄墨,到现在已经五十多年了,虽然我从来没有敢妄想成为什么文学家,可是积习难除,一遇机缘,就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积之既久,数量已相当可观。我曾经出过三本集子:《朗润集》、《天竺心影》、《季羡林选集》(香港),也没能把我所写的这一方面的文章全部收进去。现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建议我把所有这方面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子。我对于这一件事不能说一点热情都没有,这样说是虚伪的;但是我的热情也不太高:有人建议收集,就收集吧。这就是这一部集子产生的来源。
集子里的东西全部属于散文一类。我对于这一种文体确实有所偏爱。我在《朗润集·自序》里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仍然保留原来的意见。中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国家,历史长,人才多,数量大,成就高,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相比的。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可能与中国的语言有关。中国汉语有其特别优越之处。表现手段最简短,而包含的内容最丰富。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就是,使用的劳动量最小,而传递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声调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有一些特点,最宜于抒情、叙事。有时候可能有点朦胧,但是朦胧也自有朦胧之美。“诗无达诂”,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
我为什么只写散文呢?我有点说不清楚。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给我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我当时恐怕也写过诗,但是写得并不多,当然也不好。为什么竟成为“诗人”了呢?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一些小伙伴几乎都已作古,现在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隐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欢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的时候,真正打动了我的心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简直是百读不厌,至今还都能背诵。我还有一个偏见,我认为,散文应该以抒情为主,叙事也必须含有抒情的成分,至于议论文,当然也不可缺,却非散文正宗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所谓“身边琐事”这个问题。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在解放前,反对写身边琐事的口号是一些进步的文艺工作者提出来的。我觉得,当时这样提是完全正确的。在激烈的斗争中,一切涣散军心、瓦解士气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许的。那时候确实有一些人想利用写身边琐事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消灭人们的斗志。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写身边琐事是无可非议的、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义正辞严、疾言厉色地来反对写身边琐事。到了今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对身边琐事应该加以细致分析了。在“四人帮”肆虐时期,甚至在那个时期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文坛上出现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学作品,凭空捏造,很少有事实依据,根据什么“三突出”的“学说”,一个劲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当然谈不到什么真实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时,然而,曾几何时,有谁还愿意读这样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认,文学艺术的精髓在于真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内容不真实,用多么多的篇幅,写多么大的事件,什么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词藻再华丽,气派再宏大,也无济于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学作品到了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出悲剧。我们千万不能再走这一条路了。
回头再看身边琐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写的确实是一些身边琐事,决不是国家大事,无关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挚、朴素,语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动读者,甚至能让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读者在内心深处起着共鸣。这样写身边琐事的文章能不给以很高的评价吗?我上面列举的那许多篇古文,哪一篇写的不是身边琐事呢?连近代人写的为广大读者所喜爱的一些文章,比如鲁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写的难道都是国家大事吗?我甚至想说,没有身边琐事,就没有真正好的散文。所谓身边琐事,范围极广。从我上面举出的几篇古代名作来看,亲属之情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亲属和朋友的生离死别,最容易使人们的感情激动。此外,人们也随时随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拨动人们心弦的事物,值得一写。自然景色的描绘,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读了这样的文章,我们的感情最容易触动,我们不禁就会想到,我们自己对待亲属和朋友有一种什么感情,我们对一切善良的人、一切美好的事物是一种什么态度。至于写景的文章,如果写的是祖国之景,自然会启发我们热爱祖国;如果写的是自然界的风光,也会启发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这样的文章能净化我们的感情,陶冶我们的性灵,小中有大,小中见大,平凡之中见真理,琐细之中见精神,这样的身边琐事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大大地去写吗?
今天,时代变了,我们的视野也应当随之而扩大,我们的感情不应当囿于像过去那样的小圈子里,我们应当写工厂,应当写农村,应当写革新,应当写进步。但是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个人的感受,我们的灵魂往往从一些琐事触动起。国家大事当然也可以写,但是必须感情真挚。那一套假、大、空的东西,我们再也不能要了。
这就是我了解的身边琐事。收在这一个集子里面的文章写的几乎都是这样的身边琐事。我的文笔可能是拙劣的,我的技巧可能是低下的。但是,我扪心自问,我的感情是真实的,我的态度是严肃的;这一点决不含糊。我写东西有一条金科玉律:凡是没有真正使我感动的事物,我决不下笔去写。这也就是我写散文不多的原因。我决不敢说,这些都是好文章。我也决不说,这些都是垃圾。如果我真认为是垃圾的话,当然应当投入垃圾箱中,拿出来灾祸梨枣,岂非存心害人?那是虚伪的谦虚,也为我所不取。
我的意思无非是说,我自己觉得这些东西对别人也许还有一点好处,其中一点。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朗润集·自序》中已经谈过了,那就是,我想把解放前后写的散文统统搜集在这一个集子里,让读者看到我在这一个巨大的分界线两旁所写的东西情调很不一样,从而默思不一样的原因而从中得到启发。可惜我这个美好的愿望格于编辑,未能实现。但是,我并没有死心,现在终于实现了。对我自己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情。可喜之处何在呢?就在于,它说明了,像我们这些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不管是“高级”的,还是其他级的,思想都必须改造,而且能够改造。这一点,我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的。今天,人们很少再谈思想改造,好像一谈就是“极左”。但是我个人认为,思想改造还是必要的。客观世界飞速进行,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的思想如果不改造,怎么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呢?这是我的经验之谈,不是空口白话。我相信,细心的读者会从这一本集子里体察出我的思想改造的痕迹。他们会看出我在《朗润集·自序》里写的那一种情况:解放前看不到祖国和人民的前途,也看不到个人的前途,写东西调子低沉,情绪幽凄。解放后则逐渐充满了乐观精神,写东西调子比较响。这种细微的思想感情方面的转变是非常有意义的。它至少能证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确实有其优越之处,确实是值得我们热爱的。它能让一个人的思想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甚至像南北极那样的变化。现在有那么一些人觉得社会主义不行了,优越性看不出来了,这个了,那个了。我个人的例子就证明这些说法不对头。这也可以说是我的现身说法吧!
细心的读者大概还可以从书中看到一种情况:解放前写的文章中很有一些不习见的词儿,这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在这一方面,我那时颇有一点初生犊子不怕虎的气概。然而在解放后写的文章中,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的文章中,几乎没有什么新词儿了。事实上,我现在胆子越来越小,经常翻查词典;往往是心中想出一个词儿,如果稍有怀疑,则以词典为据;词典中没有的,决不写进文章,简直有点战战兢兢的意味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呢,还是一个坏现象?我说不清楚。我不敢赞成现在有一些人那种生造新词儿的办法,这些词儿看上去非常别扭。但是,在几千年汉语发展的历史上,如果一个新词儿也不敢造,那么汉语如何发展呢?如何进步呢?可是话又说了回来,如果每一个人都任意生造,语言岂不成了无政府主义的东西?语言岂不要大混乱吗?我现在还不知道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眼前姑且把我解放前文章中那一些比较陌生的词儿一古脑儿都保留下来,让读者加以评判。
我在上面拉拉杂杂地写了一大篇,我把自己现在所想到的合盘托了出来。所有这一些想法,不管别人看上去会觉得多么离奇,甚至多么幼稚,但是,我自己却认为都是有道理的,否则我也不会写了出来。不过,我也决不强迫读者一定要认为是有道理的。
回顾五十多年的创作过程,看到自己笔下产生出来的这些所谓文章今天能够收集起来,心里不能不感到一点快慰。就算是雪泥鸿爪吧,这总是留下的一点痕迹。过去的50年,是世事多变的50年。我们的民族,还有我自己,都是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这种情况在集子中约略有所反映。现在我们的国家终于拨云雾而见青天,我自己也过了古稀之年。我还没有制定去见马克思的计划。今后,我积习难除,如果真有所感——我强调的是一个“真”字,我还将继续写下去的。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管目前还有多少困难,总的趋向是向上的,是走向繁荣富强的。我但愿能用自己这一支拙劣的笔鼓吹升平,与大家共同欣赏社会主义建设的钧天大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