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企业缴费操作

按照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原由社保、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根据“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参保缴费登记、增减员、基数申报、统计应缴、社保转移、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

参保登记

企业在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同步办理完成企业参保登记。企业通过社保、医保部门原渠道为其职工办理社保、医保参保登记。

应缴费额核定

1、基数申报、增减员业务。企业缴费人通过人社、医保部门网上服务系统(没有开通的,到社保、医保前台办理)办理基数申报、人员增减。

2、推送应缴业务。企业缴费人先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按原流程(线上或线下)进行申报,工资申报成功且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向税务推送缴费数据(具体操作请咨询人社、医保部门)。

申报缴费

企业缴费人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者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本文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为例,简要介绍线上自行申报缴费操作流程。

企业缴费人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

新用户请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及实名认证后再进行登录。

01

社保费申报

登录后,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

进入“单位社保费申报”页面,选择待申报信息,点击查询,可以获取全部数据,也可选择条件查询。选择需要申报的数据(单选,同一个征集流水号)进行申报。

点击“社保费单位申报查询”,带出该企业所有申报信息。可以通过费款所属期进行筛选。

02

费款缴纳

选择申报成功的社保记录,点击【缴费】;

缴费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费”、“联行缴费”及银行端凭证缴款,选择一种缴款方式进行缴款操作。

03

完税证明打印

点击“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打印”,在“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打印”页面选择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首次开具时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必填;若是补打,开具日期起和开具日期止必填。点击【查询】按钮,选择需要打印的信息,点击【打印】即可自行打印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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