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思念成疯

今天做饭的时候脚趾碰到了桌角,我才知道是自己走神了,紧咬着牙齿,满脸狰狞,然后把自己逗乐了。

我拿手的地三鲜,甚是下饭,我吃不下两个菜,我想起以前学做饭的时候,我经常把炒土豆丝做成炸薯条,还挺好吃,隔壁小孩都馋哭了。

我们认识在秋天吧,深秋,裹着厚厚的外套,哆哆嗦嗦的拎着早饭,等你从被窝里出来,东北的天确实要冷一些,整个宿舍都在盼着快些开暖气。

对了,我又来到上海了,十七号线开了,从虹桥到青浦只要半个小时,那我也不喜欢这个城市,哼,修条地铁还想留下那么优秀的我。

对了,我离开的时候,收拾出来一条围巾,在盛夏的季节,我开着十七度的空调在屋里围着围巾,我笑着镜子里的傻子,你可真有意思。

晚上我吃的面,西红柿鸡蛋面,细面,我最拿手的,吃的有点撑,我总是拿捏不好量。

后来二狗说,留住一个人,就要留住他的胃。我好像只会做些家常,不会做网红菜,难怪呢,拿可真是可惜,我炖的土鸡可好吃了。

好在门口卖串的大哥还没有走,两罐啤酒一手串,我还记得,我们刚来的时候,大哥总说他是整条奔马路烤串最好的摊子,知道后来我们在这块熟了,才知道,整条奔马路只有这一家烤串摊。

我耐心的掰着脚趾,看着大拇指上的淤青,你再看到,多半不会再心疼了吧。

没事的,我可是个男人,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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