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一庭:对补办结婚证之前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如何认定? 2024-04-17 23:22:31 补办前的同居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双方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于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同居时双方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婚证的情形。对此争议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第1049条既然规定了允许双方补办登记,那么登记的效力就应追溯到双方具备实质结婚要件的同居期间,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第1049条明确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如果追认补办前的行为,等于承认事实婚姻,我国从1994年2月开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现在再承认将不利于维护婚姻登记制度,故对补办效力不能溯及既往。补办前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解释第6条规定,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 1049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7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 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 3条规定处理。故补办之前的婚姻效力亦为法律所认可。对于同居期间,已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取得的财产在补办登记后,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修订后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对“补办登记”的规定不甚明确,对于补办登记后是否追溯婚姻效力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补办前的同居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于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同居时双方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婚证的情形。对此争议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法》第八条既然规定了允许双方补办登记,那么登记的效力就应追溯到双方具备实质结婚要件的同居期间,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如果追认补办前的行为,等于承认事实婚姻,我国从1994年2月开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现在再回头承认是立法的倒退,也不利于维护婚姻登记制度,故对补办效力不能追及既往。补办前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该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这样的规定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也与《婚姻法》的立法宗旨相吻合。 赞 (0) 相关推荐 关于同居关系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民商法库 法律人掌上图书馆,学习查询无忧. 关 注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来源:人民司法(节选) ... 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之间的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一.案情简介 甲男与乙女夫妻双方约定,甲男婚前所有的一套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未办理房产加名登记手续.双方离婚时,甲男主张案涉房屋仍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称当初将自己婚前房屋约定为 ... 对补办结婚证之前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如何认定? 补办前的同居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双方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于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同居时双方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 ... 最高法民一庭:结婚登记男方未到场却领取了结婚证,双方举行婚礼并生育子女,后男方意外死亡,其母亲去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最高法民一庭:结婚登记男方未到场却领取了结婚证,双方举行婚礼并生育子女,后男方意外死亡,其母亲去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民法典权威解读 今天 民商实务 点击关注,免费领1000套合同范本.(关注后回复 ... 最高法民一庭:最新民事审判中疑难问题的解答(收藏版) 法院重审,重新形成一.二审判决,当事人针对该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已立案受理,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 ... 最高法民二庭:最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亮点、重点问题解读 # 新则 · 实务 # * 关注新则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首批』,即可获取最高法12月30日.31日发布的新规及修订的120件司法解释Word版. " 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 ... 最高法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司法观点汇编(2021版) 律师视野 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律师声音,提供法律服务. 67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导读:<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权威审判指导丛书,刊载最高院审判政策.典型指导 ...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履行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履行 东方法律检索 今天 ☞[招募律师站长]☜ 问: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 ...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方法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版权说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律法评读 宣传法律法规.时事要闻. 公众号 一.案情 ... 最高法民一庭: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随意终止劳动... 来源: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 转载自:法务之家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 ... 最高法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司法观点汇编(2021版) 前言:<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权威审判指导丛书,刊载最高院审判政策.典型指导案例,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