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孔乙己》
既没有《祝福》那样沉重的抒情,也没有《阿Q正传》和《药》中的严峻反讽,更没有《孤独者》死亡后那种对各种虚假反应的讽刺。有的只是三言两语,精简到无以复加的叙述。这种叙述的境界,就是鲁迅所说的“不慌不忙”,也就是不像《狂人日记》那样“逼促”,“讽刺”而“不很显露”,这就是鲁迅追求的“大家风度”。
我曾问过鲁迅先生,其(按:指《呐喊》)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译了外国文。我问他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明显,有大家风度。
是某种“变异”了的感知,与事件本身错开。一切人物都是其他人物感觉中的人物,就是平常的,也因为感觉的特异,变成独特的,陌生的,用俄国形式主义的话来说,就是陌生化的。融元感知错位于一炉,才造成了海德格尔所说的“惊异”。
《孔乙己》小说突出了人生的“寂寞、冷漠、麻木”。
“所有喝酒人便都看着他笑”,甚至“哄笑起来:店内店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算他的账。
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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