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时尚都慢
这是一个显赫家族的盛衰故事。
安伯森家族显赫一时,独子乔治在母亲伊莎贝尔放任无度的娇纵下,成为一个骄横跋扈、人见人厌的纨子弟。他爱上了来到米兰德镇的露西,却发现露西的父亲摩根与自己的母亲曾经是恋人。在自己的父亲去世后,乔治无法容忍自己母亲与未来岳父相爱,为了破坏他们的恋情,他开始想方设法从中作梗。在乔治的逼迫下,摩根忍痛离开,伊莎贝尔则被迫与乔治外出环球旅行,乔治与露西的恋情也走向终结。
几年后,伊莎贝尔身体日见虚弱,返回美国后不久便抱憾离开了人世,与此同时,安伯森家族也迅速走向了衰败,重创之下,乔治开始对自己过往的所作所为产生了怀疑。
一场雪上添霜的车祸使乔治陷入绝望境地。这时,摩根与他的女儿却意外地出现在他病床前……
【书名】了不起的安伯森家族(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
【作者】布斯·塔金顿(Booth Tarkington)
【作者简介】
布斯·塔金顿(1869-1946)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凭借其最著名的代表作《了不起的安伯森家族》和《爱丽丝·亚当斯》两度获得普利策文学奖,是该文学奖史上三位不止一次获得该奖的作家之一。
此外,塔金顿还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儿童文学作家。1914年,他出版了脍炙人口的儿童小说《彭罗德》(Penrod),曾轰动一时,人们甚至将这部作品与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相提并论。
精彩片段
第一章
1873年,当其他人都损失惨重之时,安伯森少校却发了财,自此,安伯森家族的辉煌时代到来了。辉煌,就像是一个丈量财富的尺寸,通常是非常巨大的。安伯森家族在当时当地相当显赫,即使伟大的洛伦佐[1]的鬼魂偶然在1916年的纽约出现,他也会这样觉得。他们的荣光持续贯穿了很长的岁月,见证了他们的米德兰镇扩展为城市,又黯淡在其中。不过,在那个每个有钱人家都会给孩子养一只纽芬兰犬的时代,安伯森家族达到了鼎盛时期。
那时候,在城里穿着丝绸或者披着天鹅绒的女人们都相互熟识。若是谁穿着新买的海豹皮草经过,狂热的人们就会涌到窗口去看。冬日的午后,快步奔跑的马儿们会在国立大道和田纳西大街上拉着轻巧的雪橇比赛,大家都认识这是谁家的马,谁家的人。夏日傍晚也时常见到他们,不过这次是驾着轻便的马车“嗖嗖”地较量着。如此这般,每个人都熟知其他家族的马和马车,可以在半英里之外就能辨认出他们的轮廓,因此也会很清楚的知道谁去市场,谁去酒宴,谁从办公室或商店回家吃午饭或晚饭。
这个时期的早些年,个人形象是否考究取决于衣服的质料而不是款式。人们无需改制穿了将近一年的丝裙,因为只要还是丝绸的,就能显出身份的高贵。长者和官员们穿着绒面呢料,正式的礼服,便是绒面呢上装配鹿皮裤。所有的男人,无论长幼,都只认一种又高又挺,被轻佻厚颜的人称为“烟囱管”的丝质礼帽。无论在城镇还是乡间,人们从不戴其它的帽子,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变得只崇尚着这一种帽子。
后来,上乘的衣料质地不再代表地位,多变的衣着样式取而代之。制衣匠、鞋匠、制帽匠以及裁缝愈来愈油滑狡黠,地位也水涨船高,他们想着法子令人们的衣着更新换代。圆顶窄边的“德比帽”流行了很久:这一季度,帽顶是铲头形状,下一季度,又成了把勺子。每家每户还保留着脱鞋器,不过长靴早已过时,眼下盛行的是皮鞋和两侧有松紧布的“议员靴”。打着时尚的旗号,它们的鞋尖一会儿被设计成盒式的方头,一会又被设计成赛舟船头样式的圆头。
有皱褶的裤子会被认为很掉价,因为折痕表明这是被放在货架上的 “现成”衣服。这些泄露细节的长裤暗示所有货架上销售的成衣都是“价廉质劣”。 十九世纪初期,当女人们还梳着前刘海,穿着衬裙的时候,号称“花花公子”的纨绔子弟却变换了造型:他穿着和长袜一样紧的裤子和像匕首一样尖的鞋子,戴着汤匙状的“德比”帽,套着叫做“切斯菲尔德”的单排扣外套,下摆飘逸又招摇。衣领是很不舒适的圆柱领,洗净上浆,足有三英寸高。
与此同时,他脖子上其它的穿戴也可能会很扎眼: 会是松垮的领巾或者是小小的蝴蝶结, 就像洋娃娃辫子上的那种。至于晚礼服,他们会穿上一件极短的棕色大衣,黑色的燕尾服垂在衣服下面,露出五英寸长的燕尾。可是过了一两季,他会换上拖到脚后跟的长大衣,贴身的裤子换成了和大口袋一样宽松的阔腿裤。现在看不到这些人了,不过无论出现与否,他们注定是粗俗无礼的代名词。
那是一个以髯须为美的年代。男子风行须髯若神,随处可见如凯撒一般古怪,像野猪獠牙般刺棱的八字胡。少年们蓄着连鬓胡子,青年们肩头飘散着披肩一样的长络腮胡,修剪得跟垂帷似的胡须将嘴唇都遮盖得看不见了。美国上议院议员的腮须大有可能冗长至喉,如同一团白色的雾,乡下的报纸无不以此为机大加讥讽。无需多言,虽然过去的时间并不长,可那会儿人们的生活却与今日截然不同。
安伯森家族的盛世之初,米德兰镇的房屋大多是些入得人眼的建筑。缺少风格,不过也不矫揉造作。低调本分本身便已成为足够的风格,这些建筑亦是如此。它们伫立在宽敞的庭院里,被掩映在历代的林木、榆树、胡桃和山毛榉之间。一排排高大的枫木间插在其间,扎根在填埋溪流旁支而生出的土地上。重要人物的居所不是岩石地基,砖瓦修筑,就是砖石地基,木材修葺,或面朝军事广场,或毗邻国立大道,或紧挨田纳西大街。通常,房子会有一条门廊,一条后门廊,经常还会有个侧门廊;有前厅、侧厅,有时还会有个后厅。前厅通往三间屋子:会客室、起居室和书房。
书房名副其实自然用来看书——这些人总会买些书看的。一般来说,一家人更常坐在书房,而不是起居室。当有访客正式来访时,就会领去装修得富丽堂皇但令人浑身不自在的会客厅。书房陈设的家具有些破旧,会客厅里不友善的椅子和沙发看上去却永远崭新如初。不过从上面的划印和使用痕迹来看,他们又似乎已经熬过千年岁月了。
楼上是卧室。最大的是父母的房间,稍小些的一间住着一两个儿子,另一间住着一两位女儿。里面都布置着一张双人床,一架盥洗台,书桌、衣橱和小桌子各一个,一把摇椅,还时常会有一两把楼下轻微坏损的椅子:小擦小刮不值得花钱维修,搁置到阁楼里又有点可惜。
此外,每家每户都会备下一间客房留给客人居住(缝纫机常常就放在那房间),七十年代时又推行家中必备浴室间。于是,新房子在设计初始就涵盖了浴室,老房子会拆掉一两个碗柜,在厨房炉边架上一口锅炉,虔诚地追寻拥有浴室的梦想。众所周知的美国水管工笑话就源自于此,演绎了各种版本,经久不衰。
房屋的背面,楼上是一间阴冷的小房间,叫做“女仆间”。马厩里也有一间卧房,紧靠着干草棚,是“男佣间”。建造房屋和马厩要花费七八千美元,有钱支付并享受这一切的人们便被冠以富人的名号。他们付给住在女仆间里的仆人每周2美元的佣金,后期涨到2.5美元,最后涨至3美元。女仆通常是爱尔兰人或德国人,也可能是斯堪的纳维亚人,但决不会是本地人,除非是有色人种。住在马厩里的男子或青年也拿着相似的薪水,后来倒是有操过舵的水手来干这活,不过还是有色人种更常见。
日出之后,在令人愉快的早晨,马厩后的小巷很是欢闹:笑声、呼喊声夹杂在尘土中起起落落,马梳轻快地敲击在后围栏和马厩壁之上。黑伙计们喜欢在小巷中刷马,总是扯着嗓子聊八卦,从不压低嗓门,觉得只要不大叫大嚷也就没什么不敬。早起的孩子们听到些糟糕的字眼,就会去问年长的人是什么意思,有时询问的时机恰巧不合时宜。不那么具备探索精神的孩子,常常只会在后来怒气冲天之时,口不择言地重复这些词眼,带来的后果极为严重,直到中年以后才能心平气和地回忆这段经历。
如今,米兰德镇雇用黑人的日子已经过去。他们梳刷过、敲打过、亲切地咒骂过的默默无言的马匹也成为过去——再瞧不见这些好马摇着尾巴赶苍蝇的样子。它们的存在似乎是永恒的,仿若野牛一般——或者野牛皮盖膝毯,一块块磨损变秃,自粗心大意的车夫膝盖上滑下,不管不顾地垂悬着,就快落到了地上。马厩翻新改头换面,或是像放柴火的木棚一样直接拆掉。女仆和男佣曾经总是为木棚里的木柴和引火柴争执不休:这属于谁的职务范畴之内。然而,马匹、马厩、木棚,以及男佣所有的“配套设置”都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悄无声息,甚至连他们服务的雇主都没有发觉他们已然离去。
另有一些事物也一并销声匿迹了。比如,曾经在狭长的单行小径上,颠颠晃晃地碾过鹅卵石的小型班迪街车。车后门没有出入口平台,只有一步台阶,遇到糟糕的天气,乘客就拖着湿漉漉的腿脚,踩着这台阶钻进熙熙攘攘的车厢内。只要不是太健忘,乘客会把车费放进投币口。车上没有乘务员在乘客间挤来挤去,若是一角硬币的数目与乘客的数量不相符,作为提醒,司机就会用手肘敲击一侧的门的玻璃,那里连接着小小的开放式平台。这辆车只有一头骡子拉着,有时会偏离轨道,乘客们就下车将车子再推回来。他们的确应该帮忙,因为这车的服务也一向随和周到:一位夫人可以从楼上的窗口吹哨子叫车,车会立刻停下等候,等着这位夫人关上窗子,戴好帽子,披上斗篷,走下楼,找到雨伞,吩咐女仆晚上的饭餐,然后才走出房门。
先上车的乘客对街车如此殷勤的做法并不介意:要是换做自己,这车也会此般作为。天气晴好时,如果中途没有太长的停顿,骡子拉着车跑一英里也得用将近二十分钟。这完全不同于后来出现的有轨电车,不到五分钟就能跑过一英里,也不等候任何人。乘客们是不能容忍这种情形的,因为速度越快,他们闲暇的时光就会越短,在那些驱赶着人们匆忙过活的催人命的发明出现之前,在人们还没有电话的时候,他们做什么都有时间:有时间思索,有时间聊天,有时间阅读,也有时间等候一位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