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遇纠纷,相关诉讼时效又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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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父母在过世后都想给孩子留下一笔财产,但有些家庭由于子女数量多针对家庭的遗产继承问题产生异议,甚至诉诸法庭,由法院来审理分割遗产。那么针对对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首先,法律规定了受遗赠人的接受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民法典》规定了受侵害继承权请求法院保护的时限。
对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在继承开始后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受遗赠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接受遗赠,其继承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受遗赠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他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而不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则失去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1、手续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2、去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所需资料包括:
(1),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它相关凭证;
(3),户口簿或可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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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遗嘱的继承公证需要另外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不能确定其真实性而不被采纳)。
3、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原件)。房产权证明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件或遗嘱公证书及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不同的遗嘱继承要求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