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正式出炉!附官方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并指导各省级卫健委据此进行适当调整,制订结合本地特点的实施方案。同时,原《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三级肿瘤医院、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等旧有标准同步废止。
以下是对《实施细则》的官方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细则?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院评审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我委于2020年制定发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颁布实施后,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引导医院加强自我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指导各地充分理解、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指导医院利用《标准》加强日常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供各地在评审工作中参照使用。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是对《标准》的解读和细化。
一是明确了评审结果判定要求。明确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规定了第三部分的最低得分比例。
二是对《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说明。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评审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明确了第二部分的指标选择原则、数据采集原则、评分规则、数据核查原则,为各地评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对标准逐条拆分和细化,提升评审工作精细化程度。同时,针对每条标准提出了现场评审方法建议,为各地开展现场评审提供指导。
三、如何使用《细则》?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特点,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报我委备案后施行。
医院要将《细则》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运用《细则》指导医院的建设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强化日常管理,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细则》,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和利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各卫生行业组织和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培训指导,为医院评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