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的世界里,做贪婪的游牧民族
几年前我特别迷陈冠希。那时候我用和他同款的英文名儿Edison,通过看他的英文采访学英语。和他学的词记得特别牢,例如indefinitely, clot(听了他的介绍后读了The Tipping Point),还有nomad。
有些词见一面就记住了,在舌尖跳动的Lolita,沧海桑田的vicissitude。Nomad也是这样一个词。第一次见以为它是“no mad”,“莫生气”的意思... 实际上它的意思是“游牧的人”:
a member of a tribe that travels from place to place instead of living in one place all the time, usually in order to find grass for their animals.
陈冠希在一次采访中说: I've been away from home for too long, you know, I feel like a nomad. 每天飞来飞去,好像没有一个地方叫家。那时候我想这多好啊,nomadic lifestyle,居无定所,四处流浪。
如今Edison和我一样有了家,成了奶爸女儿奴。不过,精神上依然可以nomad。同样有个女儿的财新传媒主编王烁说:
在学习的世界里,我是贪婪的游牧民族,看见哪里的青草更肥美,我就转场到哪里。
世事纷坛,无法预知下一件大事在哪个领域发作,必须立即反应,快速学习,你的分析框架得包容,有弹性,管用,持续拓展,还得有好几套。
智识得游牧民族没有家,只需要每一刻都有立足之地。
说得真好啊。Edison是nomad,懂Rap会演戏能设计,做起公司来也风生水起;《追风筝的人》的作者Khaled Hosseini是nomad,全职医生,利用清晨5:00-8:00的时间写小说。还有会弹吉他教英语,左手育儿右手炒菜的许岑,学医、麦肯锡合伙人、写小说托福考满分的冯唐...
跨界已经成了新常态。在专业领域不断精进,在非专业领域游牧。不断拓展兴趣和认知的边界,一不小心就成为了有趣的人。
有多久没有学一个新技能了?学那些“不务正业” “没用”的东西了?烘焙、插花、编程、健身、跳舞、外语、演讲... 读一本书和一杯酒,出国旅行交个朋友...
下次习惯性地要说“哎,我也想啊,不过我没有时间啊”的时候,告诉自己:我也可以是个nomad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