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古迹】兰溪焦石村邵氏家庙的文化传承
兰溪焦石村邵氏家庙的文化传承
刘鑫
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位于兰江西岸的女埠街道,离女埠集镇4公里。全村以丘陵为主,区域面积1.09平方公里。
焦石自然村始居村民盛姓,古称盛家园,后盛氏式微,邵姓迁入,现以邵姓为主。村边有焦石山,雅称椒石山,为兰江边一山丘。因山岩呈赤黑色,似火烧焦,故村名焦石。村中长湖绕绿水,村外焦山兀立于瀫水之滨,山腰有古刹广济庵,并有栈道和义渡遗迹,清高宗弘历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曾于此登山游寺,题有《赤鹤峰》诗一首。村中有邵有泰孝子石坊和邵氏家庙。
邵氏家庙位于邵有泰孝子石坊后17米处,为三开间三进两明堂,始建于明,清同治九年(1870)重建,占地约370平方米。木结构门楼,重檐歇山顶,镂空花草正脊,中置宝瓶,翼角起翘。台基前设青石栏板。门楼及前进、中进、后进之梁架、牛腿等处,雕有大量人物、麒麟、鹤、鹿、花卉上浮雕等图案。前进、中进明间梁架四柱七檩,后进明间四柱八檩,扁作梁。整座建筑用青石柱,颇为壮观,为清代宗祠代表作之一,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据焦石村《博陵郡兰江椒峰邵氏宗谱》,始祖为晋朝的邵坦,居淳安清平乡富洪里;传十余世分居各地,至蒙源祖邵旺于后唐末(934——936)迁居太平乡之谏村;居五世生邵爽,公由谏村而迁居金华循理乡青龙山前;居四世,邵从迁居金华下干。始迁祖为邵祖义,行百一,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从金华下干迁居兰溪女埠椒石(今焦石)。
家规:
《博陵郡兰江椒峰邵氏宗谱》载有《劝善家规十二条》:
一、敬祖先:祖功与宗德,木本水源深。葬以礼、祭以诚、追远报本无穷尽。欲求生枝茂,光须笃根本。承恩不坠想容音, 忾闻爱见常申敬。
凡我族人,宜于祖宗像前,每逢塑望,焚香肃拜,而春秋二八、丁祭祀丰洁。勤坟墓,世子孙,威知报功宗德,不忘发祥所自。
二、孝父母:哀哀父母恩,昊天同罔极,抚我勤,育我密,成家择配时忧伤。中孝宜用劳、大孝惟竭力。养生送死礼兼隆,聊表深恩于万一。
凡我族人,宜念乾父坤母,生我句劳。贫则尗水承欢,富则旨甘备养。随分尽孝,养志怡颜,庶无贻终天。
三、隆师表:师道隆天地,位皆君与亲。启我知,嘱我行,丁宁告诫将心尽。俸膳宜从厚,礼貌不可轻。登科及第显名声,俱从师长栽培进。
凡我族人,欲读诗书上达,宜于师长分上,情理兼隆,以资其教益。而一切有学问、有道德,及年长于已者。亦当加以亲敬。不可轻慢斯文,如此自受益无穷。
四、宜兄弟:人生有兄弟,原系一同胞。食同器,寝同衾,友恭之道须当尽。重大宜商量,些小勿争兢。平居不觉天伦乐。患难方知手足亲。
凡我族人,宜念世间最难得者,兄弟同气连枝,如手如足。幼时则塤篪迭奏,比长则和乐且耽慎。勿因小利听妇言,便欲析居各黉,致伤骨肉之好。
五、正闺阃:妇道有三从,闺中有四德。勿高声、勿长舌,中馈频繁主内刚。端正踵贤良,幽娴常自得。母仪配地协坤柔,须眉巾帼名难得。
凡我族人,于家中妇女,令恪遵姆教,谨守闺阃。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勤纺织,修中馈,克尽厥职。母致牝鸡司晨,不以礼法自闲。
六、慎交游:朋友五伦,结交不可轻。亲君子、远小人、久要不忘言忠信。义气宜相投,钱财非所论。务求胜已结知心,因不失亲为可宗。
凡我族人,宜知交有全,以诚实为先。必择品端学优者,日近日亲,以其观摩之益。若滥交匪僻非徒,无益而受害之,不可不慎之于始。
七、尚勤俭,居室宜从俭,兴家本在勤。勿懒惰,勿奢盈,耕读两件持身本。守成宜兢惕,创业惟艰辛。克勤克俭不求人,男女少长都当听。
凡我族人,于勤俭二字,宜奉为至宝。勤则事木难成,俭则资财常足。始觉费精神,减色泽。终则高安逸,乐充余。从来家道有成,罔不由此致之。
八、睦宗族:九族同脉亲,根本于一人。喜相庆,戚相怜,贫贱富贵何分论。既系同支派,谁非是子孙。敦宗睦族意殷勤,家仁相让群推敬。
凡我族人,念支分派衍皆脉所从。出五服内外以及远族,俱宜相爱相敬,笃一本之谊乎。居则同安乐,患难则共维持。不可互生嫌隙,骨肉相残,亦不可视为途人,不相关切。则亲亲之道庶几无忝。
九、务读书:士农与工商读书为第一。勿偷闲、勿贪戏,直上云梯在勉力。俸禄享千钟,黄金收万镒。皆从诵读苦中来,一寸光阴宜自惜。
凡我族人,期于克振家声,宜从诗书上苦心著力。天下惟读书人不可限量。云梯千里。风翮九霄,上为祖父争光,下为子孙创业,岂独一身荣显已哉。但不可浮慕无实,图侥幸以获功名,庶为有志之士。
十、重节孝:朝廷重笙表,莫大节于孝。守纲常,维世道。芳流自代扶名教。身受苦中苦,事后多光耀。荣登青史姓名标,允矣。闺中为则效。
凡我族人,于妇女中有克全节孝者,此为秉天地正气,必为上请建坊,永垂不朽。至需费浩繁,富者易为,贫者每多湮没。户族公议乐助,俾得邀族荣一位合族盛事。
十一、勤职业:人须有职业,士农与工商,勿兼营,勿游荡,行行状元皆一样。艺多不能精,专功乃为上,旁门左道不可当,安常乐业皆兴旺。
凡我族人,当各执业。乃有一种不法子孙,着异样服色,带异样边巾,其心邪、其言妄、其行怪。不数年间,或以嫖赌而败家,或以浮浪而没产,流于下贱,以及俳优盗窃,在所不免。吾子孙当借以自反。慎勿使人议之曰:某也,不才,是其文祖恶报。盖败类刺讥,在于一身,及于文祖,岂可不慎欤。
十二、崇阴骘:积善家余庆,方便速宜行。济危急,恤孤贫。亲朋戚里都休吝。阴德本无边,施与为相称。埋蛇度蚁尚酬恩,作福谁云无报应。
凡我族人,宜体天地好生之德,时加培植。得方便处,不拘利益多少,即便行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若修桥补路、施药施茶、施置义田等项,量力为之,可俱为子孙种福田也。善之当劝,罄竹难书。
在《劝善家规十二条》的影响下,焦石村名人辈出,涌现了明代正风肃纪的清官邵玘,邑诸生邵明彝,邑庠生邵明第,以及中共兰溪县委第一任地下党书记邵溥慈,和现任兰溪市人大副主任邵茂良等。
名人:
邵玘(1375~1430),字以先。椒石村人。永乐四年(1406)进士,擢监察御史,历官江西按察使、福建按察使、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玘幼承家训,在官以威严称,遇事善断,为人外肃内宽,廉直有声。永乐十四年(1416)春,朱棣命玘巡视两浙水旱灾情。至兰溪重灾区,见庐舍尽塌,人畜漂溺,为之泪下,急呈奏本,祈求赈济。所作《永乐丙申年洪水记》,详述灾情,“闻者酸心,见者骇目”。后巡按河南,遇事果断,吏胥无所容奸,所至削妄费,除贪庸,克举其职。宣德元年(1426),调任福建按察使。闽中饥荒,不及奏请,尽发各属仓廪赈济,全活者无数。宣德三年(1428),升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其间奏黜御史不称职者13人,精简庸懦不肖者80余人,纲纪复振。玘理狱公正,冤民伸白,人命所系,能持之以平,时有“无冤都察院”之清誉。宣德五年卒,祀河南名宦祠。《明史》列传。
邵明彝 字锡九,椒石人。邑诸生。中年以母病习医,博极方外秘书,能明其意而不固执其说,用之就获效,远近倚之。
邵明第 椒石人,邑庠生。绝迹公庭,藏书教子。曾鬻章某之子,哀其离散,即时遣还。又鬻舒氏婢,询知为良家女,即与嫁之而不受其值。后子孙昌炽,人以为厚德之报。
邵溥慈(1900~1955),字惠群,女埠焦石村人。杭州甲种农业学校毕业,考取公费留学日本。回国后投入革命活动,并参加中国共产党。民国12年(1923)与鲍友恭在兰溪发起组织正谊社。民国16年(1927)2月任兰溪临时特支书记。民国17年(1928)1月任县委书记。历任中共浙西特委委员、浙东南巡视员。被通缉后,调杭州市委工作,不幸被捕,押在杭州陆军监狱。民国23年(1934)获释后失去组织关系。民国27年(1938)一度恢复组织关系。民国38年(1949)3月参加中共闽、浙、赣城工部。解放后任金华专员公署文教科副科长,1951年调省农林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