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理分野——风水家纵论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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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火、木、金、土五行为基础相应产生的“五星”形峦理论,反映了风水的自然界本质属性,闪耀着唯物辨证的光芒,是风水实践中的普遍真理。——桐源居士
风水学中的“五星”与“九星”问题,长期困扰学术界,由此派生的诸多门派,阵营分明,壁垒森严。
五星与九星,虽只数字相差,却有本质区别。
《玉髓真经》书影节选(台湾中央图书馆)
为何不取九星而以五星名穴?张子微在《玉髓真经》中明确给予了回答。
将天文之名运用到地理术中,张子微提出的取舍原则是“当以不碍义理为准”。
并解释道:
“(予)非恶于九星也。如七星等穴,可不以七星名乎?不过直以七星名之而已。如左辅右弼,既不拘限以吉凶之名,而此星之名,从古有之,故贴鬼在左则谓之辅,在右则谓之弼,此亦古人旧以名穴。倘不碍义理,吾何为而易之?苟可取而不取,则是各以私意徒护专门偏说,非公心也。禽宿穴法,吾尝取用,则辅弼亦星名,奚其异?”
续修四库本《玉髓真经》书影
刘允中对此表示赞同,曰:
“大抵此经如星象名字出于经史,古有根据,则无不取者。惟无所证,则所不足取。如九星不合,是历代天文志于中无此名,而又吉名反指为凶,凶名反指为吉,吉凶名义如是相反,故九星惟取辅弼,而贪狼等七名不取,欲其因名以知义故也。”
崔与之补曰:
“况九星亦是后来术家撰出,不可不知,或曰:何以知其为后人撰出?答曰:历代天文皆无此星。今北斗只有七星并辅星,不过八星,曰枢曰璇曰玑曰权曰衡曰开阳曰摇光曰辅星,今术家则益之曰左辅右弼,共为九星。天文固有弼星,乃不与斗并九星,果何所据,且以九星配五星者,皆失其正,所以信其为出于后人也。既无此星名,又何可以是论祸福耶?”
行家所见略同,蔡元定充分肯定张子微的这一贡献。
朱熹 像(来源:hi.baidu.com)
对张子微《玉髓真经》关于五星行龙宾主生克的论述,朱熹有自己的观点。在回答门人关于此经“大醇而小庛”的提问时,朱熹这样阐述道:
“五星之论,正也。穿落传变,术家之说。然论龙法者,当准乎此。第生克吉凶,难于细论。勾藤反戟,不待智者知其凶。若玄之又玄,恐流弊至于没身而不葬其亲。但山必来,水必回,土必厚,砂必绕,草木必畅茂,人烟必翕集,神杀必藏殁,是为山水交会,大融结成就之所。若土薄而瘠,水散而急,草木枯瘁,人烟稀少,神杀不藏,如是即是凶地,何泥之有。第张子微亦是一家之说,泥则有弊。如破五姓,辟天星宗庙,皆合正理。”
至于五星别名之法,朱熹曰:
“此名无害是理。五星者,定名也。福、禄、文、武、秀,志其变也。不过自立名号,记其吉凶之应,非如诸家怪异之说。”
应当说,朱熹的看法是客观而公允的。
杨筠松 像(来源:hi.baidu.com)
杨筠松的形法九星理论,发展了古人金、木、水、火、土五星的论述,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但丘廷翰的八卦九星之法与杨筠松、廖金精的“九星法”,显然有失偏颇。
风水当以五星为正,这在形法派传承上,灼然可验,几成定论。
凡择地之法,以山形分别五星,以验吉凶,最为攸当。张子微扬五星、抑九星的做法,得到了后世风水师的高度认同。
(明)徐善继、徐善述认为,九星不能尽五星之变,当以五星统之为妥。《地理人子须知》曰:
“杨氏(筠松)九星,恶其名义欠当。如贪且狼而为吉。廉且贞而为凶,及历代《天文志》中无此名目。廖氏(金精)九星,恶其拘于九变,多牵强,天文亦无此星。大抵二氏九星,皆无所根据,术家多迁就,凶吉不明,人子未必通晓。故直取五星定名,以清、浊、凶三格别之,欲人因名知义,乃为切实,吉凶不淆云耳。”
崔与之 像(来源:hi.baidu.com)
崔与之更直截了当指出,后世论峦星者当以《玉髓真经》为准,否则误己误人。其曰:
“峦星大率出于此经而更易其名,以自神其术,然世之传本皆其师不尽其术,从而更篡,以误后人。用峦星者能先看玉髓经,令义理透彻,然后用峦星之术,则中间虽有讹谬,可以意悟,不然则必为所误,且以误人,为害非浅也。”
尽管杨筠松徒孙众多,“九星”名头颇大,至今仍不乏推崇之人,但其价值实不可以与张“五星”相提并论。以水、火、木、金、土五行为基础相应产生的“五星”形峦理论,反映了风水的自然界本质属性,闪耀着唯物辨证的光芒,是风水实践中的普遍真理。
五行生克运用于风水术,依此衡量得失大小,判断吉凶祸福,无疑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一大发明。但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却并非易事,一不小心便会曲解,善用者应举一反三。
作者丨桐源居士
图片丨桐源文化、网络公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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