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后谁继续承租不能形成一致该怎么办?

作者: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咨询问题】

我们家是天津市人,我的父亲在一个月前突然去世,关于谁来继续承租我父亲承租的公产房问题,母亲、我姐和我一直不能协商一致,我想请教下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答】

针对您的问题,给您以下几点意见:

其一、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规定,您和您的姐姐,还有您的母亲,对您父亲留下的这套公产房,都依法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的。

其二、如果你们各方能够形成一致,并且签订并进行公证一份《公有住房过户协议书》,就可以向房屋所属的房管站办理过户。

其三、您们之间所形成一致的协议实质内容,应该体现在对房屋价值如何分割问题上,在法律上公产房不属于遗产范围,但是,在继续承租的问题上,仍然可以比照继承分割遗产方式,来平衡各方的利益。

其四、如果,各方不能形成一致,到法院后也是比照继承的方式进行调解,天津法院对该类纠纷尚无判决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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