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红线”边缘:字幕组真的凉了?以后去哪看美剧日剧?

随着内容供给生态变迁以及版权环境不断收紧,字幕组生产模式的法律漏洞被逐渐放大,发展之路愈发艰难。
文 | 《财经》记者 刘畅
编辑|鲁伟
1月9日,一篇名为《人人影视字幕组真的凉了》帖子,令众多美剧迷心急如焚。
这篇发布在豆瓣“鹅组”的帖子,内容只有寥寥几句,却极具“杀伤力”:“QQ群管理员挂的通告,说要大家记住今天,以后人人也不会有了。有点想哭了。”
在上述帖文的留言区,大量网友对这个中国最大字幕组的前景表示关切。
“我们以后该去哪里看剧?”一位网友发问。
另有网友反映,自从1月4日开始就发现“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已无法使用,即便已下载该应用的用户也不能下载相关影视剧资源。
《财经》记者注意到,人人字幕组PC版网页1月4日发布公告称:“我们正在清理内容!所有客户端均无法正常使用”。公告正文表示,根据要求正在清理内容,回归“估计需要一段时间”。
“从电驴时代就一直看人人的资源,现在真不知道该咋办了。”资深美剧迷庞诗韵对《财经》记者表示。她发现,现在的应用商店里根本无法搜索到该应用。
1月10日,多位人人影视字幕组成员在微博上发声,表示前述贴文内容“纯属子虚乌有”。人人影视字幕组老成员“灰灰是菇凉”在微博表示“不信谣不传谣”;另一位字幕组元老“赛太公”称“传谣”的QQ群为“什么XX群?我也想见识一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人字幕组成员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APP停止使用只是正常服务器维护:“那个所谓QQ群,字幕组剧集总监分析可能是买片的群。”
1月11日,《财经》记者联系人人字幕组,但对方婉拒了采访。
民间字幕组近年来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随着内容供给生态变迁以及版权环境不断收紧,字幕组生产模式的法律漏洞被逐渐放大,发展之路愈发艰难。
应需而生
2002年,美剧《老友记》热播时,剧迷们率先创建美剧字幕组的鼻祖“F6论坛”;随后,诸如《蓝色生死恋》《天桥风云》等一系列日韩剧热播,国内日韩剧影迷们也自发组成了一系列影视论坛。
这股热潮随着2006年美剧《越狱》的风靡达到顶峰。第一季戛然而止的剧情引发观众对第二季的追捧,不少自发组成的字幕组开始通过录像、网络资源获得第二季内容并进行翻译校对,满足美剧迷们日益高涨的需求。
一个集获取片源、翻译、制作时间轴及特效、纠错等工序为一体,流水线式生产分享资源的“字幕组”生态圈,由此形成。
然而,随着关注度的提升,字幕组的版权问题、盈利问题等也被摆上了台面,这给字幕组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回忆起自己一年多的字幕组生涯,来自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电影制作系的硕士生kaisin尴尬:“越做越难。”
Kaisin是在2018年底赴日本读书,最初由于身在异国他乡加语言不通,让kaisin苦恼自己狭窄的交际圈。“没有朋友,每天上完课就是回到出租屋里看动漫”。
一个偶然的机会,kaisin结识了一位同在大阪念书的同乡:“都是湖南人,喜欢一样的动漫,性格也挺相似,所以挺玩得来。”
在这位同乡的推荐下,kaisin加入了名为“落樱”的日剧翻译字幕组。作为一个初创字幕组,十余位成员分布于日本和中国,每天通过线上微信群交流工作。
在组长兼创始人“无幻大人”的协调安排下,年轻人们开始有条不絮地忙碌。
拿到下载资源,是字幕工作开始的前提。
一旦剧集或电影在日本视频网站或平台上线,在日本留学或工作的组员会想办法将其下载,或直接以录屏的方式直接将更新的内容录制。若平台要求付费,字幕组也会为本身质量较高的剧集“提供下载经费”。
一部热门电视剧新上剧集时,每一秒都是宝贵的。Kaisin和他在日本的字幕组同事必须尽快将资源上传到组内公用的云盘中,便于在中国的“大部队”进行细致的修嵌和时间轴校对。“很多新上的剧集清晰度都比较低,以720P(一种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为主,这就是为了更快上传和随后的传播。更高清晰度版本往往会在随后两三天内出现。”kaisin表示。
获得资源后,就要按照“流水线”的模式配上字幕。Kaisin向《财经》记者介绍,接下来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随着业务越来越“上手”,Kaisin先后负责过时间轴核对、修图和嵌字。他表示,每一项工作都难称轻松。
“单说修图一项,就很不简单——你要盖掉原版字体和效果音,消除可能遮盖或模糊的图层,最后打码。嵌字则要把翻译好的文字放到原图片里,根据原字体选出最相近的中文字体,消除重影和遮挡。要是有字叠在非常复杂的图画上的,几秒钟就得花几个小时修。”他对《财经》记者表示。
在做字幕时,原视频的每个发音kaisin都要反复确认:“生怕人家带日语口音,我给听岔了或者理解错了。一些日语中的俚语和典故更要查百科,在字幕上方做标注。要是遇到歌词或者诗句就更头疼了,得反复揣摩人家的意思,找到最合适的翻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破烂熊”字幕组前成员告诉《财经》记者,当前中国绝大多数字幕组成员均是在校学生或业余“兼职”,大多是出于对国外影视剧的喜爱或提升语言能力的目的加入。即使是字幕组的创始人或发起人,也更多是出于“对事业的责任心‘入坑’的,不求回报。”
游走在“红线”边缘
2020年4月的一个晚上,“克里斯马”收到了所在字幕组组长发在工作群里的一条信息。
“风声越来越紧,大家不要线下‘面基’(网络用词,指网络上认识的好友线下见面或聚会),群里尽可能减少工作以外的交流。非常时刻,谨言慎行,切记切记!无需回复。”
这不是组长第一次发送类似警示信息。但如此直白的表述方式,克里斯马“还从没见过”。
克里斯马姓张,是青岛一家高科技民企的职员。观看美剧的业余爱好让他自发响应论坛上某字幕组的招募贴,成为一名兼职翻译。
自2019年11月入组以来,克里斯马就没有见过组里的任何一个人:“提起他们,我的第一印象是他们的微信头像。”
即使在网上,也只有一位名为“热情的饼干”的“联络员”保持与他的长期联系,为他发布命令。克里斯马称,这是老大(组长)为全组定下的规矩。
“大家最好都别认识,这样万一某个人或某个环节出事,可以规避连带责任。”入组之初,“联络员”在语音中如此告诫他。
克里斯马试图追问可能涉及何种连带侵权责任。“联络员”告诉他,这是组长专门咨询过知识产权律师后做的决定:“严格抠法律,我们不是没有瑕疵。所以基本所有字幕组都是这样搞。”
2020年9月,在一个小型影迷集会上,克里斯马意外发现,一位与会者是和他一个字幕组的“战友”。此人是2020年7月从法国归国,在接受了严格的隔离及核酸检测后“第一次出家门”。
二人相谈甚欢。在谈到字幕组现状时,这位深耕影视业多年的“战友”明确表示,工作越来越难做。“一方面,国外的资源会越来越难拿到;另一方面,国内的版权政策执行力度越来越大,那些拿到版权的平台会加大打击力度。”
克里斯马对此有不同看法。他坚持认为,此前国内大型字幕组的整改“都是一阵风,很快会过去。现在资源不是好好的嘛?”
但事实被“战友”不幸言中。2020年12月,该字幕组翻译整理的一部西班牙电视剧被国内某大型平台购得。很快,该平台向字幕组公用邮箱发了一封言辞激烈的申诉信,要求字幕组赔偿一切损失,并立即将该电视剧资源从一切其他平台下架。
克里斯马拒绝向《财经》记者透露具体赔偿金额:“太狠了,这个数我们只在梦里见过。”
另一位“圈内人”的描述也许能够勾勒出这个数字的大致轮廓。一家大型视频平台的离职员工告诉《财经》记者,类似剧集往往会被一些拿到其中国代理权的发行代理公司高价兜售。
该员工表示,一部十集左右美剧(每集长度在45分钟左右)的采买价格一般在数百万元。但由于所有的版权采购流程均不公开,当代理公司花钱拿到中国境内代理权时,往往“想定多少价就定多少价”,面对不同平台差价可能超出一倍以上,“对大平台,价格甚至可能达上千万元。”
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卖方市场导致视频平台急于“回本”,必然要尝试给字幕组“放血”。
字幕组遭遇困境的原因,是踩到了非法传播版权内容的“红线”。
2009年,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明确强调“未取得许可证的境内外影视作品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对《财经》记者表示,当前影视剧盗版资源一直存在的原因有三:一是,从事盗版活动的确有利可图,有些人为了盈利铤而走险;二是,当前版权人控制影视剧不被盗版的技术手段有限,法律保护意识薄弱;三是,关于版权保护的法律责任需要加强,特别是要加强打击盗版行为的执法活动,增加一些技术手段防治盗版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金平对《财经》记者表示,影视剧在中国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已经用“视听作品”来概括。视听作品中的台词通常是剧本中的对话部分,而剧本同时是视听作品的一部分(剧本的作者有权在视听作品中署名并获得经济报酬),也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单独保护。因此,如果在观看外文作品时将其台词翻译成中文,而且未经剧本作者的许可,就侵犯其翻译权。
“但如果未经许可翻译台词,同时又将台词嵌入到视听作品中,那么这时既侵犯了剧本作者的翻译权,又侵犯了视听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也是翻译权)。”张金平强调。
此外,如果字幕组自己还提供盗版资源的收看或者下载,或者明知是盗版内容仍提供存储或者观看,那就构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通常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的,还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不过,张金平也指出,如果字幕组只是出于个人爱好进行翻译,并且没有向公众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援引《著作权法》第22条第一项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主张,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士国对《财经》记者表示,如原版人以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停止传播的,应立即停止以遵从版权人的意愿:“字幕组与盗版有区别。如果仅仅是介绍性的短时间播放,且原版权人无禁止介绍表示的,不属侵权;如长时间播放超出介绍性质的,即为盗版。盗版的原因无非是谋取非法利益,当在禁止之列。”
夹缝中生存
多位字幕组从业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版权问题困扰该行业由来已久。之所以选择继续做下去,完全是出于对国内受众的巨大需求缺口的“感同身受”。
1月9日人人字幕组可能“凉了”的传言一出,网友们最担忧的,是以后观看国外影视剧的渠道可能受限。
“指望那些大平台做好引进?我还是别做梦了。再说就算引进了,也一定是被删减的七零八落,等于没有。”网友“stockbell”在豆瓣上表示,由于需要旷日持久的谈判以压低进价,再加上翻译水平和能力往往比不了特定领域深耕多年的字幕组,受众对大平台引进电视剧普遍没有信心和观看欲望。
更重要的一点是,随着国内观众需求口味的不断提升,对引进影视剧的需求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相较之前都有大飞跃。对于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控制成本为首要任务的平台方而言,短时间很难单纯靠引进弥补上这个缺口。
“屡禁不绝的原因,正说明市场需求大,大家都需要。如果更多的海外片源能通过正常渠道引入国内,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供求不平衡的现状,大部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庞诗韵表示。
视频平台与字幕组的合作,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
“字幕组转变工作模式,与授权平台展开合作,从自主传播转向获取授权后翻译,既能帮助视频网站提高翻译质量,也能解决自身片源合法化的问题。”kaisin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字幕组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字幕组而言,“暗地接视频平台的单子”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一般而言,这种合作“要求字幕组必须有一定名气和水平”,报酬按集算,一集45分钟长度的剧报酬一般在800元-1000元左右(由于语言人才储备相对丰富,英语剧报酬稍低)。由于日常工作并无报酬,字幕组成员对这样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乐于促成。
“这种外包片,每个成员分到的钱也就是够吃顿饭的。”克里斯马表示。平台会提前把文稿或者片源交给字幕组,同时要求字幕组签保密协议。字幕组须在平台正式播出前将工作完成。
另一方面,不愿与平台合作的字幕组需要走“自力更生”的路子。
这种字幕组往往要通过拉广告的方式“维持生计”。对一些名气较大的字幕组而言,广告会自己找上门来,且价格不菲。
“只要把广告设置成滚动播放的或放在屏幕角落里就可以了,他们要求一般不高。”kaisin对《财经》记者表示。据他了解,有名气的大型字幕组接一条广告一般可以获得数万元收入,一些偏头部的字幕组还会按照剧集收费,“那些人气越高的剧收费也越高”。
但对kaisin的“落樱”字幕组而言,广告是用双腿跑出来的。
“基本不会有企业找到我们做推广,必须要我们联系他们。”kaisin介绍,企业最想了解的,就是他们作品的传播力度和影视剧本身的质量。
“一般来说,有新垣结衣、二宫和也这样人气演员的剧,企业会更舍得花钱,前提是我们要尽快出成品。如果被别的字幕组抢了先机,那没人愿意在我们这里打广告的。”
胡开忠提醒,字幕组“为不明来源的影视剧配上字幕”的行为涉及对原作品的翻译,且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本身已超出了个人使用的范围,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如果个别字幕组在片子中插播广告,并谋取商业利益,那么就严重触犯了版权法。
胡开忠认为,对影视剧版权的保护应与大众需求结合。首先应积极发展本国影视产业,提高影视的制作水平;其次适当引进国外的优秀影视作品,满足公众的合理需要。
张金平指出,符合中国加入的《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外国人的作品同样受到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的具体内容以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准。但是,享有著作权并不代表可以合法进行传播,其传播会受到各国的传播政策的影响。
张金平强调,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能够合法看到的海外剧数量在客观上是有限的。“例如,色情电影已经创作完成也享有著作权,但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其传播。海外剧只有符合中国传播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够合法上映。”
张金平指出,对于那些未能在中国合法传播的海外剧,中国公民提供这类海外剧资源的,不仅侵犯了海外剧著作权人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中国有关作品传播的法律法规。“所以,这种观影‘需求’是没法合法化的,一旦海外剧著作权人维权或者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发现的,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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