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NRA PRA BCC的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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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A PRA BCC的结果分析
负/正相对调节NRA/PRA正常值:
NRA(负相对调节)的正常值是:+1.75至+2.25
为什么是这样一个正常值呢?这是由我们检查时采用的工作距离决定的。一般我们做NRA/PRA检查是在 40cm处进行,也就是说此处的调节刺激是2.5D。所以,我们做NRA负相对调节时,调节最多放松到2.5D时就不能再放松了(放松到零了),此时如果再加正镜就会导致视物模糊了(相当于长生雾视了)。如果做NRA时正镜加到2.5D以后说明初始的验光结果已经错误了(过矫正了)。因而,NRA负相对调节是不会大于+2.5D的。
如果NRA负相对调节过小,说明调节不能放松,有可能存在调节痉挛、调节过度、假性近视的情况,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验光容易近视过矫正!PRA(正相对调节)的正常值是:-1.75至-3.00。其实RRA反应的是调节的储备力量,越大越好。
PRA小说明调节不足,调节不持久或不能产生有效调节,这样青少年儿童容易近视加快;而成人则容易引起视觉疲劳了。
调节滞后/调节超前(BCC)正常值:+0.25~+0.75D(非老视眼);+0.50D(平均)。
调节反应(BCC)测量误差分析
很多验光师都说怎么日常检查的调节反应总是负值,而且以-0.25D为多,即调节超前,但按教科书上描述,多数正常人是调节滞后的。这是怎么回事呢?通过对学员的操作细节的观察,我发现这样的测量误差主要是由于做调节反应检查时,没有在全矫正的基础上进行造成的:
我们验光时,先要按MPMVA(最正之最佳视力)原则进行主观验光,即能矫正到1.2时就要矫正到1.2,能矫正到1.5时就矫正到1.5以此类推,这样检查的结果才是真实的屈光状况,我们称为验光处方。而涉及到配镜时,根据具体的顾客情况、眼位特征、用眼需求等的不同需要在这个全矫正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我们称为配镜处方。多数情况下,近视眼配镜都会欠矫正一些以避免看近时调节过度,所以多数验光师会矫正到1.0或0.8。这对于配镜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在欠矫正的基础上做视功能检查时则会有问题。调节、集合是联动的,欠矫正时,调节减少了,调节性集合也会相应减少而造成调节、集合的测量的误差。比如做调节反应(BCC)时,40cm处会诱发2.5D的调节,当欠矫正-0.5D时,仅诱发2D的调节,此时,按BCC的测量方法,需先补足这欠矫正的-0.5D补足后才反应真实的值,这样就会多出-0.5D的测量误差来。所以,当我们调节反应的正常值是+0.25D时,欠矫正-0.5D时的“正常值”就会变为“-0.25D”了。
再比如:做隐斜检查时,欠矫正导致调节减少,调节性集合也相应减少,会造成隐斜检查结果偏向“外”;做调节幅度测量时,如果欠矫正,造成结果偏小等等。同理,过矫正也会造成测量误差,多数情况会与上述情况相反。但也会因为过矫正时,造成调节的负担和调节不稳定而造成与上述欠矫正相同的情况。散光不矫正或欠矫正时,由于看远看近都不能形成清晰的像,在做非常敏感的视功能检查时也会出现测量不准确。有时50度的散光未矫正都会造成测量的误差!很多验光师考虑的是:反正根据前面检查的情况,顾客配镜也不用足矫正,主观验光时(偷懒)刻意不矫足,在此基础上进行下面的视功能检查,结果当然是乱七八糟了。。。
所以,不仅调节反应的检查,视功能检查都要在正确的全矫正基础上进行才能有准确的结果。
BCC如果是零或负值,说明患者总是在使用大于调节刺激的调节力量,也就是说,患者随时保持一种过多调节的调节痉挛状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假性近视”。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要及时做视觉训练,解除这个调节超前的情况,避免“假性近视”变为“真性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