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很多华人参加1895年的古巴独立战争?

经过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运动,西班牙从16世纪在哈瓦那建立,除了自非洲输入大批非洲黑奴从事热带栽培业种植劳动和采矿,源源不绝地向欧洲输送蔗糖、咖啡和烟草,以及美国西部拓荒缺乏大量劳动力,恰好中国历经清代“康雍乾盛世”后人口激增、环境负载力下降,想要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与更高的收入,于是这些过剩的劳动力成为西方列强眼中的香饽饽。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爆发,1842年签订《江宁和约》(中英南京条约),趁着中国被迫开港通商,西方列强纷纷在开放的通商港口建立买卖、招募劳动力的招工馆—“猪仔馆”,并对出洋工作待遇进行美化宣传,对有意赴古巴务工的中国人产生莫大吸引力。1847年,首批广东、福建籍华工抵达古巴。

此后,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至同治十一年(1872)短短25年间,被掠往古巴的中国苦力高达15万人之多,平均每年6千余人,其中从葡萄牙人租借的澳门输出者,就有9万9千余人,由此澳门也成为古巴华工出洋的主要口岸。

尽管已有大量在家乡走投无路者愿意远渡重洋前往古巴的中国劳工,但古巴种植园主仍对劳工招募数量不满意,于是古巴殖民当局对输入华工的雇主提供高额津贴,每个华工身价400元,但成本仅110元至140元不等。眼见巨额利润在眼前,外商雇用的华人掮客在利益驱使下,为求凑足招工数目, 不惜采用绑架或拐骗手法,甚至在大白天, 通衢广众之间,也会有人被拐匪捏造诓言,或借端索债绑架而去。

大多数古巴华工都是落入“猪仔馆”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但已不可能脱身,不得不出洋做工。而21岁至30岁的青壮年劳动力,由于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忍耐糖寮恶劣的工作环境,相应地降低死亡率,成为“猪仔头”诱骗的主要对象。

除了被拐卖至古巴做苦工之外,古巴华工在航程中与当地劳动更是苦不堪言。当时,由澳门或香港前往古巴的航程约需147天至168天之久,船舱炎热,食物粗劣匮乏、饮水奇缺,医疗卫生条件更是想都不敢想,甚至动辄受到虐打,使得1850年代华工运输途中死亡率高达45%。

从1847年至1874年,约有1.7万名华工在船上因各种原因死亡,即使平安抵达目的地之种植园或糖寮开始工作,不仅每天工时长达18至20小时、“强制劳动”是家常便饭,雇主只提供少量粟米、番薯、香蕉作为食物,经常食不果腹,加上不论做工是勤是懒,多会遭到管理员任意毒打。古巴华工的居住条件阴暗潮湿、通风极差,受惩罚者每晚睡前必须将双脚深入木枷锁上,翌日早晨才能除去。

在待遇方面,相较于古巴工人月薪16至20比索,但华工们每月工资只有4比索,而且即使合同期满,多数华工也得不到“满身纸”以恢复自由人身份,不是入官工做无偿官工,就是重复过去的奴工生活;就算有幸运者积攒了钱财、得以恢复自由身,一但被人知晓,到无人处就会遭谋财害命。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到了1870 年初,中国通商口岸的一些报纸内载“古巴夏湾拿(今哈瓦那)有凌虐华工情事”,但遭到西班牙领事否认,1873年9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决定选派带学生出洋的委员主事陈兰彬前往查办,并派江汉关税务司马福臣、天津关税务司吴秉文随同前往,由陈具体负责。调查团抵达古巴后进行了一个多月调查,收集了大批关于华工在古巴遭受迫害的证据。

西班牙驻华公使极力掩盖古巴华工受虐的实情。最终清廷公布调查报告,一时舆论大哗,迫于各国舆论谴责挞伐与清政府的强硬立场,百般不愿的西班牙只好重新与清廷订定华工出国章程《古巴华工条约》。

1877年11月7日《古巴华工条约》的签订,代表清政府一改过去视“海外华人为化外之民”、任其自生自灭的观念,并积极掌握近代外交手段以成功维护海外本国人民的合法权利,体现清王朝近代国家观念的逐渐成形与国家近代化。

不过相较于英、法的西方列强的如日中天,19世纪已日薄西山的西班牙国力较弱,才给了清廷一个相对平等的交涉空间。1874年葡萄牙政府已停止澳门苦力贸易,西班牙意识到,若是与清廷闹翻,将使古巴失去最大的劳动力来源,所以愿意做出让步,最终在各国公使出面调停下,西班牙才答应改善华工待遇,中国也同意西班牙继续在华招工。

虽然1880年古巴殖民当局发布告示,废除当地不准华人乘坐马车、住客寓、留发辫等带有种族歧视的法律,华工所生子女也不得再按黑奴子女一体看待,表面上看似已有很大的起色,但华人的合法权益仍没有获得保障,所以当1895年古巴人民发动独立战争时,不少华人选择投身其中,成为独立战争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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