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瓜斋第99期: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按:本文瓜瓜君撰,瓜豆君校。
诗人写诗,虽笔耕不辍,总不可能每首都是好诗。几年前,我读《顾城的诗》,往往睡着(可能也与读不懂有关)。今年上半年,读《李太白全集》,发现好多意思雷同的诗句,就中以成仙最多,怪不得有“诗仙”名号。现在读谢思炜先生《杜甫集校注》,第一卷是古诗五十首。我的感觉,虽不能确保篇篇精彩,但最多每隔三两首,就会有一首让人眼前一亮,这就是老杜的厉害之处。《赠卫八处士》即一例: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小注:
① 参、商,二十八星宿其中二座,在天空相隔甚远。
② 怡然敬父执:卫八先生的儿女对杜甫行父辈礼。
我最早接触这首诗,是在初中时。语文书上有一篇散文,题目和作者并皆忘记,只记得文中引了“夜雨剪春韭”这句,当时觉得新奇,就记住了。后来长大,读到全诗,最喜欢末二句的点睛: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今天重读,在意全诗每一个字,尤其是里面的烟火气。
前四句“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总写与卫八先生的会面。前两句用比兴手法,参与商,乃古人抬头即见的星空。这是不动声色的以宇宙比况人生。今天的我们,号称飞船探测外太空,而情感的视野呢,也就手机屏幕那么大。三四句点明会面是在晚上,烛光,本来就是古人诗歌中的惯常意象。这两句以第一人称介入,乐府笔法出之。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也是乐府笔法。“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是对衬成句:造访旧友,一半作了鬼;共此烛光,恍惚是何夕。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这几句太妙,太活泼。二十年间,卫八先生生养了一行儿女。身高自然参差不齐,屋里自然安静不得。忽然来了一位父亲的老友,儿女们自是欢喜,先敬礼,再忙着跑前跑后端茶倒酒。“儿女忽成行”,是一种意料之外的惊叹,与上一句的“昔别君未婚”,乃至与再上面的“访旧半为鬼”,皆成对照。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大白话,无限活泼。
这个活泼,其意义不仅仅限于杜甫这首诗。杜甫之前的诗人,正经把平头小孩写进诗里的,恐怕只有陶渊明,他写过一首《责子》,特别好玩: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尽杯中物。
各位爸妈可以释然了,陶渊明的儿子们尚且如此,我们还强求什么。
到了杜甫,可说是保持并发扬了陶渊明的烟火气。我最喜欢他在《北征》里写自己女儿的诗句,那时正值战乱,他好不容易回趟家(不忘在城里给妻子买一些化妆品和丝织品带回家,好男人):
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见耶背面啼,垢腻脚不袜。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粉黛亦解苞,衾裯稍罗列。瘦妻面复光,痴女头自栉。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
写自己最宠的孩子,见了自己都不认得,吓哭了,一双脏脚,没穿袜子。写自己的小痴女,学母亲的样子化妆,整个早上在那涂抹,搞得五颜六色,七七八八。
还有哪位诗人有耐心这样写家常里短?这些生活琐屑,真的有必要用诗写出来吗?我们知道,在文学理论上,先是有《毛诗序》,强调“诗言志”,诗歌要有助于人伦教化。后来陆机作《文赋》,说“诗缘情”,可以看作是对“言志”说的反动。至于怎样个缘情法,大概要看诗人自己的性情了。陶渊明和杜甫,坦诚写诗,把自己日常的尴尬和窘迫抖出来,诗和生活完全同调,这大概就是诗意人生吧。
当然,这个跟今天我们发朋友圈晒自己小孩,不可相提并论。
这种烟火气在杜诗里在在有之。就“墙头”一词,我立刻想到两处:
隔屋唤西家,借问有酒否。墙头过浊醪,展席俯长流。(《夏日李公见访》)
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羌村三首》)
年龄稍大且有农村生活经验的人,读到“墙头”,一定倍感亲切。一堵墙,隔开邻里的私生活,又给互相交流和交往留了方便法门,这是智慧。苏州园林是贵族的智慧,村里的院墙是农民的智慧。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本来就是做饭吃饭,却写成纯诗意,而且不动声色。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家常。这几句接近结尾,写得荡漾,妥妥是二人对酌时该有的节奏,如果和结尾二句连起来读,那种“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感觉分外强烈。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一下子由实到虚,蹈空而去,令人久久不能释怀。类似的结尾方式在杜诗中非常之多,如:
此身饮罢无归处,独立苍茫自咏诗。(《乐游园歌》)
从此具扁舟,弥年逐清景。(《渼陂西南台》)
少壮几时奈老何,向来哀乐何其多。(《渼陂行》)
至此,全诗完成了起承转合,留给读者的,是无尽的惘然。这首诗,初读觉得明白如话,反复吟诵,会发现老杜作诗针脚特别讲究,简直是一位细腻到令人发指的诗人。个中消息,我这笨笔写不好,但又想写,就拉扯出上面几段,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