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全国政协开展首次委员视察
▲视频来源:人民政协文献专题片《初心和使命》
委员视察工作始终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息息相关,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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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1月1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与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在中南海紫光阁举行联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在会上传达了国家主席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进行视察的提议。毛泽东提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时,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一同视察,这对行政、立法工作,法院和检察院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好处,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有好处,对下面干部可以起督促作用。根据这个提议,联席会议通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1955年秋后视察工作的通知》。
在《通知》通过前,彭真逐条作了说明,并征求了大家的意见。政协常委们反响热烈,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如彭真在讲到《通知》的第九条“开支”的时候说,上次视察(指人大代表第一次视察)黄任老(黄炎培)、陈叔老(陈叔通)一定要吃自己的,这次主席说不要太苦了,由国家统一报销好了。政协常委许广平当场建议在“统一开支”前加上“在节约的原则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有人反映说,“有的人在视察工作时带有游览名胜的感觉”,彭真说:“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工作,不是看名胜,但是你说既到了大同,就一定不看云冈,那也不一定。但如只是去看云冈,看菩萨,那人民会有意见的。”这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共识,以后都成了政协委员视察的惯例或基本要求,得到很好的遵循。
应常委们的要求,11月12日,在中南海国务院礼堂又召开了扩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的联席会议,在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参加了会议。彭真在会上作报告,专门就视察问题进行动员。他再次传达了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的提议,强调视察工作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克服官僚主义是十分重要的,因而把它定为一项“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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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全国政协的视察一共进行了5次,即1955年一次,1956年两次,1957年一次,1959年一次。当时的视察别具特点:
一是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一起组团视察,而且一些著名民主人士本身也是双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是政协委员;
二是组团较为松散,基本是政协委员之间或与人大代表自愿组合,到一个地方以后往往又分小组视察,人数有多有少,甚至单独出行;
三是视察内容宽泛,除了一部分人列有专题,不少团组把一个地方的工业、农业、文教、卫生乃至地方政协工作、知识分子问题等,都列在视察之内;
四是视察时间集中,基本都是在规定的一个月时间内进行;
五是视察的地点自己挑选,不加限制。
另外,视察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无论是涉及中央,还是地方的有关单位,都受到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处理的结果,都得到认真的回复。
首次视察从1955年下半年11月中旬开始,延续到1956年1月10日左右。视察的内容,根据通知的要求,农村主要视察农业合作化、粮食的生产消费,以及落后乡的改造、镇压反革命工作等;在城市主要视察工业、商业(包括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合作化、街道工作、肃反情况等。以后又发出补充通知,视察的重点增加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工作。政协全国委员会还委托部分政协委员就便视察地方政协工作。不久,视察的内容又增加了知识分子问题。
在视察进行以前,为了让视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各项视察内容的基本情况和方针政策有所了解,根据毛泽东的提议,还分别邀请国务院相关部门领导就有关问题作报告,如邀请了当时的农业部部长廖鲁言、粮食部部长章乃器、工商局局长许涤新、手工业局局长白如冰等向代表、委员们介绍情况。此后,代表、委员们积极行动起来,除了工作忙离不开和年老体弱有病的,大都参加了视察,一些领导走在了前列。
全国政协副主席宋庆龄尽管有出国的任务,还是挤出时间参加视察。11月28日至12月3日,她去云南昆明进行了6天的视察。听取了中共云南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即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她在视察报告中除谈了对当地农业合作化、民族问题和保育工作情况的感受之外,鉴于视察的地方“妇女病相当多”“农村中眼病也多”“一般干部的卫生习惯也较差”,提出了“云南省的卫生工作还需要加强”的意见。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济深,政协委员龙云、熊克武、卢汉、蒋光鼐、卢郁文,人大代表谭平山等16人来到北京郊区,视察了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2个国营农场、1个公私合营的畜牧场、1个拖拉机站,合写了《视察北京市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在视察报告中,他们谈了“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到来”的深刻印象、农业的基本情況,还对农业生产经营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报告还反映了农场、畜牧场、合作社一些具体要求。此外,他们还在北京视察了清河制呢厂、新华印刷厂、石景山钢铁厂、同仁堂、东单百货商店、第一珐琅生产合作社、人民大学、南魏胡同托儿所、儿童医院、东单普度寺街道办事处、北京监狱等单位,另写了《视察北京市国营、地方国营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的改造以及其他方面情况的综合报告》。
周士观、梁漱溟、马松亭3位政协委员去甘肃视察,从11月23日到兰州,至1956年1月8日离开,在甘肃整整视察了45天。他们人虽少,视察面却相当宽,在兰州视察了基本建设和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去榆中县、皋兰县视察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了解农业合作化问题,又调査了知识分子的情况。同时,应全国妇联的要求视察了妇女工作,最后视察了兰州市的卫生工作。在他们写的《视察甘肃省工作的报告》中,他们对甘肃工作总的评价是“很好”“对于甘肃从上至下各级工作干部的品质作风和他们的工作表现,感觉很满意”。他们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改进的建议。
政协委员史良、侯德榜等4人去南京访向了许多位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有6位高校教授、3位科学研究工作者、3位医药卫生工作者,还有2位文艺界、1位工程技术界的知名人士。通过个别访谈,了解了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写了《南京市高级知识分子的情况》的视察报告,反映了存在的向题及被访知识分子的要求。
有的政协委员下到渔港和渔船,视察渔业工作;来到珐琅社、绒绢纸花社和玉器社,视察特种工艺;深入侨乡,了解侨务政策落实情况;走进草原,了解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总之,这次视察的社会面很宽,代表、委员们在当时交通不便、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四处奔走,视察了许多地方、了解了多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很多颇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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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属于地方的,有的人当时就向当地中共省市、县委和政府提出,由当地政府办理;大部分人写成视察报告,连同属于中央各部门办理的问题,一并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分别交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央各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的视察报告经过进一步整理加工,作为人大、政协全体会议上的大会发言,或作为提案,交有关部门办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都十分重视。
如云南省政府得到宋庆龄对本省卫生工作的意见后,很快责成卫生部门检查处理,在环境卫生、妇幼卫生、农村眼病防治、卫生宣传教育四方面进行改进,大大促进了云南卫生工作的改善。
又如高崇民、千家驹等委员、代表13人视察上海,对上海一些工厂重视劳动保护不够、产品质量不高提出意见。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接到视察报告后非常重视,很快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认真做了整改。
再如李济深、龙云、谭平山等16位代表、委员在视察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总结推广农业增产经验的问题,农业部在回复中作了肯定的回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将代表、委员们的视察报告集中起来,汇编成册,达29本之多,并分发给人大和政协的各位常务委员。较重要意见经过归纳整理,分成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粮食统购统销、国营工业、国营农业、教育工作、文化工作、卫生工作、其他等10大类,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临时性的专题小组进行研究,并将材料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举行会议讨论工作时参考。政协全国委员会还对这次视察知识分子和地方政协工作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建议,专门成立了知识分子问题和地方政协工作两个研究小组进行深入研究。
1956年10月,在地方政协工作研究小组提出报告的基础上,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拟订了《全国政协地方工作委员会暂行组织简则(草案)》,经1957年1月21日政协二届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定通过,并成立了地方工作委员会这个常设机构,加强了全国政协对地方政协的工作指导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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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下半年的视察是政协委员第一次参加的大规模视察活动,委员们积极性很高、参加视察的全国政协委员有204人、占总数的37%(在这期间以外视察的委员没算在内)。大多数是与人大代表一起组团视察,视察报告也是与人大代表联名写的,少数是由政协委员组团或单独进行的。一共视察了27个省、市、自治区。视察工作结束后,共收到视察报告214份,约180万字,另有附件约50万字。
按1956年3月底的分类统计,仅较重要的问题和意见就有676条。其中,有关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方面的有151条,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73条、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48条、粮食统购统销方面的40条,国营工商业方面的83条,交通方面的15条,文化教育方面的119条、医药卫生方面的90条,镇反工作方面的7条、妇女工作方面的4条、民族侨务工作的12条,水产事业方面的12条,司法工作方面的9条,街道工作、落后乡改造、乡干部待遇等方面的13条(报告附件中的问题和建议不包括在内)。
▲1955年、1956年部分视察报告
这些视察报告,除有关知识分子和地方政协工作问题另作处理之外,都交由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处理,到1956年5月,共收到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处理报告70多件,陆续编成了多辑关于视察报告的处理简报,分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
代表和委员们在地方视察期间,一些人还及时与各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交换了意见。他们在指出当地工作的成绩的同时,也谈了缺点和问题,反映了群众的不少意见和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还根据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检査了自己的工作,从而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基本实现了毛泽东原先的预想。委员们也从视察工作中接触了群众和实际,了解了国情民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较好地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
本文选编自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编《人民政协视察工作五十年》。文章标题、视频为编者所加。
编辑:李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