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惊悚经历: 夜走“活埋人”山坳
☀愿与您携手建设教师朋友的最温馨家园!欢迎赐稿!本刊栏目:一代中师生|教师文学|教育教学讨论|留守儿童问题
原标题:久走夜路必撞鬼
作者:李旭东
在撞见“她”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
大概是在八九岁的时候,曾经听见大人们说某某遇见鬼了,在一个山坳里面转了一个通宵,硬是没有转出去,而在平常,走过那个山坳最多也就是十来分钟。那个某某竟然就是自己的邻居。
看大人们说话神秘兮兮的样子,我感到害怕,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总是用好奇而胆怯的眼光来看邻居某某,似乎想从他身上看出点名堂,却始终没有看出什么异样。
尽管害怕,但是我依然是不相信鬼的存在的。民间俗谚“久走夜路必撞鬼”字面意思就是经常走夜路的人,难免会遇见鬼。
我的理解,其一是指一个人坏事要是干多了,早早晚晚会得到报应的,和多行不义必自毙类似;其二是指经常做一些比较危险的事情,难免会遇到灾难,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意思相近。
长大以后还偶尔听说一些类似的故事,我嗤之以鼻。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根本不相信鬼啊神啊什么的。
直到那天晚上,我撞见了“她”,我再不敢轻易否定这样的说法了。古人之所以能够创造这句民间俗语,肯定有一定的道理。百度了一下,看见如此解释“民间传说中,人,生前为阳,死后为阴。
阴阳二字,大有悬殊,阳,多浩然正气。阴,多鬼魅邪气,白昼,滋生浩然正气,故生人占据白昼,黑夜,正气退去,阴气散开,故阴魂掌控夜晚,半夜多发生灵异事件。”
我今生中的灵异事件,发生在1996年盛夏的一个夜晚。
1995年9月,我从一所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的任上破格提拔为一所初级中学的主持人。虽然任命通知上没有明确校长,但是名义上的主持工作就是实际上的一校之长,试用一年之后就名正言顺。28岁就连升三级,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学校不大,只有6个班200多学生。教导主任十分得力,我便把教学管理的工作全部授权给他,自己的主要精力就用来协调区教办、乡教委和其他部门,其目的只为了钱。
因为当时的体制下,学校的经费捉襟见肘,做校长的最急于要考虑的就是确保教师工资发放和每学期末教学奖的兑现。校长就是一个在校内威风八面,在外面四处求爹爹告奶奶的主儿。
学校比较偏僻,离区公所所在地十来公里。那时还没有撤区,区教办俨然就是现在的县教育局,区公所所在地俨然就是现在的县政府所在地,是一个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学校到区公所所在地要走一段县道和一段乡道,那段乡道现在已经划成村道了,在当时一直破烂不堪,尤其是雨后更是难以通行。
这道路必经一个叫“活埋人”的山坳口,当地人说,很久以前,有两兄妹通奸,事情败露之后被家族活埋于此。
白天路过此处还没有感觉,晚上经过,想起那个邻居和活埋人这个故事,总是不寒而栗,身上要起一阵阵的鸡皮疙瘩。
我没有辜负组织的厚望(我的自我感觉良好),教导主任没有辜负我的信任,全体师生没有辜负我在协调工作中做出的种种“牺牲”。
1996年中考结果出来,我所在的学校综合评定为全区第一名,当年中考第一次引入体育考试,毕业班的体育成绩平均分全县100多所初中排名第一。
学校的老师们不知道的是,体育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把县上派来的主考官请进当地一家豪华歌城唱了个尽兴。
放暑假了,老师们的工资、教学奖悉数发放到位,我的工作还没有停下来。有关单位部门、个别领导的关系还需要继续维护、沟通、协调。做这些事情必须去区公所所在地,一去就是一天,打打牌、喝喝酒、唱唱歌,结束时已经大半夜。
多数情况是喝醉了的我,骑着学校那辆铃木125,靠酒醉壮胆,在一阵引擎的轰鸣声中冲过那个可怕的“活埋人”山坳口。
的确,“久走夜路必撞鬼”那句话有它的道理,而且在我身上应验了。
那天晚上,结束在那家最豪华的歌城的娱乐,已经凌晨时分。连续几天下雨,那段路摩托车肯定是没法骑行的。便叫了一个叫老七的野的司机开车送我回学校。
老七是我的老熟人了,当校长这一年我没有少照顾他的生意,一来二去我们就哥弟相称。一路上聊起歌城的美女,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到了“活埋人”坳口。
道路十分泥泞,车子开得很慢,车灯光射在路面显得不是很明亮。我猛然看见前面十米远的柏树林里一个穿一袭白裙子长发及腰的姑娘靠在树干上的背影。“老七,你看,右前方的柏树林里”
老七停下了车,循着我的指引看去,我发现他的神色也十分惊讶。我摇下车窗,借着酒兴吼到“美女,你在那里干啥子?”“看电视”。她头也不回,这话我们都听得很清楚。
“我下去看看”,我打开车门,话没说完老七一把拉住我,“下去不得。这么晚了,一个人在树林里看电视,肯定是鬼” 说完松开刹车往前开。
车开到那个身影的前面时,我又让老七把车停下来,把头伸出去看“她”,可是依然看见“她”的背影。“上车嘛,我们送你回去”,“我不走”,“她”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很清晰。
“哥哥,你疯了啊?”老七死死地拉住我,因为他看见我开车门的动作。“肯定遇见鬼了,我们快走吧”
校园十分安静。进了校门,我似乎清醒了许多。把教导主任敲起来,我、老七和主任一起来到我的办公室,我和老七正在把刚才遇见的事情给主任讲,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循声出去一看,原来是两匹瓦掉在阳沟里。
可怕的气氛随着这声响一下子在我们四周弥漫开来。“我不敢回去了”老七怯生生地说道。“你们真的看见了,还说了话?”主任也一脸紧张。
三人就在办公室喝了好一会浓茶,七嘴八舌地议论这件怪事。教导主任是当地人,对“活埋人”的故事是很清楚的,“但是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出现今天这样的怪事啊,一个女人半夜三更在树林里面看电视,太恐怖了!”他说。
老七还是想回去,但是又不敢独自回去,便打电话给他的同行哥们撒谎,说没有油了,让送汽油过来。
大约两点钟,老七的哥们送汽油过来,老七装模作样的加了油,啥话也不说,他在前、哥们在后,回去了。后来老七给我说,他回去后停下车了才给哥们讲了实情,吓得他俩缩在车里呆到天亮才回家睡觉。
老七他们走后,教导主任陪我在办公室聊了很久,聊到了“久走夜路必撞鬼”这句话。主任回去睡了,我在日记本上写了一段文字,标题就叫“久走夜路必撞鬼”,记述了这件事,同时展开去写一年来自己所走过的路,深刻检讨自己的不足。
记得其中有句话,“你太忘乎所以了,经常这样干所谓的工作,迟早是会被组织淘汰的。这次事件算是对你的警告,你应该警醒”
组织没有给我在那个岗位上警醒的机会。暑假很快结束,新学期开校,我没有得到当校长的任命,也没有继续主持工作的机会,中小学合并了,我被任命为合并之后的副校长。
那以后,我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在晚上走过“活埋人”那个坳口了。那以后,我对“久走夜路必撞鬼”的含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文之事为作者亲身经历)
转载及商务合作请联系 微信ID:yf476800
作者简介
李旭东,82级中师生,1985年毕业于四川省仁寿师范学校。从事教育工作13年,其间,教过小学、初中的语文、音乐、体育,当过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小学、初中校长。1998年转行到地税局工作。现在在国家税务总局仁寿县税务局从事党务工作,下派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
本期编辑: ;稿酬说明:请联系微信(Yf131125)领取。具体参见本刊《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