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安徽官方回复了
问: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
答:无论申报哪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都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借调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学校推荐。
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1.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职称任职时间计算办法如下: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问:如何界定校长、教师工作量?
答: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由各地规定。以往职称评审中工作量计算,一般以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以学校出具工作量证明为依据。
问: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问:双专科学历能否享受本科学历待遇申报职称?
答: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199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1999〕46号)规定:双专科毕业生申报职称可按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所学专业之一与现工作岗位对口,时间从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双专科毕业证书时计算。
问: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有哪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2019〕13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教育考试有五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问:对非在编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支教有何规定?
答:办学地点在城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城镇公办学校(含公办民营学校)自主聘用的教师,在申报职称时,无需提供支教经历证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虑其职业的特殊性,可采用到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的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方式,或为特殊教育对象送教上门方式替代支教经历。
问: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答: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问: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如何参加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1.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应当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问: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如何受理?
答:教育主管部门受理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材料后,必须报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问.补发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办工作按属地原则,由证书持有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对超越权限范围的申请材料,须逐级审核(加盖公章)、登记,填写《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情况汇总表》或《补(换)发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汇总表》,连同受理的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不得让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