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企业的《员工守则》重印30次以上,外界争相学习,它的制度建设到底有什么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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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胜员工守则及HR管理实践学习资料

德胜洋楼(以下简称“德胜”)是一家从事美制木结构住宅建造的公司,最早在海南做业务,1997年之后把总部落在了苏州工业园区。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家建造别墅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常年在5亿~6亿元,有员工1000多人。由于是木结构建筑,德胜的员工主体不仅是有手艺的建筑工人,更准确地说是木匠。这一细分行业总体规模不大,偏冷门,德胜在该行业有较强的竞争力,一度占到细分行业市场份额的70%以上,利润率也较高。

我是在2013年春天第一次调研德胜的,此后几乎每年都至少会去一趟。德胜的组织管理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无为而治。创始人聂圣哲依然是整个公司的核心人物,但他在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都不在企业,而企业依然运行良好,这跟许多公司的情况差别很大。不少企业是离不开老板的,甚至一天都离不开。

需要强调的是,德胜的“无为而治”首先与行业因素有关,它的行业波动性较小,而且集中于制造环节,靠手艺吃饭,不少从事B2B业务的隐形冠军企业都有类似特点。其次才是企业的作为,它下过很大功夫来强化自己的工艺水平和管理能力。公司内部有个“德胜好房子”的说法,指的是在工艺、价钱、设计、建材、交期、服务等多个方面的综合竞争力最强的房子。它的房屋样式并不是最洋气的,但非常舒适,很适合中产阶级。

聂圣哲曾跟我说过,“德胜的成功跟我们的特殊地位有关系。德胜经过10多年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成了行业内的全国第一,没有竞争对手,不需要去求人,我们只要专注于自身发展,搞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就不用担心市场的千变万化或风吹草动。而且,德胜这一行入门的门槛很高,特别需要有品德和有修养的人来做,这就需要时间去一点点积淀,而后加入的公司都很难有这样的能力和耐心”。

德胜的案例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但对处于利基市场的小企业来说,德胜的诸多做法却很适合。这也是为什么直到今天,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去参访它,学习它。《德胜员工守则》一书主要是公司规章制度、高管讲话、员工文章的汇编,但自出版以来,已重印了30次以上,也足见它的被认可程度。

有读者跟我反馈过,德胜的主营业务长年不增长,暗示其管理有问题。这一方面是行业因素决定的,另一方面取决于德胜自己的经营选择,实际上并不能说明其管理局限性。以德胜的管理水平,它完全有能力在业务规模上做得更大。这也可以令我们思考:企业合理的增长速度是多少?在一个细分行业中的合理规模又应该是多大?德胜未来真正的挑战仍来自因应顾客需求变化,如何持续保持自身的业务竞争力。

大多数企业在成长历程中,都需要不断加强组织理性建设,只是方法不同。德胜的做法可以让我们有所启发。

本案例的核心看点在于,德胜的“无为而治”建立在“有为而治”的前提下,其组织理性建设包括三方面的基础工程:①通过程序中心建立科学理性,不断优化流程,将例外工作变为例常;②通过三权分立建立制度理性,并通过实施细则与监督程序落实到位;③通过价值观管理建立道德理性,尤其看重对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君子品德的培养。德胜对程序的诸多要求都被写入制度,制度中包含着管理的善意;反过来,敬业精神和君子品德又成为操作程序得以准确实施、制度要求得以持续遵守的关键保障。这中间的管理逻辑是完整的。

例正文

恐怕没有哪个企业的当家人比聂圣哲更“不务正业”了—这位老板热衷于文艺创作,先后在《人民文学》《诗刊》等杂志发表剧本、小说、诗歌、评论等逾百篇;独立或参与导演了多部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从2012年开始,他作为编剧的黄梅戏舞台剧《徽州往事》在全国巡演;他甚至还有时间经常在微信上发布恶搞照片。但与此同时,他的企业经营稳健、现金充裕,一切运转得井然有序,离职率很低,员工满意度很高。

显然,聂圣哲在管理方面比那些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企业家轻松太多了。在很大程度上,德胜这家企业现在就像一部机器或一个生物体那样,每天按部就班地运转着、呼吸着甚至进化着,几乎做到了老板在与不在一个样。这是一家步入了管理状态的企业,或者说,这个企业组织具备了组织理性,一切都按照着理性规则运转着。

就像马云说的,“懒不是傻懒,如果你想少干,就要想出懒的办法。要懒出风格,懒出境界”。可以说,为了实现德胜今天的“无为而治”,聂圣哲当初可没少下功夫。他并没有幻想着企业可以像自然界那样天然地处于有序的“失控”状态,而是必须让这个组织先“受控”,精心地在各个方面建立起理性规则,然后才能放手。我们在调研期间发现,这家公司起码在三个方面相比于其他公司付出了更多的管理努力,才使得这个组织拥有了今天的管理状态。

其一,一切按程序办事。公司特别设立了一个程序中心,专门研究每一项工作如何能以最科学合理的方式完成,不断优化流程,积累做事的诀窍,以此建立起了组织的科学理性。

其二,一切按制度办事。公司遵照三权分立的思想—设置法规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操作细则和标准;设置督察部,负责推动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发现和纠正工作问题;设置奖罚部门,负责对违反公司价值观或者被指出错误却拒不改正的人进行处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并且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不断思考如何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对权力进行制约,以此让制度落在实处,建立起了组织的制度理性。

其三,一切按文化办事。最突出的是持续倡导敬业精神与君子品德。公司提倡的价值观是“诚实、勤劳、有爱心、不走捷径”,公司认为“制度只能对君子有效”,以此建立起了组织的道德理性,而这些又与程序管理和制度管理相互补充,可谓内外合力。

组织理性建设的三角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组织理性建设的三角框架

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德胜是如何进行制度理性建设的

谁都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谁也都知道“制度最难的不是制定,而是行之有效地执行”。但如何才能做到?德胜在这方面的管理创新,也为许多其他中国企业提供了一种示范和参考。在德胜,每年因违反制度而受到处罚的人大约在5%~10%,总体来说非常少,而且整个组织时刻都处在制度执行状态。例如,德胜木工学校还有过这样的事情,20多人先后举报同一违规行为,而没有一般公司常见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象。

德胜是如何做到的?这取决于它三权分立的管理思想、独特的制度结构、组织结构及其机能设置。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其制度建设背后的立法精神。

 01 

制度理性建设之立法

首先,在立法方面,德胜坚持的是制度宁可少写,也绝不多写。制度设计总体上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尽量多写,面面俱到,铺得很开,但到底能不能执行到位,考虑得很少,反正多比少好,说了就等于做了,强调了就等于做到位了;另一种是宁愿少写一点,但写一条就是一条,写一条就能执行一条,以后再逐步完善。德胜选择的是后者。

聂圣哲谈到,“我们德胜要坚决杜绝做出一些不能实施的东西来,包括规章制度。希望大家把规章制度里边不能实施的东西提出来,如果有,我们就把它抽掉,不要叫它丢人现眼。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写进去。我们就是要不断使我们的制度精确化”。同时,聂圣哲又在会议上号召大家,如果认为规章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写信给他,也可以往公司邮箱发邮件,这样把话都说出来才利于制度的优化和执行。

德胜在创业之初就有写在活页纸上的制度规定,到2004年的时候,慢慢形成了39页的公司制度。聂圣哲说,这些都是他一点一滴写出来的东西,里面凝聚了很多时间、汗水和做企业的思考。

德胜的《员工手册》目前已经有200多页了,这是德胜制度理性文本建设的集中体现。它主要包括四个部分:①规章制度(72页);②有效教育(17页);③参考美文(158页);④圣哲小语(10页)。这本手册德胜员工人手一册。

其次,制定了制度文本,并不等于完成了制度管理。制度如果不能落地的话,等于一纸空文。但是反过来,制度能不能被执行的关键还是要回到制度本身。许多制度之所以挂在天上,是因为制度要求本身过于笼统,没有把话说透。例如,“严禁公款吃喝”,但是到什么程度才叫“公款吃喝”,才需要严禁,模棱两可。因此就容易形成灰色地带,这是造成法无定法、法律权威性丧失殆尽的源头问题。德胜的办法是在立法阶段就尽量给出可以衡量的标准,尽量细化、明确化,这样就给执法和司法减少了困难和留足了本钱。

例如,德胜要求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礼品和宴请,那么怎么衡量呢?“不得接受20支香烟以上、100克酒以上的礼品,以及20元以上的工作餐,违者属于谋取非法收入,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再比如,德胜不要求员工上班打卡,但要求上班时间必须满负荷工作。那什么才叫满负荷工作呢?“工作中闲聊、哼小曲、吹口哨不行,每次要罚100元;工作时不带笔记本的每次罚20元;对客户的问题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同事拜托的事情无回话的,每次罚50~500元;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发现隐患不立即上报的,每次罚50~500元;应急情况,未交接好手头工作又没向公司报告的,每次罚款50元……”

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制度细则的存在,才把立法和执法、司法紧密地衔接起来。

 02 

制度理性建设之执法

同时,德胜的《员工手册》中还包含大量的执行与司法程序,例如,奖惩条例、权力制约规则、财务报销规则、采购规则、复训制度、反腐公函、听证会制度等。

例如,我们仍以“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礼品和宴请”为例,谁来进行监督和检查呢?如何才能保证这则条款能够被落实和执行呢?对采购人员,如何才能限制他偷拿回扣呢,尤其是主动送上门来的行贿?德胜的做法是由人力资源部向所有的约200家供应商和合作商寄发反腐公函及反馈表,半年一次,雷打不动,邀请其共同监督和管理德胜员工的行为。再比如,如何才能察觉员工在工作中开小差、不认真负责呢?除了身边同事的眼睛,德胜还安排了巡视员、制度监督员等,使制度要求随时处于可执行状态。

可以说,德胜在设立制度的时候,时刻在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得到信息反馈,如何才能使违规行为被暴露出来,以及制度如何才能执行和如何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说许多公司是把3分的力气放在制度要求条款,2分的力气放在实施执行细则,1分的力气放在监督检查程序上,那么德胜的做法似乎刚好反过来(见图1)。所谓“结构决定功能”,正是因为这样的“制度结构”,才使制度被拧干了水分,企业得以从“人治”走向“法治”。

图1:两种制度结构安排的比较

另外,德胜还在组织结构上做出了安排,其在执行部门之下设立了单独的督察部,人员包括公平公正官、神秘访客、巡视员,以及质量督察员和制度督察员。这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两类督察员,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制度不折不扣地被执行,他们是德胜制度的保护神。德胜每年处理的违规案件,有一半以上是督察官查出的。可以说,很少有违规现象能逃过他们的眼睛。而德胜的督察工作之所以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以下三点。

1)选用特殊性格的人担任督察官。德胜的督察人员约占员工总人数的1%。在人选问题上,德胜特地挑选那些做事客观,遇事很难有商量余地,没有溜须拍马及欺上瞒下习惯和经历的人担任督察官,他们对质量标准和制度执行的要求近乎苛刻,对自己岗位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为制度有不容侵犯的神圣感。

2)保证督察官具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力。德胜督察官享有施工总监的待遇和地位,其权力崇高至上,被督察的人必须主动配合,不能有任何消极与抵触情绪。在督察官面前,无论是工人、干部还是老板,没有等级之分,只有遵守和不遵守制度之别。德胜《员工手册》做出规定:在督察人员的心目中永远没有伟人、英雄与凡人之分,而只有遵守与不遵守制度的职工之别。我们在调研期间也注意到,督察官的工牌上特别印有一柄“尚方宝剑”,意味着德胜的制度督察官与质量督察官有着崇高、不可侵犯的权力。

3)对督察官进行特殊保护。由于督察官是个特殊岗位,也是高危岗位,因此,德胜对督察官有一些特殊保护措施,并给予一些特权。如果督察官违反制度,公司不得随意立即开除,应视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在其做出书面检查后,给予降低信用等级或调离督察岗位的处罚。在其有悔过表现的前提下,可再次担任。如实践证明其不适合从事督察工作,可调离督察官岗位,让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或解聘。解聘时,要发足2年工资。

德胜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督察人员还有一项权力,即督察官在履行职责时,有时会与自己的上级甚至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发生冲突,此时对督察官的权力和利益的保护尤为重要。如果上级违背“质量问题不可商量”的原则,督察官因坚持原则遭到解聘或开除,公司要付足5年的工资,并鼓励其向政府、客户、媒体告发。这在德胜被称为“权力制约规则”,这项规定实际上也是公司领导人做出的承诺和自我约束,因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上级和领导人的例外行为往往是对制度权威和制度尊严的最大伤害。

德胜的组织结构特色,如图2所示。

图2:德胜的组织结构特色

注:  令人奇怪的是,它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设计部、采购部、施工部等,而是将这类部门统称为“其他职能部门”。德胜认为,法规部、执行部门和奖罚部门才是公司的核心部门。这一设置完全遵照三权分立的思想,将立法、执法、司法分开。这一结构也不禁引发我们的思考:到底什么才是德胜的产品?

 03 

制度理性建设之司法

人力资源部主要承担着德胜的司法职能,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也是为了将执法与司法严谨地分开,形成一定程度上的权力制衡。

德胜在总体的人员管理上,参照欧美企业较为通用的“1855规则”,即全公司员工按100%计算,10%的员工到年终要进行重奖,80%的员工工作情况予以肯定,5%的员工要受到批评,最后5%的员工要被解聘。这其中两个5%的员工被处罚的依据主要来自日常的违规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记录在案,年底最终考核。

对于因平时违反制度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公司允许这些员工外出打工一年,体验外面社会的现实,公司为他们保留一年工职、工龄,到时愿意再接受公司的制度管理了,还可以申请回来,这叫“吃一年苦工程”。在这方面,德胜对自己的管理显示出相当的自信,而确实也有不少员工申请重新入职。

对于要解聘的员工,德胜首先将启动“解聘预警”程序,也就是黄牌警告,提醒员工违反制度的严重后果,同时对认错态度较好的员工,也再给一次机会。解聘预警下发后,如果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悔改的,将被正式解聘,相当于红牌被罚离场。如果被解聘预警和被解聘的员工能不断给公司写信,对以往表现进行深刻反省,认识到并纠正自己的错误与不足,保证日后更努力工作和重新塑造自己,公司会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和评价再决定是否延期执行或取消解聘。因此也看得出,德胜的制度执行虽然比别的公司严厉,但只是为了一种“教化过程”,追求的是员工内心的改变,处罚不是公司的真实用意。

德胜做出的所有奖罚事项全部公示,干部员工一视同仁,这被称为“德胜公告”。奖罚文件采用传统的竖排格式,标准文体,每一件都加盖公章。德胜公告不止总部一处能看到,各处、各工地都有,广而告之,消息全流通。这种奖罚公布方式让当事人内心深受震动,足以使其印象深刻。

实际上事后处罚除了彰显制度的威慑力之外,也解决不了太多问题,关键的是事前管理,功夫都下在平常。在这方面,德胜独创性地发明了制度学习会。德胜人每月1日、15日都要组织学习制度,这样一年就是20多次。可以说,德胜对制度学习的重视程度,高于工作。上班可以请假,制度学习一般不能请假。员工不许带病坚持工作,但允许带病参加制度学习。上班不用签到,但制度学习会必须签到。

我们在德胜采访期间,也亲历了4月15日的制度学习会。傍晚6点半开始,时间大约半个小时,学习的内容是《员工手册》中的一部分内容,学习的方式是像击鼓传花那样,每个人读一句话,每逢逗号和句号就轮到下一个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也是不断摸索出来的。一开始是由主持人读,大家听,但是显得枯燥、单调,也有人溜号,而一人读一条的方式使每个人都不敢怠慢,大家都会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以免轮到自己读时脱节。

这样的制度学习会一般一次读完一个章节,结束后还会有员工主动报名,跟大家分享一些安全、卫生方面的小知识,例如4月15日这天分享的内容就是如何预防禽流感。而在严肃紧张的制度学习会之后,公司还就地安排了团结活泼的物品拍卖会,这样既起到了学习的效果,又能让每次学习活动都能在快乐的氛围中结束,可谓用心良苦。

德胜的物品拍卖会也尤为值得一提。制度规定“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礼品和宴请”,但是每年都有一些客户和友人出于感激和欣赏,给德胜及其员工赠送各种礼品,怎么办呢?德胜的办法是,首先把礼品收受情况以简报形式公之于众,然后把礼品拿到公司内部拍卖会上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全部捐献给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

这样的安排可谓一举多得,既恪守了制度,表达了反腐的决心,杜绝员工的受贿现象;也照顾到了客户的一片心意;员工又能以低于市场价的价位拍得物品,得到实惠;同时,又做了一次慈善,让员工为自己的良知而感到自豪和有社会尊严。这样的设计可谓巧妙!这也能让所有人都充分感受到这是一家“用心”做管理,“用心”做制度的公司!可以说,德胜的制度理性是在充分考虑了人性的基础上建立的,也因为兼顾人性而更加坚实。

来源:本文节选自《组织的逻辑》丛龙峰著,经机械工业出版社授权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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