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能结婚、生育吗?
听说SLE患者不能生育,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由于SLE好发于育龄妇女,而妊娠往往会使患者病情恶化,因此过去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SLE的禁忌证。而今大多数SLE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
一般来说,在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1年或1年以上、细胞毒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停药半年、激素仅需小剂量时怀孕多数能安全地妊娠和生育。非缓解期的SLE妊娠生育存在流产、早产、死胎和诱发母体SLE病情恶化的危险。因此不推荐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怀孕。
SLE患者妊娠后需要产科和风湿科双方共同随访。由于SLE患者免疫功能低下,加上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患者容易继发感染。而某些感染又是SLE复发的诱因。应加强患者抗感染意识。在某些重要环节给予具体指导,如保持口腔皮肤清洁,早晚漱口,勤换衣裤,注意保暖,防止着凉,流感期间,不要去公共场所、特别应避免与肺结核患者的接触。一旦出现高热,要及时就诊。
红斑狼疮患者想生育该怎么办?
红斑狼疮患者多数为生育期的女性,如果发病时还没有生小孩,生育就是摆在患者面前一个很大的挑战。处理好生育问题,对患病女性来讲同控制病情同等重要。就我所知,以下几点对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1) 重视病情的控制。患者要顺利生育小孩,最大的前提是要控制病情,病情控制好了,能比较容易的怀孕,怀孕的过程中母亲、胎儿的安全性也高。在临床上常见有患者要孩子心切,不顾病情盲目怀孕,导致本身病情加重,孕期早产死胎,得不偿失。病情完全缓解半年以上才可考虑生育的问题。
(2) 生育要有计划。生孩子一定得跟医生商量,切忌怀孕后才跟风湿科医生说,到时医生也为难。红斑狼疮患者要顺利生育有几个前提,病情的控制是一方面,孕前的用药对胎儿的安全性是必须考虑的另一方面。一般要求孕前半年不用细胞毒类药物,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依木兰)等,孕期病情控制用药以激素为主,部分难控制的可以考虑加用羟氯喹。
(3) 孕期的安全要与产科医生合作。孕期胎儿的安全,生产方式的选择要产科医生定夺。
(4) 重视产后病情的监测和控制,如果病情加重,用药要考虑喂乳对小孩的影响。必要时要选择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