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认识某个熟人,那就让他也不认识你

原创/氧气是个地铁(大梦)

“如果你不认识某个熟人,那就让他也不认识你”,这句话是我有感而发的,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方向,而我在本篇想说的主题就是:来自熟人的背叛。背叛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区别在于程度而已,是否允许被原谅,等等。不过也有很大的情况存在某些普通人从来没有被背叛,毕竟日常联系以情感交易为主,利益相关的内幕基本都不涉及,于是能够产生非常巩固且对抗对外人性的正能量。

熟人的范围按广义来算,包括阶段性无障碍交流的同事或者合作伙伴。这些老熟人的共同点就是存在有效期,有效期内的上限是发展成为真正的朋友或者更高级别的知己,但概率有限。关系最纯粹和长久的时间还是读书,人生处于早期,思维也偏空白,所以容易固定情感。接下来,爱情可能会更新,亲情不断升级,只要友情难产,甚至还会损失老的素材。

时空具大规模杀伤,会抹杀一切痕迹,加上仅限合作需求的情感确实脆弱,双方基本没有动力去经营。所以在有效期过后,这种关系就变得只剩下形式了。互联网时代还能靠保留账号和参与社交媒体动态这样的渠道刷存在感,才不至于完全像陌生人,可也非常接近。

在这样的熟人概念中,有一个群体产生新的因素,那就是有利益相关。比如跟别人合作,对方却突破跑路,比如借钱有过流畅沟通和愉快相处的同事,在有承诺时还被拉黑,等等。这些行为基本都要靠法律走流程才能得到解决,从结果看,如果被判定过损失的利益得到拯救的话,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论整体范围的话,有一种伤害无论如何都已经注定,那就是信任被背叛。

无论哪种程度的合作受骗,都是现实在对当事人曾经授权的信任一种无耻的践踏,这就是背叛。如果不跳进上帝视角开天眼而重新进行这个过程,只要按照原来的大背景和自我性格趋势,还是会吃亏。这就是所谓重启年份的漏洞,如果不能保障我们的意识被保护,所呈现的趋势、动态和结果基本没什么变化。回到这个话题就是,我们被骗消耗的那些信任有时比账户上错误转移的数字还要损失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要挽回损失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起诉。我正在走流程,细节挺多,加上第一次独立起诉,特别费劲。这时,我忍不住就要不礼貌地问候那个本来是熟人的无耻垃圾。浪费我的信任可不是闹着玩的,那些钱对我来说可以接受损失,比如用来找律师之类,但绝对必须不会便宜给那个小人。同时,我也有灵感给出本篇文章主题是“背叛”的核心公式:如果你不认识某个熟人,那就让他也不认识你。

我看过一部电影,爱德华·诺顿处子作《一级恐惧》,主角通过性格分裂的套路让包括非常有野心的大律师在内的所有旁观者吃瘪。其中包括的一个道理跟本篇主题有相同的地方:如果一个你绝对认识的人突然变得你不认识,这是非常颠覆认知的。这部电影只是在进行道理举例,跟我的文章没太大关系。我想表达的是,既然一个熟人让我变得不认识,那么我也要变得让他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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