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的原理五十七(怎样有觉悟和洞察力)
五十七、怎样有觉悟和洞察力
从上可知,做事和写诗实际都是分辨力的反映,进而又知,如果没有好的分辨力和一定的原则坚持,连合理的迁就和妥协也是做不来的,无疑最终说明了,不论做任何事情,先要有好的认识能力是一个人从认识到做事情,再到认识和做事情,所应有的最起码的觉悟。
做事也好,写诗也罢,由于对分辨力和原则的不可缺失,注定了认识在其中都管着最起码的认知和态度,都不允许出现偏差,而且这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哪怕不重视认识,缺少分辨力,放弃原则的情况屡见不鲜,无一例外都是不合理现象的真实写照,恰恰是应该反思和矫正的。
如果把做事情和写诗比较起来,做事情毕竟因为多需要人与人的配合,即使认识到的是真理,也要在处理上让位于少数服从多数的配合意识,就需要讲究迁就和妥协,哪怕明明知道等来的将是教训,也要如此,然而写诗通常是一个人做的事情,若稀里糊涂一切照搬过来,也搞一搞自己跟自己的妥协,这是说不过去的。
任何由一个人做的事情,都因找不到妥协对象而无法搞妥协,也实在没这个必要,归根结底一个人做的事情,要么本着量力而行,要么本着下功夫来完成,根本无妥协可讲,除非把懒惰看成“妥协”,所以一个人做的事情就都需要讲点真理,且本着真理付出努力和认真来做,否则就是投机取巧,就是避重就轻,甚至是自己给自己使绊下蛆,让本该有所迎难而上追求进步的事情,变成了白白失去探索机会。
自己跟自己妥协,是主动选择了没有出息的做法,恰恰是违背认识规律的,也就同样是违背做事情的规律的,因为做事情再怎么妥协,也是本着从把事情做好着眼的,没有谁愿意直接奔教训而去,何况写诗既要像做事情那样一丝不苟,又要抛却功利之心?
人在追求上只要不想奔教训而去,就不能自己跟自己搞迁就、搞妥协,这就是应有的认识,就是分辨力,就是原则,就应该成为当今写诗的人最起码的觉悟。
用任何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诗家成功的实践都可以证 明,正是这个最起码的觉悟,不断推动着写诗的能力一步步提高,让人最终走出了初学,并进入熟能生巧大有作为的无限天地。
如果把这放在古今一脉的优秀文化实践上观察,更不难发现这个认识不谬。试问,从古代一个个大诗人,到鲁迅和毛泽东,有谁是逃开自己的经历和广泛的生活视角,以及这样的修养写诗的?
这就是觉悟。觉悟就是好一点的认识,尤其指人的敏觉和明悟两方面双重能力,体现于对规律的认知和理解程度,特别反映为明显带有超越自我、超然于他人的优秀认识能力和良好人格作为,以及这样的思想感情,是认识从感性到理性,又到了一定高程的表现,既是认识有了一定分辨力的必然结果,也是从分辨力走向洞察力的可能性反映。
分辨力是最基本的认识能力,从字面解释,特指分辨是非的能力,实际上人的认识过程须臾都离不开分辨,所以相对于一般认识活动而言,分辨才是最基本的认识活动。人为什么要有认识?本来就是为了形成分辨力的,也从分辨力开始走向深入,最终用来解决问题。
例如,“这是苹果,那是桃”,就是认识,也是分辨。分辨力是贯穿认识活动始终的一种最基本的认识能力,如果连这样的分辨力都提不上,又怎么提得上认识,乃至觉悟?
分辨力也是洞察力的前提,没有分辨力就没有洞察力,尽管认识不一定把人送入洞察力,但送入分辨力是认识最基本的功能,不然认识便不成其为认识。
认识最终的目的,就是让人有洞察力。洞察力意味对什么都能有基于科学的,能够揭示规律的,相对于一般人的认识,具有最不可动摇的合理性和这样的认识能力,因而洞察力既是认识的高程,也离不开认识,代表了认识上,进而情感上,最彻底的觉悟。
这样的觉悟,也常常称之为“先见之明”,最能解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类的问题,也就能避免因短视而给人带来的人生遗憾,乃至悔恨,如此不难理解,洞察力和这样的觉悟是多么好的东西。
可惜的是,当今人们并不讲究“先见之明”,反而追求“活在当下”,这一是反映了缺乏觉悟便看不到更远,无疑是现代社会不无讽刺又极其尴尬情形下的必然,一是反映了物质利益左右下的市侩之风,对人认识的影响有多么恶劣。
这种局面带来的是,普遍习惯于用知识代替认识,而不是让认识引领知识,无形中知识就失去了保护神,一方面造成了知识以自身客观创造功能,掩盖了人的认识欠缺,导致辉煌与糜烂,傲慢与偏见,如影随形,一方面让人的主观自觉不自觉以知识为假象,来遮饰头脑和思想感情的贫瘠。
其后果就是,物质创造湮灭了认识创造,不可避免地让物质创造越来越倾向天才效应,而大部分人因得不到认识的挖掘,其知识潜力并不能显现为可见的创造力,就不得不以别人物质创造的巨大功利,来蒙蔽自己,并给自己拥有的知识也披上同样的外衣。
不管这样的外衣是主动披上的,还是被动或不知不觉披上的,也不管是披在自己身上的,还是披在他人身上的,都注定是用一部分人的知识有为来偷换一部分人的知识无为的,于是不管天才效应也好,偷换概念也罢,实质都是认识无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