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学生“要”掌声(55)
做学生课堂资源开发的引导者
开发和利用学生自身课程资源案例(一)
偶有机会到到金山中学参加北片教研活动纯属意外,等到听完三节课后,想法大为改变——真是不虚此行。
上午第三节课是金山中学的盛强老师执教示范课,他执教的课题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做学生课堂资源开发的引导者,与学生同行是我这听这节课的最大感受。上课伊始,盛老师就给学生5分钟时间交流课前预习成果,在直截了当地告诉学生预习的两个问题答案所在教材之处后,就让学生开始了他的“困惑扫描——我来质疑”环节。这一次盛老师是让学生分组讨论,时间足足进行8分钟。学生分组活动讨论热烈,就各自在预习中发现的问题写在综合案上以备质询。
学生开始提问了。
学生1:“请问老师有的商品包装袋上印有的标识和袋内的实际物品不一致,而且还在旁边注明:仅供参考。这是否是在欺骗我们的消费者?”学生顿时讨论起来。盛老师马上将问题抛给了学生让学生进行自我解答。有的说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因为这明显是名不副实,也有的说这不是欺诈,因为人家明明注明了仅供参考,并不是说是故意欺骗,学生各抒己见,盛老师最后做了点评,让问题症结得以清除。
学生2:“老师有些商家打出广告假一赔十,可一旦出现假的时,又不愿进行赔偿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盛老师也是先让学生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然后举出实例进行说明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同时有引导学生讨论“2.5元商品假一赔十与500元商品假一赔十是否合理的讨论”,让学生在辩论中明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道理。
学生3:“我购买商品时明明付了钱,而店主却说没有付怎么办?”一个学生是这样回答的:“假如店里有摄像头,我就会让他调出进行验证;加入旁边有其他人,我会请求他人帮助作证。”盛老师又问:“那假如就你自己又无法证明你付了钱怎么办?”学生有讨论开了,有的说算了只好再付一次,有的说自认倒霉,也有的说就不给看他怎么着等。盛老师这是点拨学生此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在确保自己安全情况下据理力争,用事实和道理说服店主承认错误。盛老师的点拨让学生又学会了自保的高超一招。
学生4:“买了一件小商品,很便宜,可是假的,还值不值得去索赔?”学生讨论的结果就是要索赔,否则就会助长一些不良商家的违法意识。还有的同学指出正是由于一些人认为无所谓才导致一些商家故意欺骗消费者,就像学校门外的小摊小贩一样。学生的维权意识明显得到加强。
学生5:“我在购买商品后没按说明书使用结果造成了经济损失,商家应不应该赔偿?”学生异口同声地说不应该。盛老师问:“为什么?”学生回答是:因为他没有按说明书去做,所以造成了损失,责任只好由他自己承担。盛老师又问:“那假如这个商品本身也存在质量问题呢?”一语道破机关,让学生在思考问题时思维更加发散。。。
学生6:“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强行搭售其他物品怎么办?”时,学生自己的答案是:到有关部门投诉、与经营者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给以帮助等。盛老师在肯定学生的答案基础上指出在维权时要有理有利有节,要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千万不要冲动,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仅仅这一个环节就有这么多学生提出问题,又在质疑过程中与学生一起解决了问题,课堂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在其他几个环节,盛老师也是充分发动学生,让学生始终成为课堂的主角,巧妙使用学生的课堂教学资源,实现了教学目的,整节课让我始终感觉耳目一新。是呀,真是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