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人为致堵元凶,上海今年已查获“拖尾巴”违法1.6万余起
一个十字路口,南北向亮着绿灯,但前方道路拥堵,后方车辆紧紧盯着绿灯往前凑,占据了整个路口;此时,南北向变成红灯,东西向转为绿灯,但因为路口被占,东西向的车辆无法通行——这就是俗称“拖尾巴”的滞留路口违法行为,是人为制造拥堵的主因之一。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1.6万余起“滞留路口拖尾巴”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市民王女士近日就在浦东华夏西路云台路也遭遇了路口“拖尾巴”。她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王女士所行进的方向为华夏西路西向东,在经过云台路路口时,由于云台路北向南有部分车辆滞留在路口,导致西向东直行车辆在绿灯时要向左进行一个半圆形的绕行。由于此处直行车道有3根,车辆同时绕行时空间不够变为两路,并线冲突叠加,严重影响了通行效率。
“由于我在最左边车道,看不到路口情况,起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为是自己的这个方向堵了,看到前方车子都向左绕行才反应过来。”王女士表示自己是个新手司机,以前对于交通法规考试中的“滞留路口”没有太深的理解,这回有了直观的体会。
交警部门调阅了同一时间的道路监控,发现在云台路北向南方向已拥堵至路口的情况下,直行的、右转、左转的车辆还是纷纷涌入并滞留在路口,迟迟得不到缓解,严重影响了本可畅通的华夏西路的通行。
好在交警及时赶至路口进行管理,交警以红色货车处为界禁止后方车辆再进入路口。待到下一轮东西向绿灯亮起时,南北向滞留在路口的车辆终于清空,黎安路又恢复了顺畅通行。这时由于中春路北向南仍拥堵不前,交警在绿灯情况下继续控制车辆不得进入路口,以保证东西向交通的畅通。
滞留路口“拖尾巴”不但不能减少自己等候的时间,还给与自己相对的横向交通带来不必要的严重影响,致使各方车辆都困在路口,凝滞成交通的“死结”。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视频巡逻也加强了对“拖尾巴”情形的预警,一旦发现“拖尾巴”形成,会立即通知属地交警至路口进行管理疏导。
“拖尾巴”不仅是陋习,更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违者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