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贴罚单,网上搞臭交警,下场呢?
话题:近日,上海一网民罗某因不满交警对其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在微博上发布所谓交警“受贿”的博文。经多方调查,罗某所述情况实属捏造,现其因涉嫌诬告诽谤被浦东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5日。
(文图无关)
十人圆桌:
1.今天的行政执法者要有两样本领:一是依法履职“自身硬”,二是公开可信“证清白”,方能在网络舆情“聚光灯”效应下“辨”愈“明”。(河南延津 仝珊珊)
2.“告不倒你,也整臭你”这是一些人想借反腐浪潮来达成其个人私欲的不良想法。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要更细心更严谨更科学,如此,才能让好人得到保护,让真正违纪者得到处理,让诬告者得到严惩。(广西蒙山 林志清)
3.网络不是群众随意发泄私欲的“垃圾桶”,网民应做到守口有度,方能还网络一片宁静天空。(福建沙县 张玲)
4.给违法者以严惩,还执法者以清白,才能去邪气扬清风,让执法者更添依法行政的勇气和坦荡。(河南原阳 李伟忠)
5. 网民无疑是基层的反腐“探头”,不仅能督促执法者依规依法执行公务,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及时发现和曝光腐败“线索”。但是网民的举报行为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否则也要受到处罚。(南京 牛东芳)
6.网络信息纷繁复杂、真假难辨,对于网络上有争议的话题一定要全面深入调查、及时了解是非对错。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调查结束后要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及时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四川古蔺县 徐萍)
7.应对网络举报,执纪执法部门要快查快办,及时发声,广大网民要明辨是非,避免跟风,广大干部更要严于律己,谨小慎微,真正做到让“流言止于智者”。(福建寿宁 沈添福)
8.法治不分网内网外,莫以为在网络世界里就可以恶意造谣、“随便乱停”,作为公民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空间,都得遵纪守法。(江西莲花 李小斌)
9.“自媒体时代”给群众提供了顺畅举报的平台,但同时也应给予被举报人公平答辩的空间,这样既能获得公布真相、挽回名誉,也是接受公众监督的体现,有效避免公职人员“受委屈”的情形。(福建清流 王圣荣)
10.版主评论 别假借反腐败来赢得网民喝彩!当诬告诽谤用上了“受贿”的由头,激起的是网民仇视公职人员的情绪,损害的是执法的公信力,但最终的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法盲自己承担。(江苏常州 曾亚波)
佳作太多,难免选漏,向更多关注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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