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犯罪刑罚配置的调整
DENTONS
杨雅淋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州律协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条
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九条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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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一:降低最低法定刑
原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均规定两罪的最低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本次修订后,最低法定刑均降低为三年以下。
# 变化二:量刑档次从两档增加为三档
原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档次为两档,数额较大(6万至100万区间)和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对应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和5年以上。本次修订后,量刑档次增加为三档: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对应的主刑为3年以下、3年到10年、10年以上。
量刑档次变为三档后,相应的追诉数额标准有可能通过后续的司法解释予以调整和明确。根据目前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追诉的数额标准参照贪污罪的2倍及5倍执行,即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参照的是贪污罪3万元的2倍执行,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参照的是贪污罪20万元的5倍执行。鉴于此,职务侵占罪的特别巨大也有可能以贪污罪300万元的若干倍执行。此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中新增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也有待明确。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犯罪刑罚配置的调整初衷是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如果在法定刑降低的情况下不予调整对应的数额范围,实际上“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量刑是有所降低的,故笔者推测,后续出台的司法解释有可能会对标贪污罪,重新设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数额标准。
# 变化三:调整附加刑
原规定数额较大一档仅判处主刑,无附加刑,数额巨大一档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次修订后,无论是哪个量刑幅度,均需要并处罚金。
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条第一款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变化一:量刑档次增加为三档
原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量刑档次为两档,对应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3到10年。本次修订后,量刑档次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档,第一档刑期没有变化,第二档刑期调整为3年以上7年以下,新增的第三档为7年以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原第二档追诉标准不仅包括数额巨大,还包括“数额较大不退还”,但实际上,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就包括不退还,将“数额较大不退还”定在第二档欠妥,故本次修订将第二档中“数额较大不退还”字眼删除,使得条文逻辑更为严谨。
# 变化二:增加了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
本次修订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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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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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苏妍娴
编辑:刘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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