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孩子在恨父母?

昨天有读者留言谈到青岛女律师被害一案,身边也常听到人们说亲密关系出问题要追究到原生家庭父母的陪伴,这些,都让我想写写这个话题。
2016年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带来的震惊还未消散,2020年青岛45岁女律师张灵被15岁女儿瑶瑶以按摩为名勒死在家中又再次撼动了人们的神经,弑母,这种挑战社会人伦底线的行为,在我们这样一个自古有《孝经》《二十四孝》的民族,不是在穷乡僻壤的蛮荒不开化地区,而是在受过教育的城市知识分子人群中(两案分别发生在教师和律师家庭),居然一再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出了什么问题?谁之过?
众多观点中,我比较认同心理学教授刘树林先生基于克莱因的“客体化”理论分析:即从婴幼儿完成客体化过程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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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化第一步:与母亲分化
英国克莱因的“客体化”理论认为,婴儿从娘胎出来,刚来到这个世界,尚未开始分化,把自己和母亲分不开,认为自己与母亲是共体,我就是母亲,母亲就是我。因此我饿就哭,一哭母亲喂奶,哭与喂奶之间没有间隔。在婴儿的感觉中,妈妈的奶头就是自己的左手,自己的嘴是右手,右手要吃,左手就喂。左手右手同属于自己,喂奶过程是自己完成的。因此,母亲和自己是同一个人。同时,在婴儿的心目中,妈妈就是全世界,与母亲共体,就是与世界共体。
婴儿渐渐长大,从半岁到两岁,从母亲“抱持怀环境”这个安全的容器中得到爱和安全;同时又从妈妈喂奶过程中的延时满足和拒绝满足中,逐渐发现有两个乳房,一个好乳房(及时满足自己吃奶),一个坏乳房(延时满足或拒绝满足自己吃奶)。好乳房和坏乳房交替出现,婴儿就会从“偏执-分裂”心位到“抑郁”心位,完成与母亲的分化,发现、接纳、认可“母亲是母亲,我是我”的体验,懂得母亲和我不是共体,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这个客体化的过程,一般是从半岁到两三岁结束。如果不是好、坏两个乳房交替出现,婴儿与母亲的分化就会出现问题。一直以坏乳房出现,婴儿的分化可能提前完成,但是创伤性地完成,为婴儿人格成长打下异常有伏笔。比如偏激、偏执、分裂、边缘人格。一直以好乳房出现,婴儿的分化则可能延迟完成;如果再加上母亲后期的过度包办代替或过度控制,人格的分化就可能推迟到成年。比如巨婴、妈宝、中年少女少男现象。
湖南12岁男生杀母案,就是人格分化未完成,孩子与母亲共体的典型。2018年12月3日,男生吴某手机被母亲摔掉后,心生怨恨,直接跑到厨房操刀向母,致其当场身亡。吴某将母亲杀死后,仍然带着弟弟睡了一晚上,并接听、回复母亲手机的来电。后来,他还用母亲的手机以母亲的名义向班主任发信息请假。警察带他指认现场时,他还面带微笑。他偷了爷爷1000元钱,爷爷不但不批评他,还在警察带走时摸摸他的脸,以示怜爱。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对警察说:“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一句“我又没杀别人”,暴露了他与母亲共体的心理。
2
客体化第二步:我不是世界中心
如果第一步从母亲分化完成,人格发育就进入第二步:分清我与世界的关系。
从母体分化,就等于从世界分化。完成了自己与世界人分化,懂得了世界是异己的存在。但这个异己的世界与自己的关系有三种形态:
世界与我敌对、
世界与我平等、
世界为我服务。
认可世界与我敌对,发育反社会人格;
认可世界与我平等,发育正常人格;
认可世界为我服务,发育自我中心人格。
自我中心人格严格说来并未完成客体分化。因为认可世界为我服务,不过是从妈妈是我“左手”的近端,延伸到了世界是我“左手”的远端,“左手”从属于我(的身体)的关系没变。
吴谢宇人格分化就停留在这一步。他已经懂得了母亲(世界)是异己的存在,但这种存在是从属于“我”的存在,世界是为我而存在的,母亲是为我而存在的。因此,母亲必须服从我,母亲为我服务天经地义。
从杀母前有计划地预谋,杀母后处理尸体和现场的冷静从容,到其后的借款,以及后来的安排舅舅发现尸体,我们看到一个完美的杀人计划在一步一步地实行,整个过程除了让人惊叹高智商犯罪的精致外,还让人对他的冷漠深感惊讶。
那是否应将吴谢宇归为冷酷人格?
人格障碍中确有一种叫“分裂型人格障碍”的,与吴谢宇相近。分裂型人格障碍的“怪(信念、外貌、行为、知觉、体验怪异)”、“冷(情感冷漠、表情冷淡)”、“独(多单独活动)”等特征,吴谢宇都有。但吴谢宇热衷于跟性工作者交往,明显有爱的需求,与此型人格不符。所以吴谢宇的人格,其实是钱群理定义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中的一种,即“理性禽兽”人格。这种人格具备两大特征:一是理性而冷漠,一是自我中心。
理性是行为模式计较利益,权衡利弊,趋利避害,行为受理智而非情绪情感支配。冷漠则情感体验肤浅,从不轻易动情。吴谢宇杀母前的精心谋划,杀母和处理现场时的冷静从容,杀母后设局借款,全过程的步步掌控,全然没有一丝动情与内疚,就是典型的理性而冷漠。
自我中心观念把整个世界看成“我”的延伸,万物服从于我,他人服务于我。吴谢宇心目中,母亲就是我的延伸,母亲服从于我、服务于我理所当然。当母亲反对他与性工作者交往,不再服从于他,不再服务于他,杀之何妨?在吴谢宇看来,杀掉母亲,不过是斩去自己一根手指而已。
吴谢宇案已告一段落,无数个吴谢宇还存在,自我中心人格者还大有人在,“理性禽兽”还大有人在。妈妈们还不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是否还在全方位满足孩子,还在爱的名义下培养“理性禽兽”,还在甘当孩奴,为自己培养“掘墓人”?
——以上摘自心理学教授刘树林
给孩子钱和一切,唯独忘了教孩子“感恩和付出”,我在《金融人札记》一书中称之为(点击可阅读)——《爱残了》。
除此之外,我还想补充一个观点,也是我昨天在留言中已经回复读者的。两案相同处都是母亲含辛茹苦抚养孩子,辛劳付出的母亲,学业优秀的孩子,看上去很美,母子皆优秀,但,没人注意到,母子皆不快乐吗?
从小到大,无论学校或职场,我们的教育和文化里,快乐都很少被排在优秀前面。
两案中的母亲在丧偶或离异后,独自承受感情的巨大创伤,掐断了女人、妻子、爱人的角色,只留下工作人和母亲的身份,生活中唯一的快乐来源只有事业和孩子,对孩子表达爱的方式只有满足吃穿物质欲望和学业要求,孩子却终于在这种单一、单调、单薄的爱中逐渐萎谢和毁灭了,有的孩子向内攻击,选择自我毁灭,比如那些跳楼跳桥的孩子,有的向外攻击,连同母亲一起毁灭。
现代城市中多大龄单身女,并不是条件不好,相反有些条件太好,但女子择偶,有多少人会首先关心跟他在一起感觉快乐吗?还是更关心这个男人条件如何?是否足够优秀?
跟望子成龙成凤的父母一样,择偶,优秀也在快乐前面。
只要婚姻市场上人们继续把男女双方的条件放在第一位看是否匹配,我们就会继续拥有这样的教育和文化,拥有这样的父母和亲子关系。
其实,在人生任何境遇,都能让自己快乐的能力,是一种奢侈。
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最近整理资料,看到自己很久以前的一段讲课视频,时隔多年,我看到那个在讲台上的自己,从开课到结束,全场笑得最欢的那个人是我,除了再次确定我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也忽然明白为何从第一次走上讲台开课,就得到那么多学员喜欢,除了课讲得还行吧,我想大概是快乐——学员喜欢看到一个发自内心快乐的老师,人们喜欢跟一个快乐的人在一起,而这种快乐从哪里来的呢?我问自己。
当然是原生家庭。
印象中我们家几乎每天都有笑声,父母都乐天知足,爱开玩笑,他们都是普通工薪族,但无论是勤俭节约的家里总有几坛子腌菜,还是小时候家里买不起电视机,只好每年大年三十去外婆家看完春晚再全家连夜走路回来,我常常走得在路上打瞌睡,即使这样,我记得的父母总是笑咪咪的。
家里几乎没有愁云惨淡的时候,搞得我这个穷人的孩子小时候从来没有羡慕过同学家饭桌上伙食更好或是家里房子更大穿得比我光鲜,因为他们都喜欢来我家吃饭来我家写作业,只因为我们家好玩,快乐,每天都在开怀大笑,哈哈真正的穷开心。
我妈性子急,但勤劳能干,做饭好吃,我爸慢性子,手不释卷,才华横溢,谈吐幽默,妈妈崇拜、包容爸爸,爸爸尊重、爱护妈妈,他们一辈子互相信任,没有为钱吵过架,没有为双方亲戚的事情吵过架,没有为赡养孝敬双方老人吵过架,除了老妈有时太累,会抱怨老爸家务干得太少,他们很少在家里高声说话,所以我也不太会吵架,虽然我很羡慕那些很会吵架的人,尤其是在公众场合能不在乎众人眼光高声大骂的人,心理素质该有多好,真是人才啊。
爸妈是平凡人,而且甘于平淡,没有野心,也很少眼红嫉妒别人有钱有权,他们只是过小老百姓的日子,他们这一世最看重的大概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个人如果把钱和物质看得淡一点,能放低自己,知足常乐,不攀比,大概快乐就会多一点吧。
我在九型人格的课堂上提出“性格遗产”这个词,鸥鹭忘机,一颗快乐的心,就是父母给我最好的遗产。
什么时候,我们的教育中谈快乐多一点,谈优秀少一点,大概这种悲剧就会少一点了。
2020.6.2三山于沪上柔慈阁
本文参考:刘树林《北大学子为何弑母?背后原因让人脊背发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