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草书字法研究述略

此文发表于《中国书法》2018年第一期

我是2008年左右开始接触草书字法研究的,忽忽已十年。那时我刚从南京艺术学院硕士毕业,来到淮阴师范学院书法专业任教。古人云“教学相长”是一点没错的。我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经过四年本科训练的学生,临摹能力基本具备,但只要涉及草书创作,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查字典,这种查字、集字性质的创作,也大都不能令人满意。作为教师,我自己在草书创作中其实也有这个问题,往往创作中总是先挑内容,为什么要挑?关键原因就是尽量避开不会写的字。有些字感觉上会写,但一下笔总觉得似是而非,不敢确定,导致犹豫不决,行气不能连贯。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今天看来,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们字法还没有搞清楚。简单说,就是还没有解决“会”的问题。

刘东芹著《草书字法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一版,2017年第5次印刷,淘宝当当网店有售。该书获第六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

中国书法是以汉字为唯一对象的艺术创作,草书作为五体之一,它的出现首先是具有汉字功能,然后才是艺术。古人发明草书的初衷,绝对不会是为了非实用的纯艺术。如果不先解决草书书写的正确性,其艺术性也就不复存焉!因为经典的草书作品是不可能草法乖舛、错字连篇的。但现实中,有些书法家往往会把笔法当作书法的唯一要素,忽略了其文字属性。甚至还有人认为,我只要把字写好看就行了,对错我不需要关心。在草书学习中,还有一种观点大行其道, 很多人认为,学习草书,必须先学楷书(唐楷),再入行书,最后再学草书。从文字演变历史看,草书的形成远远早于楷书,有些草书甚至早于成熟的隶书。最有力的例证就是,张芝生活在东汉,其主要艺术成就是草书,后人尊称其为“草圣”,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可能先学习唐楷,再学习圣教,最后学草书。

刘东芹著《续订急就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4月即将出版

放眼当今书坛,习草者甚众,历届国展中草书创作也是比例最高的。但现实问题是,今人写草书作品如果不查字典几乎无法自然、随意创作,但设想王羲之当年写草书时需翻查字典吗?肯定不需要!也没有字典可查。同理,一个秦朝的普通文人,其用小篆写公文书稿时也没有字典可查,但他们都能流畅并自然书写。这是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他们掌握了字法组合的规律,也就是我所谓的方法。而今天,方法遗失了。

正是在这种思考下,我开始了草书字法的研究。研究的突破点开始于我在学校任教的一门新课程——文字学。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学习书法二十来年,从没有系统的学过文字学课程,我在读研期间,学校也没有单独开设这门课程。其他艺术院校也往往把它作为服务于篆书和篆刻的辅助课程。作为教师,只能硬着头皮开始自学,边学边教。最初的学习得力于武汉大学万献初先生在“超星课堂”中的“说文解字”网络课。

当有限的文字学知识与草书结合之后,有趣的现象发生了。我发现草书和篆书在外形上虽然有较大差距,但在文字原理上是一脉相承。比如“拜”的草书,其实是从“扌”旁,这是因为“拜”的篆书就是“扌”旁。再如,左阝和右阝在隶书、楷书中写法基本一致,但在草书中则有明显区别,这也是因为,在篆书中,左阝为“阜”,右阝为“邑”,由此可见草书字法与篆书间的内在联系。

其实,孙星衍在嘉庆三年(1789)《急就章考异序》中就曾从文字学角度论说过:“草从篆生”的观点 。魏建功在1942年所撰《草书在文字学上之新认识》一文中,亦提出篆书与草书之渊源关系 。孙过庭《书谱》中云“旁通二篆”,其实讲的也是这个道理。但我们书法界,长期把草书当成一种纯艺术书体来研究,即“外状其形”,草书的文字属性往往则被忽视。通常会把孙过庭所讲的“旁通二篆”看作是训练篆书线条,锻炼线质,这其实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另外我们总认为楷书比较稳定,草书则比较混乱,其实这都是表面的现象。我研究之后发现,楷书其实是最难学、最混乱的,特别是异体字。比如楚,还可写作椘、䠂等,但“楚”的草法,其实只有一种,因为在古文字中,之、足、疋其实都是同一个字源。再比如“恶”的异体字,约有三十多种写法,但“恶”的草书,最准确的也只有一种。

节选自刘东芹 《新订草书千字文》

现实中,我们学草书,往往有三个障碍难以逾越。一是认为只要是古人写的,全是对的;二是只要字典里有的,也全是正确的;三是只要是名家写的,也可以算对!这三种认识其实都有很大的误区。古人也有晋唐和明清的区别;字典的编撰这往往求多、求全,无暇甄别;而所谓名家,名头大小,干货多少,区别则更是千差万别。以上这些认识,直接导致研究对象的错误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也导致了文字学家对草书的误解。比如蒋善国先生在《汉字学》一书中就认为“草书所用的符号,根本不科学,无丝毫规律可循,完全不符合文字符号性的要求”,  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一书中也认为:“本来有明显区别的偏旁符号,在草书中被混同了”。

节选自刘东芹《校订草訣百韻歌》

的确,草书作为一种极具抒情功能的艺术书体,深受大家喜爱。但由于自身草法和笔法上的交织,导致了草书难认、难学。 草书作为一种字体,它具不具备文字学属性?其符号到底有没有规范?规范又在哪里?西晋卫恒《四体书势》中云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下笔必为楷则”,张芝是草圣,其生活的时代并没有成熟的楷书,可见其“楷则”应是指规范。 可见至少在张芝时代,草书的基本书写规则已经确立。

我的草书字法研究主要从文字学角度,参考字源演进及造字理论,对草书生成的原理和方法进行探讨。就研究资料的选择来说,主要结合甲骨、金文、小篆、汉简以及索靖、皇象、王羲之、王献之、智永、怀素、孙过庭、宋高宗、赵孟頫以及《淳化阁》、《大观帖》 等近百种草书名作为字样范本来综合考察。

草书字法研究的核心是基于文字学研究中的字族理论,即首先剥离出草书偏旁与草书字根的标准件,利用偏旁与字根的循环组合,将草法的学习放置于一个开放的系统中,进而对整个草法系统进行归纳与总结,最终达到合乎六书、易记易写、摒除讹误、循环生发的学习效果。具体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符号化的偏旁系统。汉字偏旁的组成,遵循着非常朴实的,以人为中心的基本准则。从大的方面说,遵从五行,如金、木、水、火、土;描摹动物、植物,如犭、豸、虍,马、牛、虫、鱼、艹、竹等;从小处看,衣食住行,包括纟、衤、饣、月、米、禾、宀、穴、户、彳、走、辶、车、舟等;最后再回到人本身,如髟、目、耳、口、讠、牙、扌、足、忄等。正如许慎所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绝大数常用汉字的偏旁组成都不外乎这些,对这些偏旁的草法加以准确的界定并熟练地掌握,是最重要的一步。以“扌”为例,和手动作有关的字,如拉、打、拍、挤、拈、扛、抽等,在《汉语大字典》中,就有一千多个,我们只要把“扌”旁的标准草法符号找出,即可解决一千个从“扌”字的左半草法。偏旁的总数只有七十五个左右,只要我们掌握它,所有形声字的左半部分草法也就迎刃而解。

选自《草书字法训练图集》

二是草书字根系统。所谓的字根,多数为汉字中的独体字,它具有稳定性与散发性。偏旁与字根的组合,具备汉字的无限丰富性。可以构成汉字总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以“月”为例,作为一个字根,它有着很强的扩散性和组合能力。结合常用偏旁构件,可以产生抈、明、岄、蚏、鈅、玥、跀、胡、朝、期等字。“月”和“古”形成一个二级字根“胡”,再结合偏旁又可以搭配产生湖、糊、瑚、蝴、煳、葫、媩、楜、猢、鹕、鰗等字;根据二级字根“朝”并结合偏旁可以组成嘲、謿、廟等字;根据“月”的二级字根“胃”,可以产生谓、渭、猬、媦等字;根据“月”的二级字根“有”,可以产生洧、陏、侑、峟、絠、宥、銪、陏、栯、髄等字;再根据“月”的二级字根“青”,还可以搭配偏旁形成圊、鯖、蜻、箐、儬、寈、綪、鶄、婧、腈、聙等字。此外,肖、消、霄、销、宵、硝、绡、逍、削、蛸、莦、痟、箾、踃、背、褙、育这些字中也有“月”的部件,只要总结出草法规律,即可解决。

选自《草书字法训练图集》

可以肯定的说,一旦我们掌握了草书偏旁与草书字根,草法的记忆能力、释读能力将会成几何级增长。即使是古人作品中未曾出现的草书,我们也能根据偏旁符号和字根的有机组合,将其草法推演出来。绝大多数汉字,都可以在这种字根与偏旁的循环搭配中得到呈现。偏旁与字根之间的组合与循环使用构成了汉字的衍生功能,和传统的“六书”论相比,这种分析法是对汉字字形的科学分析,对书法学习者而言,具有更简易、更直观的特点。

偏旁与字根的组合,可以构成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草法,剩下的一小部分 ,则需借助于碑别字、俗字、古今字以及各类异体字来理解。此外,草书形成过程中还受当时社会文化环境影响,以及地域差别和书写习惯不同而产生差异。另有极少部分字,则需从先人草化时的动机、规律入手解决。如“乡”“卿”等字,限于篇幅,笔者拟作另文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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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承认,和篆书、隶书、楷书等其他书体相比,草书内部的形成机制和造字原理还有待深入研究,但从草法的记忆和识别来说,我的研究能给草书爱好者节省大量的死记硬背,把省下的时间用于笔法的锤炼和自信从容的创作上去。

七十多年前,启功先生就曾提出草书字法的研究框架,今日读来,对我的字法研究仍具有指导意义。先生云:“有志研考草书者,正宜统覈诸家之说,重加理董,剪取帖字,著其出处,以付影印,可免摹写之失。疑者阙之,误者正之,使草体沿革,秩然可按。示学者以准绳,亦不朽之盛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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