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桩风化案:婆婆私通五人,诬陷儿媳下狱,县令破奇案,严惩凶手
清朝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山西太原县城东关外住着一户人家,户主黄柳氏和儿子黄茅生相依为命。黄柳氏四十岁时丈夫病死,儿子黄茅生多病羸弱,便给儿子娶妻冲喜,儿媳妇是城郊庄户人家的女儿,名叫杨青。可谁曾想到,儿子娶妻不久也命归黄泉了。黄柳氏与儿媳杨青都正当风华艳姿之年,却不得不独身寡居。
婆婆黄柳氏水性杨花,品行不端,惹人非议。一次去五台山进香,见一位尖嘴猴腮的人尾随其后。她先是不予理睬,进入庙堂之后,跪在地上烧香时,那男子也随之跪在黄柳氏身边,偷偷伸手拧了黄柳氏的大腿一把。黄柳氏非但没有责怪,却反而朝他嗲颜一笑。
那尖嘴猴腮的男子名叫陆大,原是太原城内的无赖,整日游手好闲,跟随富家公子仗势欺人,采花弄柳。此人犯了人命案后逃到了五台山,在山上设卦摊骗人钱财。陆大见黄柳氏风流娇艳,一身窈窕身姿令人着迷,于是他便尾随而来并向她挑逗。
候大原本只想挑逗黄柳氏一番,不曾想黄柳氏却心随人愿,不经陆大多方勾引,就与陆大夜宿明散。从此以后,二人便私底下频繁往来,成了一对地下鸳鸯。
一天夜里,黄柳氏又与人有约,外出久久不归,儿媳杨青在婆婆屋里等待。夜深人静还不见婆婆回来,杨青十分困倦,便俯卧床头睡了过去。半夜里陆大翻墙进入院子,蹑手蹑脚进入黄柳氏房中。陆大摸黑朝床扑去,正要非礼杨青之时,黄柳氏正巧回到家中,并且撞见了这一幕。
杨青又羞又恼,奋力挣脱后打了陆大一记耳光,随后又大吵大闹,要拉陆大去衙门见官。陆大见祸害错了人,想说清楚他是来找黄柳氏的。哪想黄柳氏顺手抓起一把板斧,朝着陆大迎面砍来,陆大吓得夺门而逃。陆大一边跑一边骂黄柳氏不是人,明明是她约自己来的,却出尔反尔。
半个月后,黄柳氏重新找到了新欢,那人长得英俊潇洒,且家中颇有钱财。陆大得知此事后十分嫉妒,但他又对黄柳氏恋恋不舍,于是又来黄柳氏家里找她。杨青见陆大再次登门,气恼地上前抓住他就要喊人。陆大苦苦哀求,说明了他与黄柳氏在五台山相遇后私会的事情。杨青此时才知道那天晚上是一场误会,于是就放了陆大,并要求他不准再来家里。
当天晚上,心细的杨青发现婆婆屋内又有了异常,于是悄悄溜到婆婆的窗下,杨青用手指头弄湿窗纸,从抠开的小洞中往里看去,只见婆婆与一个男子正在房内卿卿我我,那男子正是后庄酒店的掌柜毛奇。毛奇长得年轻俊秀,年纪比黄柳氏小五岁,平日里也是个喜欢沾花惹草的主儿。
黄柳氏对毛奇说:儿媳杨青尚且在家,不如把灯吹灭歇息吧。毛奇却一点也不害怕,他告诉黄柳氏不要害怕,熄了灯没意思,儿媳也守空房的话,可以叫她一同前来行乐。杨青生性刚烈,素来痛恨沾花惹草之辈,毛奇的话让她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她当即踢开婆婆房门,闯进了房间之中。
杨青怒骂毛奇厚颜无耻,但碍于婆婆的情面,杨青给了毛奇一次机会,让他赶紧离开黄家,否则就去告官将他抓捕。毛奇本是外强中干之人,见到好事被杨青撞破,当场吓得赶紧披了衣服惊慌逃窜。
婆婆的丑事暴露,觉得难堪不已,她认为这是杨青故意要出她的丑,于是对儿媳妇怀恨在心。为了出这口恶气,黄柳氏就百事刁难杨青,极尽苛刻之能事,想借此把儿媳妇从家中逼走,以免坏了她的好事。可杨青非但不走,反而多次在门口和墙外阻挡前来找婆婆的那些男子。
接连半个多月,黄柳氏的相好们都没有能踏进黄家半步,黄柳氏气得七窍生烟,为了尽早把杨青赶走,她干脆上衙门击鼓告状。太原县令王魁升堂审案,为黄柳氏所告何人,有何情状就一一道来。黄柳氏说,她要状告儿媳。自从儿子死后,儿媳妇年轻寡居,却不守妇道,近来与门外汉子私通,败坏家门家风,恳请县令大老爷为她作主,管教大逆不道的儿媳妇。
王县令问,既然状告儿媳与人私通,那必然有私通之人。此人究竟是何人?黄柳氏说:登徒浪子夜里来天明去,她不知道有几个,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虽然奸夫之名不知,但也不难查证,只要将儿媳妇杨青抓来拷问,一切原委便知。
儿媳妇杨青很快被抓到县衙审问,王县令怒拍惊堂木问道:你婆婆状告你与人有私情,可真有此事?若真有此事就速速招来,否则将大刑伺候,打死无算。若奸情真如黄柳氏所言,则将被卖为官奴,所得银钱交给黄柳氏养老。
杨青没想到婆婆竟然反咬一口,诬陷她与人有私情。她愤怒不已,当即指控婆婆黄柳氏恶人先告状,诬陷她与人有私情,实际上是婆婆与陆大和毛奇有私情。婆婆一听慌了神,连忙辩解说她是清白的,全是儿媳妇在血口喷人。儿媳妇杨青也不甘示弱,怒斥婆婆败坏门风还想诬陷她,想要将她逼出家门,以免坏她的好事。
婆媳二人在大堂之上争吵不休,各执一端不肯罢休。王县令于是让衙役拘捕毛奇与陆大前来审问,二人来到大堂上后都否认与黄柳氏与杨青有来往,并说柳氏与杨青婆媳不和,于是编造假话哄骗官府,望大人明查明断。
王县令驳斥二人:“一个庄子好几百人口,为何单单要诬告你们二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二人肯定不是良善之辈,否则她们婆媳也不会指控你们。”毛奇与陆大听罢,不敢再继续争辩,退到一边低着头不说话。
王县令又问杨青,她指控婆婆与人有私情,空口白牙是不能立案的,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才行。杨青于是打开随身带来的一个包袱,从中拿出了陆大的一只鞋子和毛奇的一根腰带。杨青说这些东西都是她暗中收藏的,都是毛奇和陆大匆匆忙忙逃走时留下的。
王县令见状,当即让衙役杖责陆大与毛奇二十大板,二人被打得连连求饶,对杨青的检举怀恨在心,竟然临时当堂反咬一口说他们与黄柳氏并无私情,而是与杨青有私情,婆婆黄柳氏所言为真。
毛奇和陆大在堂上涕泪横流地哭喊,王县令见状心中犯起了嘀咕:按理说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不可能会同时指控一个年轻的女人,再说杨青比黄柳氏年轻漂亮,杨青私通毛奇和陆大的可能性更大。再有一点,腰带和布鞋这种私人的东西一般不易弄丢,杨青说是在家里捡到的,这点就很值得怀疑。
王县令思索一番后,认为杨青私通毛奇和陆大是实,被婆婆黄杨氏发现告到县衙后,她却反咬婆婆一口。王县令于是对杨青实施拶刑,也就是夹手指之刑。杨青双手差点被夹断,却始终不肯承认与毛奇与陆大有私情。王县令又对杨青轮番杖责,杨青还是不肯招供。王县令只好将杨青关入大牢,毛奇和陆大也一样被捕入狱。
杨青的娘家人得知她私通外人,并被关押进大牢后,深深为她的遭遇所不平。杨家人坚信杨青恪守妇道,知书达理,绝对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杨家人告到了知府衙门。可是知府不但维持原判,还同意县衙将杨青卖为官奴,所得银钱给黄柳氏养老。杨家人不服,继续上告。
第二年春天,王县令调离,孙宗元调任太原县令。孙宗元,字柳下,号长卿,山东淄川人氏。据《淄川县志》记载,孙宗元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授临晋知县,先后担任过滦州知州和思恩府同知。孙宗元智慧过人且清正廉洁,尤其擅长断案。同为淄川人的蒲松龄曾经在《聊斋志异》里记载了孙宗元破案的故事。
孙宗元到任后,翻阅了卷宗后认为此案漏洞颇多,而且此案没有第三方目击者,要断清此案很难。但是他毕竟是个很有经验的县令,而且断案很有智慧。孙宗元看了卷宗后,只草草审问了犯人一遍,随后就让衙役们准备砖石刀锥,第二天审案时要用。
衙役们听罢都面面相觑,若要施加严刑,刑房之中各种刑具都有,为何要找这些律法之外的破石烂砖用刑,这些东西是朝廷明令禁止使用的,孙县令却要用,这真的是莫名其妙。衙役们对此很不理解,但县令的命令不得不遵从,于是只好去准备。
第二天升堂,孙县令端坐大堂之上,他说此案他已经略知一二,虽然私通的妇人不知是谁,但奸夫却是明明白白的。婆媳二人应该是清白之人,只是上了奸夫的当,被坏人引诱,才落下了如此名声。眼下陆大和毛奇已经被捕,押在公堂之下,这两个恶人就在你们面前,堂下备有石头砖块和锥子,你们可以当场将他们杀死。
婆媳二人听罢,都犹豫着不敢动手,害怕失手打死人命。孙县令见二人犹豫,便告诉她们,若打死二人他来承担责任。婆媳二人再也没有顾虑的理由,一同抓起石头砖块就往跪在地上的毛奇和陆大的身上砸去。
杨青满心怒火,这一年来的痛苦折磨让她对陆大和毛奇恨之入骨,她捡起大石头恨不得砸破这两个恶人的脑袋,于是专挑大块的石头使劲向两个恶人砸去。婆婆黄柳氏则双手发抖,只挑一些小石头,朝毛奇和陆大的腿部和屁股扔了几下而已。孙县令又让婆媳二人拿刀去刺陆大和毛奇,杨青拿起刀就冲上去刺,衙役将她拦住;婆婆黄柳氏则迟疑不敢下手,拿着刀站在原地发呆。
婆媳二人的表现被孙县令看得一清二楚,他当即喝令让衙役对杨柳氏施行拶刑,黄柳氏双手的指头被夹得血肉模糊,最终不得不承认了她与陆大、毛奇私通,并诬告儿媳妇杨青的事实。黄柳氏还承认,她在庄内还有三个相好的男人。
孙县令按照黄柳氏说出的名字,提审了那三个男人,果然三人都承认与黄柳氏有私情。而唆使黄柳氏诬陷杨青的人就是陆大,本来黄柳氏对杨青有些怨恨,但陆大在后来屡次来找黄柳氏时被杨青拦下,他从此对杨青怀恨在心。
当陆大察觉黄柳氏怨恨杨青后,便唆使黄柳氏诬告杨青,以达到他泄愤的目的。黄柳氏有陆大的支持,于是就跑去县衙诬告杨青。后来陆大又和毛奇临场串通诬陷杨青,差点害死了杨青。幸亏孙县令聪明能断,以这样非常规的手段破解了此案,否则杨青有可能被变卖为官奴,饱受冤屈而死。
案子真相大白,按照《大清律例·刑律·犯奸》的规定:婆婆黄柳氏以通奸罪论处,杖责八十大板,虽然她诬告的罪名成立,但由于她的长者,所以只判处通奸之罪,判处杖责八十;陆大不仅犯奸,还唆使黄柳氏诬告杨青,按律以谋杀罪论处,陆大被判处斩首之刑;毛奇和其他三个男人都以通奸罪论处,各杖责八十大板,并罚银10两作为惩处;胡乱断案、体察不明的前任县令王魁,知府等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
案子到此就已经结案了,但透过此案却不难发现古人对待私通罪的态度。黄柳氏在丈夫身亡后私通了五个人,而且为了避免儿媳妇坏事,竟然诬陷儿媳妇想将其变卖为奴,得到的银子供自己养老。黄柳氏诬告罪名成立,却按律不被严惩,只杖责八十了事,陆大则以谋杀罪论处,斩首示众。
当然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当时的人和事,在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下,儿媳妇的地位是最低下的,这些苦命女子就像商品一样任人买卖,几乎从出生那天起就任人宰割。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杨青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这对她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当然,如果这桩案子发生在当代,又会是另外一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