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解读——王维之《终南别业》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
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偶然值林叟,谈笑还无期。
注:
中岁:中年。
晚:近时
值:遇到。
解读:
中年以后的王维,开始过一种亦官亦隐的生活,这首诗就是他开元二十九年隐居终南山时所作。终南山位于都城长安以南。由于诗人有感于政局的变化,于当年下半年来到终南山上,奉佛参禅,过起了隐居生活,身心也得到了调整。
全诗的着眼于对自得其乐的闲适情趣的向往。开篇两句点明诗人隐居奉佛的人生归宿。诗人由于对仕途的厌倦,因此他的诗作常常表现出对佛理思想的虔诚心态。一个“颇”字、一个“晚”字就是对这种心态的抒发,同时也对现实隐居生活的描绘。
山林的生活自在无比,所以诗人常常在其间信步闲走,这种不足于外人所道的闲适,也只有他本人所能体会到。“每”表明兴来独往的频繁,“独”是说自己在现实中找不到同志,当然这只是一种文学语言,事实上诗人在生活中还是有朋友与其志同道合的,如张諲、裴迪。诗人这样说,意在说明自己洒脱的性格,后句亦然,“空”字带有几份无奈与孤独,但诗人还是陶醉于其中山林之情趣。
第三联是该诗的名句,清人沈德潜曾盛赞“行所无事,一片化机”。前句让人体会到了应尽便须尽的坦荡,后句则体味悠闲、自在的境界,又能让人领略到无穷的活泼。
尾联是写诗人在山间碰到了“林叟”,于是便无拘无束地尽情谈笑,以致忘了时间,诗人这种随意的天性和超然外物的风采跃然纸上,同时与前面独赏山水时的洒脱融为一体,使得全诗完整。
全诗运笔自然,有如行云流水,用纪晓岚的话说“此诗之妙,由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然不可以躐等求也”。
王维(700—761),字摩诘。太原祁人(山西祁县)。后徙家蒲州(山西永济西),遂为蒲州人,称河东王氏。排行十三。官终尚书右丞,称王右丞。父处廉,官终汾州司马。维早慧,工诗善文,博学多艺十五宦游两京,居嵩山东溪。以才艺知名,博得豪贵青睐。玄宗开元九年(721)中进士。释褐为太乐丞。秋,因伶人舞黄狮子舞坐罪,贬济州司仓参军。开元十四年春秩满,游宦淇上,遂隐于淇。开元十七年前后回长安闲居,学佛于荐福寺道光禅师。张九龄为相时,作《上张令公诗》。二十三年,擢右拾遗。二十五年,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谪荆州长史,王维作《寄荆州张丞相》。同年秋,奉命出使凉州,以监察御史兼节度使判官。二十八年,迁殿中侍御史,以选补副使赴桂州,知南选。明年春夏回长安,寻隐终南山。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出左补阙。天宝三载始营蓝田辋川别业。天宝四载暮春,以侍御史出使榆林、新秦二郡。后迁库部郞中。天宝九载后,丁母忧,十一载服除,拜吏部郞中。在辋川期间实亦官亦隐。十四载,迁给事中。安史乱后,委任给事中。王维服药取痢,伪疾将遁,被囚洛阳凝碧池,作诗“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以明心迹。肃宗至德二载(757),王师收复两京,陷贼官司六等定罪,王维以此诗及弟缙请削己官为兄赎罪,获免。乾元元年二年(758),授太子中允,加集贤学士,迁中书舍人,改给事中。上元元年(760),官尚书右丞。次年七月卒,葬蓝田辋川别业之西。生平事迹见新旧《唐书》。王维信佛,学顿教。受禅宗思想影响极深,以禅悟诗,故人称“高人”“诗佛”。《全唐诗》存诗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