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英语是哑巴英语吗?
说到国人对自己英语的评价,几乎第一句话就是“My English is poor”,第二句往往跟上一句“我的读写还可以,就是听说差点”。这第二句多少像是对前一句的一个辩解,就是说“我的英语不是很差,只是哑巴了一点”。于是乎“哑巴英语”的说法就变得越来越流行,有人为此着急,还有不少专门针对这个问题的教学法和书籍出现。可是深入到给自己的英语水平下这个评判的人的潜意识里看一看,这更多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自我防御,是在告诉别人我的读写能力不差。随着这个概念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其危害是越来越深。
早些年我在国内英语教学的场合里做一些讲座,把读写能力的问题拿出来问现场听众,所有人都是信心满满,好像就是笃信中国学生的读写能力都是强的。于是我每次都要安排下面这个小插曲。
我告诉听众,我在美国上学的早年,学习非常艰苦,几乎谈不上任何娱乐。那时互联网才刚刚起步,还没有网上娱乐这么回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金庸迷,承蒙一位挚友买了一套当时三联刚出的金庸全集寄给我,我在学习的空隙间作为一种放松,就把这一套36本的金庸全集翻来复去地看了三、五遍,这么一来那样厚度的书就算看了100多本了。那么,请教在座的“读写能力强”的各位,这么厚的英文书读过几本呢?
现场总是立即从梦中惊醒,即便在座的英语教学同行,除去教科书不算,也恐怕读不到100本。绝大多数人,一本也没完成过。那么这个阅读能力强,从何说起呢。
再说写,中国学生就更谈不上了。和母语做对比,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个学生要写多少篇作文呀,加上实际使用中的应用文(什么假条、通知、检讨和现在的电邮),这些在英语学习里都近乎没有,就是有多半也不承载实际交际意义。都没有写过,何来写作能力强呢?
是什么原因会使中国学生产生读写能力强这样的梦境或者说幻觉呢?
首先是语言测评体系的引导,也就是说由托福雅思之类出国英语考试的特性所决定的。可能在准备这些考试的过程中,读写部分似乎没有那么难。考虑到命题的实际情况,阅读部分的文章风格都很接近,只要拼命去熟悉题库里的阅读文章,很容易上路。而写作呢,那么短短的一篇或几篇文章,和小学的语文作文比都算是小儿科了,凭借自己在母语里已经建立的写作能力,再按照英文套路去练习,提高起来也很快。
反观听说呢?听力考试部分如果听不懂,就什么都免谈,没有回头再听一遍的机会。如果碰到口语的考试,因为平时不在实际使用英语,所以光是紧张这一件事就可以把考生压死了。我个人在出国前准备老托福考试,可以说有三分之二的精力花在了听力上(没有口语部分),自然而然也就会觉得自己是听说不行了。
其次的原因是人们接触和评判口语和书面的机会跟层面不同。身边出现一个哑巴,很快要被发现,可是如果出现一个文盲,或许可以跟人交谈很久而不露馅儿,特别要是碰上一个旧社会从小学艺说书的文盲艺人,就更难判断了。我们学了英语,会碰到跟外国人交谈的机会,又会有各类面试,因为接触得少,这些都不容易对付。再加上出国的早期听说也比较吃力,这些又在引导人们去认为是自己的听说能力弱。
其实口头语有一个线性的特征,就是一个音一个音要依次出现。这样就注定了口头语不能表达过于复杂的内容。换言之,听说并不需要太高的语言能力。据相关研究说一个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山区文盲居民,一生也就使用几百个词汇。
到了英语环境里,说也只不过是一开始别扭一点而已,实际上谁都会说,不然连餐都买不了早就饿死了。我见过的最简单的“说”,是一位亚裔的老者在洛杉矶海边的一个充满游客的麦当劳点餐。他指指上方的菜单,伸出两个手指头说:“two、two”。这样靠指菜单点餐的多了,服务生给了他一份2号套餐,这不稀奇。结果老先生还在那里说“two、two”,几个来回下来,服务生越发糊涂了。这时老先生回头指向了一张桌子,原来那里还坐着一个老太太,他是要点两份2号餐!
我用这小小的例子是要说明“不哑巴”的英语,实际上不需要多少英语,也不代表英语的水平有多高。回过头来看自己母语里的情况,是否具有良好母语语言能力,也得靠读写能力来体现。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文盲,他/她的语言不哑巴,可是水平并不高。
实际上,中国学生一旦进入英语的环境,阅读就成了最明显短板。没有阅读的基础、缺乏阅读技巧、甚至没有基本阅读习惯,只会逐字逐句查了字典再去高声诵读,这样的阅读水平怎么能够帮助一个人涉猎知识、完成学业?
不能识文断字的英语,是可怕的“文盲英语”。没有“读书破万卷”的底子,更不能达到一个“有文化”的英语水平。阅读,是人类通过语言获取信息的首要手段,也应该是母语和外语学习的最重要部分。中国学生请不要再把“哑巴英语”高高挂在嘴边,没有阅读基础支持的英语只能是“文盲英语”,而操着文盲或半文盲英语,就永远不能在英语国度里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
(注:本文作者获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TESL)硕士学位、应用语言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跟踪三名英语为母语的学生在中国学汉语的过程,并论证其过程与中国人学英语的过程具有高度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