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探讨 | 自然资源部门对宅基地违法用地的查处职责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主体不清的几种情形
现阶段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宅基地违法用地的
职责范围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规划许可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完善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但对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职责是否限定在村庄规划区内未做规定。随着2019年度部级卫片执法工作的开展,两部门的查处职责分工逐渐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有效的途径是通过政府行政执法的层面先行一步,细化两部门在具体查处时的职责分工。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部级卫片执法检查中制定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两部门卫片执法中涉及宅基地图斑下发、内业比对、外业调查、宅基地合法性判定及判定依据、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的相关职责。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乡(镇)人民政府要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负责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用现象等工作。文件要求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法律赋予土地管理的职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工作,包括负责对用地建造住宅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以及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查;配合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工作;配合开展宅基地用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新《土地管理法》已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留出了空间,即新法明确宅基地制度改革职责交给农业农村部,说明宅基地制度改革有了新的方向和部署。鉴于此,笔者认为,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改革方向是统一由一个部门行使,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宅基地管理法定职责决定了其是宅基地违法用地的查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