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皇者华.创世先祖》:伏羲原来是夫婿(一)

皇皇者华华夏文明流源史谈第五部  创世先祖

第三章   伏羲原来是夫婿

文|黄饮冰

第一部分:传说中的伏羲、伏羲庙及伏羲与太昊

一、传说中的伏羲和伏羲时代

伏羲是传说中的华夏文明的始祖,被尊为“三皇”之首。

伏羲是我国古籍中记载的最早的王,但这种记载是不对的。因为伏羲出生的时代,社会正处于姓族社会时期,那时还没有国家出现,所以没有所谓的“王”的称号,但那时有氏号。

伏羲与女娲一起,是“女婚男嫁”婚姻制度的创始人。

传说伏羲生于甘肃天水、长于河北新市(新乐)、殁于河南淮阳。《汉书》中说道:“成纪属汉阳郡,汉阳郡即天水郡也。古帝伏羲氏所生之地”。所以,天水历来被称为“羲皇故里”。

伏羲聪慧过人,他根据天地万物的变化,发明创造了八卦,成了中国古文字的发端,也结束了“结绳纪事”的历史。他又结绳为网,用来捕鸟打猎,并教会了人们渔猎的方法,发明了瑟,创作了《驾辨》曲子,他的活动,标志着中华文明的起始。

相传伏羲“人首蛇身”,与其妹女娲成婚,生儿育女,成为华夏族的始祖。他是古代华夏族群的杰出首领。

由于伏羲是蛇身人首,故有“龙的传人”之说。

伏羲的时代,是动物能崇拜的时代,也是人从畏惧动物到驾驭和驯服动物的时代。在人畏惧动物时,族群的族徽都是动物,人们认为自己是某一凶猛动物的后代,尊敬和崇拜此动物以求得此动物的庇护,所以伏羲“人首蛇身”,是明显蛇崇拜的族群。在人不断征服动物和驯化动物的过程中,以方位知识为基础的“八卦文化”诞生了,华夏文化开始形成,在人们的理念中,动物开始变成人,所以在神话中,各种动物就纷纷以人的面目出现在人群中间,扰乱人间的生活。

“伏”就是“人”和“犬”的关系组成的,而“羲”,实质是指动物,而不是象有些学者所认为的是感叹词,所以“伏羲”是人们根据伏羲在驯伏动物方面的贡献所给予他的“氏号”。

伏羲时代,由于大洪水把平原和河谷淹没,人们生活于被海水围困和分割的高地和山头上,种植业失去了发展的空间,刚刚发展起来的农业历史进程被打断,狩猎、采集和渔捕重新成为主业,种植业降到了附属的位置。随着狩猎动物的增多,不少动物被圈养起来。我认为,被驯伏的动物,可能就是狗,被驯养的动物是草食动物。

圈养带来的产业变化就是,畜牧业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所以在后伏羲时代,人群开始了两种变化,一是人群向草原发展,形成了游牧族群,畜牧业壮大成了放牧业;二是人群向河川平原地带发展,形成了农耕族群,畜牧业演变成了农业的副业——家畜养殖业。

无论是动物的放养还是家养,动物的原种来自伏羲时代对动物的圈养和驯化,狗是各种族群最好的朋友和助手。

二、伏羲遗迹——伏羲庙

凫山伏羲庙遗址

伏羲庙,在西部天水,在北部新乐,在中部淮阳,在东部邹城,都有,天水号称伏羲故里,淮阳号称伏羲故都,邹城尽管有伏羲庙存在,目前还没有定位成功。

中国古代的庙,是祭祀祖先的地方——祖庙,后来才演变成祭祀鬼神圣的地方——神庙。为祖先伏羲建庙和为神伏羲建庙,意义是不同的。如果是祭祀伏羲神,祭祀者跟伏羲可能没有关系;如果是祭祀伏羲祖,伏羲庙就一定是其后代所建,跟伏羲有关系。伏羲和伏羲后裔,如果是在祖居地不迁移的话,后裔建立伏羲庙的地方一定就是伏羲的原居地,如果伏羲和其后裔发生了迁移,则建立伏羲庙的地方,就不一定是伏羲的祖居地了。所以伏羲庙所在地与伏羲故里的关系并不明确,由于远古人类往往处于游居状态,其生活地也不可能是唯一的。

天水伏羲庙,始建于明成化十九年至二十年间(1483——1484年),前后历经九次重修,形成规模宏大的建筑群。河南羲皇故都淮阳伏羲庙,建于明英宗正统十三年。与凫山伏羲庙比,两者修建时间,都很晚。

在山东凫(fú)山山脉范围内,有三处规模宏大的伏羲庙,而且都很古老。一在山东省济宁市邹城郭里,一在滕州市大坞的染山,一在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陈庄。三庙呈三角形相对,各距二三十里路。

其中尤以邹城郭里的最为宏大。此庙在凫山东主峰的西麓。伏羲庙始建年代无考,后唐长兴二年(931年)重修时已具有相当规模(有记载的最早的碑刻在后唐长兴二年,是重修的碑刻)。邹城伏羲庙,《邹志》载:“人祖庙,祀伏羲,亘古今存。”。创修时间最晚也应在后唐。

文字记载最早的是微山伏羲庙,在汉代就有记载。微山伏羲庙北依凤凰山,南抱微山湖,始建时间不祥,唐时重修。

山东伏羲庙的重建时间,比羲皇故里的甘肃天水的伏羲庙建筑群和羲皇故都的河南淮阳的伏羲庙建筑群建设的时间早上几个朝代。

由于伏羲女娲与再传人类有关,所以伏羲女娲被称为“人祖爷娘”。从“爷娘庙”的庙名看,山东济宁市凫山山脉范围内,可能是伏羲后裔的祭祀伏羲的地方,其他地方,可能是祭祀伏羲神的地方。

三、伏羲与太昊

1、伏羲的文化符号是“羲”——羊、禾、戈和蛇

远古时代的氏号,有的要用到几个世代,所以氏号一定会反映氏族的种族属性,如同后来给皇帝死后的谥号一样,皇帝的谥号就一定是对皇帝一生的概括和总结。

传说还要跟考古相结合,没有考古支持的传说,仅是传说而已。

伏,从人从犬,是指人对狗的驯服。羲,从“羊”,从“禾”“戈”,从“丂”。“羊”本指羊或羊群,具有图腾地位。“禾”指代庄稼,“戈”是武器,指代护卫。“丂”,我认为“丂”蛇形权杖,实质就是“蛇”。伏羲族群,是以牧羊和农业种植并重的族群。在伏羲的名号中,看不到太阳。伏羲是由牧羊人转化成农业种植的族群,从伏羲之羊,可以肯定伏羲的发源地当在西方天水的大地湾。这与我所说的伏羲母族华胥族群是北迁的华尼人与遗留西部的少量燧人氏融合形成的新族群的理论是一致的。

实际上,炎帝之姜,羌族之羌,都源自“羊”,姓族时代的“羊”就是“姜”,“羌”是被片开的“烤羊”,最早的牧羊人当然是生活于中国北方的燧人氏(华尼安)。北迁到中国西部的华尼人与遗留西部“羊”人(华尼安)混合,在距今8000年以前的大地湾转化成了渔牧农耕族群,开创了远古时期的大地湾文化和仰韶文化,与传说中的伏羲-女娲—神农的生活状态对应,这就是伏羲之羊的来源;遗留于西北草原和山地的“羊”人(华尼安),没有与华尼人融合,依然保持了牧羊生产方式和食烤羊的生活方式,他们沿草原向东发展,在距今5000年以前,在祁连山为中心的区域演变出炎帝姜姓族群,开始与中原发生联系,这就是炎帝姜族的来源。所以从族源上看,伏羲族群带有华尼安(燧人氏)的烙印,但是本质上还是华尼人后裔。而炎帝是原原本本的华尼安人后裔(燧人氏后裔)。

2、太昊的文化符号是“昊”——太阳、鸟和山

太,就是大;昊,就是鸟背负太阳升起和周天飞行,是鸟和太阳并重的族群,其中的鸟是大鸟,而不是红山文化中的小鸟,昊鸟能背负太阳飞行。

伏羲和太昊,从名号上看,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太昊是崇拜太阳和鸟的族群,伏羲是畜牧和种植族群。“昊”在东部大汶口文化考古中,有对应的符号——“鸟-日-山”刻图,没有与伏羲之“羲”对应的刻符。

陶文——昊,鸟-日-山构图

3、伏羲和太昊不是同一人

大汶口文化是太昊文化,仅阳鸟负日刻图就能肯定。但大汶口文化与伏羲建立联系,就有以下困惑:

(1)在中国考古中,只有大汶口人具有拔牙习俗和枕骨人工变形习俗,是独特和唯一的。大汶口人的拔牙习俗和枕骨人工变形的习俗哪里去了?答案是,大汶口人的拔牙习俗和枕骨人工变形的习俗,在环太平洋可以找到,在华夏族群却找不到。只能说明,大汶口人的拔牙习俗和枕骨人工变形的习俗,没有被华夏居民所继承,所以,大汶口人,不是华夏人种的正源。如果伏羲就是太昊,伏羲一直被认为是华夏的人文始祖,那么大汶口人就应该是华夏人种的主要源头,其拔牙习俗和枕骨人工变形的习俗应该被发扬光大才对。历史的现实却正好相反,所以,太昊就不可能是伏羲,大汶口文化就只能是太昊文化,而不能是伏羲文化。

远古称拔牙为“凿齿”,凿齿族群是华夏族驱赶屠杀的对象,帝尧时期,凿齿逃到南方,尧派羿诛杀之:

昆仑虚在其东,虚四方。一曰在岐舌东,为虚四言。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山海经(海外南经)》

有人曰凿齿,羿杀之。——《山海经(大荒南经)》

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淮南子(本经训)》

(2)《盐铁论》说,黄帝杀两昊、蚩尤而为帝,黄帝一直被视作伏羲的后代,伏羲和太昊如果是同一氏号和同一人亦或是同一世系,黄帝杀两昊就是杀自己的祖族,显得不可理喻。

(3)伏羲的事迹中,没有跟太阳和鸟建立联系。

伏羲创造历法、教民渔猎、驯养家畜、烹饪食物、婚嫁仪式、始造书契、发明陶埙、琴瑟乐器、任命官员等,都跟太阳崇拜没有关系;伏羲创立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图腾“龙”,《史记》说伏羲“黄龙体”,也没有说伏羲有太阳图腾。伏羲跟鸟崇拜也没有关系。因为直到汉代,伏羲是蛇身人面。

(4)在先秦著作中,伏羲和太昊的名号是独立的,太昊早,伏羲晚

伏羲的名号出现晚,是不是就说明伏羲不存在呢?也不一定。因为伏羲的出现本身在远古,其后裔可能很弱小,不被新的正统重视。如在商代,就有杞国存在,杞人当然知道自己是夏人的后裔,但商人并不想搞清楚杞是不是夏人的后裔。周人当政,因为周跟夏有关系,周的祖先失去官职是在夏代,在商代时期流落到西陲,所以周就承认夏的存在,因为有夏的存在,周就是华夏正统;尽管有杞国存在,商就不承认夏的存在,因为在商人的眼中,夏不是正统。后人在研究古史时,发现了伏羲,也是很正常的。历史越近越清晰,越远越模糊,被重新发现也较晚,是很正常的。

伏羲文化,与大地湾文化和其后兴起的仰韶文化联系起来,则非常合理——游牧渔猎采集到农耕定居。

(5)太昊以龙纪,伏羲是人首蛇身

《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量文献和考古资料均证明,伏羲“人首蛇躯”,蛇是伏羲氏的图腾。

西水坡蚌塑龙(出土了距今6460±135年前,墓主人头南脚北,喻示面向北方),就是蛇化鳄鱼龙,说明东方的确存在龙崇拜,而且龙是鳄鱼。伏羲之蛇和太昊之龙,没有攀比性。

- 濮阳西水坡45号墓----雷神墓2013年7月2日

第二部分:伏羲与女娲——伏羲者,夫婿也

《世本·作篇》说: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说明伏羲是婚姻之礼的创始人,也说明伏羲的存在,与婚姻有密切的关系。

一、大洪水之前,只有女娲,无伏羲

在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的传说中,伏羲没有发挥作用。

1、女娲补天,没有看到伏羲帮忙,女娲孤独地完成了补天任务。

《淮南子览·览冥训》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鹰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2、女娲造人,同样没有伏羲帮忙,女娲独自完成了造人任务。

《风俗通》记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绳人也”。

二、伏羲女娲兄妹婚配,才有伏羲

伏羲出现于传说,其背景是大洪水。在兄妹成婚的传说中,伏羲和女娲走到一起,结为夫妻,再传华夏人种。

唐人李冗《独异志》说:“昔宇宙初开,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女娲伏羲兄妹成婚的发生时间,不是在“宇宙初开”,应该是在大洪水之时,因为宇宙初开时期,人智未开,人类的繁殖本身就是乱伦的,不会有兄妹之间性关系的耻辱感。既然有耻辱感,就说明人类已经抛弃了群内性关系,以群内性关系为耻辱,并禁止了群内性关系,只是因为大洪水的到来,使女娲族群失去了群外的性伙伴,不得不重新回到群内繁殖的状态,所以女娲伏羲都认为是耻辱,为了再传人类才祈望天命让他们结为夫妇。

三、伏羲出现的历史背景

为什么女娲造人、女娲补天不需要伏羲呢?因为在伏羲出现之前,“神而帝”的女娲早就已经是最高神和最高首领的称号,集神权和君权于一身的女娲无所不能,当然不需要伏羲的存在。

女娲作为强大的母系姓族,如果不是因为洪水巨变,本来没有为自身的繁殖担忧的必要,所以女娲补天、女娲造人,女娲都不需要男性帮忙就能完成,体现的是女性的权威,男性在繁殖中的位置并不重要,甚至连从属地位也没有,因为在性的问题上,主动权掌握在女性手里。

大洪水让女娲姓族的繁殖受到了挑战。因为其他的婚姻族群被洪水毁灭或驱散,唯一幸存下来了女娲族群。在失去了婚配族群和其他的婚配对象之后,女娲姓族被迫要重新回到群内繁殖时代,兄妹成婚无法避免。在女娲族群内部,男性的生殖权被迫引起重视,伏羲作为婚配的一方,出现于历史。大洪水的历史功绩,是带来了男权女权并重的一个历史时期,为男权最终战胜女权提供了机遇。

女娲族群的男女婚配,是在伏羲和女娲的共同安排下完成的,才会有“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和“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之说。

所以伏羲的出现,是大洪水期间女娲姓族完成繁殖使命的需要。

伏羲死后,女娲姓族权力集中于女娲一人,女娲姓族重回女权时代。女娲死后,中国古人进入男权女权并重时代——女婚男嫁时代,后来形成了“后—帝”体制,直到轩辕黄帝时代,后的权力,才集中于帝一人。

也许伏羲女娲这种群内繁殖,只保持了一代的时间,随着洪水退去,被洪水驱散的其他人群,又回到了原居地,女娲姓族的群内繁殖,自行终止。所以历史上,仅有而且唯有女娲伏羲兄妹成婚的传说。

四、伏羲作为夫婿的名号保存下来

在以后的历史中,伏羲仅仅是以祖先的身份与女娲一起得到后裔的祭祀,并没有以伏羲为名号的氏族存在,但伏羲——夫婿却作为一种制度保留下来。传说中“承伏羲之号”的所有氏族,都曾经与女娲氏族建立过婚姻关系,所以“承伏羲之号”并不是继承伏羲的王位,而是承袭伏羲作为女娲丈夫的夫婿之位。男人嫁入女家之后,都被称为“伏羲”。男人在嫁入女家前,都要拜伏羲,伏羲也就逐渐成为了“婚姻之男神”,导致伏羲成为了普遍的文化符号,进入庙宇接受人们的祭祀,与女娲一起,成为“人祖”。

伏羲和女娲建立联系,是因为繁殖需要。在姓族时代,女娲的“呙”,就是女性的生殖器,是女性生殖崇拜的象征,把女性和男性联系起来的,是蛇,蛇的繁殖力很强,具有冬眠特性,冬眠特性被远古时代的人视为“再生”,蛇跟男性的“根”也可以相同,可以说,冬眠代表再生,蛇的繁殖力代表了女性的繁殖力,蛇的形状代表了男性的生殖器,蛇把男性和女性很好地在性上统一起来,伏羲也就是女娲需要的“蛇”,在女权社会,伏羲之蛇也是为女性生殖服务的,所以蛇是女性需要之蛇,蛇不代表男性生殖崇拜,是女性生殖崇拜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讲,伏羲是姓族社会晚期由女娲姓族打造的为女性生殖服务的文化符号,这个文化符号起源于人伏羲,昌盛于神伏羲,并不代表社会性质已经演变成了父系氏族社会。

在姓族社会晚期,伏羲是以夫婿的名号而存在,而不是以伏羲氏族而存在。

女娲姓族后来演变成了有娲氏及有蟜氏,却没有看到伏羲氏族存在,就是因为伏羲死后并没有伏羲氏族存在。因为伏羲演变成了神,所以有伏羲庙存在。伏羲庙是用来祭祀伏羲的。

女权社会有女娲,男权社会有伏羲,这正是女娲姓族或女娲氏族成为华夏母族的秘密所在。

女娲族群以及其支族华胥族群,是一个沿渭水流域从西向东迁徙的族群,最后在中原地区成为主族,是华夏血缘正统。女娲族群是崇拜女娲神的族群,女娲是该族群的最高神,也是该族群的最高首领。华胥是女娲族群之女,华胥生的女儿也叫女娲,华胥之女后来也担任了女娲的职位,成为神君一体的首领。

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原始的伏羲庙,应该是伏羲女娲同在,即爷娘庙。只有伏羲一人接受祭祀的庙,是伏羲地位上升后所建立,是祭祀神伏羲的,而不是祭祀祖伏羲的。

凫山一带的伏羲庙就是爷娘庙,应该是祭祀伏羲祖的;西部的伏羲女娲庙是分立的,应该是祭祀伏羲神的。

祭祀伏羲,也就是祭祀夫婿,是女婚男嫁后,在女性社会形成的双系血缘纪念的需要。

五、与女娲氏族具有姻亲关系者皆承袭伏羲之号

晋代皇甫谧《帝王世纪》,说伏羲的功业有:“继天而王”“作八卦”“造书契”“作瑟三十六弦”“制嫁娶之礼”“取牺牲以供庖厨”等。皇甫谧还说:“女娲氏……承庖牺制度。……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皇甫谧把所有的远古氏族列入伏羲谱系,尽管杂乱,但是,站在与女娲氏建立婚姻关系上来看,则有合理成分,这15氏族,先后都女娲氏族结成夫婿之族,当然就要承袭伏羲之氏号,与女权大族女娲氏族一起,执掌天下。其中就有被历史掩盖的体制——“后-王”体制的痕迹。

在讲述15氏时,因为无法回避女娲的时代是女性姓族社会的事实,又不能否认伏羲为王的传说,所以15氏忽男忽女。对此我有两点理解:一是15氏都是女娲氏的夫婿,跟女娲氏同享治理天下的权力,实行的是“后——王”男女权力共享的体制,并不妨碍女权社会的总性质,所以,15氏都是男性才符合历史。二是忽男忽女的伏羲,是女权男权在不同的世代有轻重的区别,因为伏羲是女娲的哥哥,所以伏羲的权力比女娲大,伏羲死后,女娲的权力就大,在后来,有时候是继任的女娲权力大,也有时候是继任的夫婿权力大,这样理解,也是合理的,那么,15氏中,女的就是继任的女娲,男的就是继任的伏羲,也解释得通,只是15氏中的女性应该归于女娲世系,伏羲世系要减少,总而言之,不与女娲和伏羲之间的夫婿关系相违背,不与女娲伏羲在女娲氏族内部共享权力相违背。

大汶口文化之太昊是否曾经成为了女娲的夫婿之族呢?不能肯定,因为15氏中没有太昊氏,昊英氏尽管有“昊”字,但不是太昊,太昊不可能享受到伏羲的祭祀。

有人说男权的崛起是因为男性在生产中有占有生产工具的便利首先开始了工具的私人占有,不承认男性的崛起跟男性在繁殖中的位置有关,就是唯生产力论的表现。没有男性性地位的确立,私有化也只能是女性为主体的私有化。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女性一直在极力淡化男性在繁殖中的作用,绝不会告诉自己的后代繁殖的真情。华胥“履大迹”而孕,神农母“感神农首而孕”,黄帝母“感北斗”而孕,姜塬“吞玄鸟蛋”而孕,这些母亲都不会告诉后代说其怀孕是跟某男人有关,实际就是要控制生殖权以维系女权社会的稳固。

生殖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在姓族中男性没有直系后代,决定了男性在姓族社会中的从属地位,所以,明确男性在生殖中的地位,是男性崛起的第一步。

在整个姓族社会,伏羲没有直系世系,所有的伏羲,都是因为是女娲的夫婿而晋升为伏羲。所以,伏羲,就是夫婿。

大洪水期间与伏羲成婚的女娲,是人女娲,她是华胥的女儿,后来人女娲继承了女娲神的地位,成为“神而帝”者,人女娲也进入到女娲神系。

大洪水前无伏羲。大洪水期间伏羲以夫婿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伏羲有很多的发明创造,更加巩固了伏羲在女娲姓族内的地位,后世承认伏羲为第一王,就是这个道理。

伏羲之后,凡是被称为“承袭伏羲之号”的氏族,都是女娲氏族的夫婿之族。

六、关于夫婿文化与伏羲

在姓族社会晚期,随着“女主双亲家庭”的普遍建立,“女婚男嫁”的婚姻制度建立起来了,嫁到他姓族的男人被称为夫婿,这就是夫婿文化。夫婿文化,也可以看做是姓族社会向氏族社会过渡期出现的文化。正是这个夫婿文化,让男性开始走到了权力的面前。

夫婿文化演变成伏羲文化,与深入到豫东鲁西的东夏人在距今6800年到6300年在豫东鲁西遭遇到大洪水有关。大洪水中,伏羲成了夫婿中的出类拔萃者,以后人们就把姓族社会晚期已经形成的夫婿之权统称为伏羲之功业,形成了伏羲文化。其实仔细分析,是可以把伏羲文化中的夫婿文化分离出来的。伏羲实际就是作为夫婿的名号被与女娲氏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氏族承袭下来,先后因为与女娲氏建立婚姻关系而承袭伏羲之号的氏族有15个,所以实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伏羲氏族。中国中原古老氏族的中心和根源,在女娲氏及其后裔有喬氏上。所谓的伏羲后裔,实际上就是女娲氏及有喬氏的夫婿之族的后裔。

“神农承庖羲之本”,就是说神农氏族和女娲氏族建立了婚姻关系,神农氏族成为了女娲氏族的夫婿之族,神农氏也就成了伏羲后裔。

少典氏族与女娲氏族世为婚姻,与伏羲的关系是“以奉伏羲之祀”,就是说,少典氏族与女娲氏族建立世代婚姻关系之后,少典敬奉伏羲为祖,同样是承袭了伏羲之号,从而成为伏羲后裔。2013年7月2日

第三部分:少典与伏羲的关系:通过与女娲氏后裔有喬氏建立婚姻关系,少典氏承袭伏羲之号,成伏羲后裔

一、少典氏是女娲后裔有蟜氏的夫婿之族

少典氏是黄人的一个氏族。

黄人本来生活于黄水流域(拉木伦河),距今5000年前后,由东北南迁至河北,距今4800年的时候,经河北东迁到山东昊人地区,又从昊人地区西迁到河南西部和山东东部交界处,黄人中的少典氏与女娲氏建立了婚姻关系。

如山东邹城郭里发现的伏羲庙残碑说:“东迁少典,居于颛臾,以奉伏羲之祀。”,东迁少典氏族的,当然是女娲氏,目的就是奉伏羲之祀,少典成为了伏羲的后裔,而且是男权后裔。可能少典进入中原时,是女娲氏族的丈夫,并世代保持了这种“女婚男嫁”关系,被女娲氏族视作夫婿——伏羲。对于少典氏族来说,通过“认祖归宗”,奉伏羲为祖先,从而建立和保持了与女娲氏族的婚姻关系,成为了中原核心氏族,为黄帝成为中原共主奠定了血脉基础。

王献唐依据《伏羲庙残碑》考证:“少典奉祀伏羲,知为伏羲族裔。”,却没有搞清其中原委。按“民不祀非族”的古俗,少典氏族是伏羲族裔当是肯定的,那么,黄帝是伏羲族裔也就是可以肯定的了,王献唐的结论也没有错。

但是,人类的历史太悠久了,其习俗可以保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不变,但不一定永久不变,所以古俗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古俗,任何风俗,都有一个起源、发展、固守、消亡的规律,而且,不同的族群也可以有相同的习俗,所以以古俗判断族群之间的血缘种族关系,是不可靠的。“民不祀非族”的古俗,其关键是“族群”血统关系,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可能两个族群是不同的两个族群,但是,经过相当长的族群融合后,他们也可以融合成同一个族群,先前不祭祀的先祖,现在就可以作为自己的先祖来祭祀,所以在考虑“民不祀非族”的古俗时,一定要考虑到族群融合的历史。

在考虑到族群融合的历史后,还要看族群融合的历史阶段。姓族社会时期,异族群之间的融合,是在自由状态下的血缘和基因交换的长期的过程中使不同的姓族人群之间产生人种认同,在氏族社会,由于氏族之间的恶性竞争的存在,同姓氏族之间可以以相同的血缘起源获得人种的认同而组合在一起共同对付外来的威胁,但为解决通婚的需要,异姓氏族之间可以结成通婚联盟而获得人种的认同,有相同的崇拜的氏族,也可以融合在一起,所以,在氏族时代,氏族之间的竞争和联合,是长期存在的,正是这种竞争和联合,才促进了原始国家——氏族国家和氏族国家联邦的诞生。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自己的直系先人的祭祀是用“司(守)祀”的(后人说的守孝),而“奉祀”则是“敬奉祭祀”的意思,当然,能够获得“奉祀”的人,也是本族群需要“奉祀”的人,对本族群肯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结合氏族融合的历史,少典氏族和伏羲族群的关系,就是少典氏族以敬奉伏羲为本族群的先祖的方式,加入到伏羲族裔群中成为伏羲族裔群中的一员。这种氏族融合方式,就是“认祖归宗”,即认别族的先祖为自己的先祖、加入到人家的氏族集团中去,成为人家氏族的子氏族。“认祖归宗”方式,一种是两族群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和平加入到强大族群中去,可以取得平等的氏族待遇;另一种是在势力不如人家的情况下,被兼并进入,成为被统治氏族,是一种被奴役的次级氏族。

少典氏族是通过“奉伏羲为祖先”而成为了女娲氏族的夫族,从而使少典氏族在中原取得了立足之地,为神农氏和轩辕氏出现于历史创造了机会。

《帝王世纪》说,“帝庖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蛇身人首,有圣德,为百王先。…….一号黄熊氏”,而黄帝号“有熊”,也是蛇族,有熊也是黄熊,这可能是伏羲族裔和少典氏族能够建立关系的文化基础。

我不能肯定伏羲是黄人,因为历史传说也不支持。那么,无论如何,只要奉伏羲为祖,说少典氏族是伏羲族裔,在文化上,也是说得通的。

从血统起源上讲,少典氏族有自己的起源——源自东北的黄人(黄水流域是其祖居地)。从血统上讲,伏羲是夏人。

二、少典氏的起源——黄帝之典礼官

“典”字的演变

在现代汉语中,盛大的庆祝或纪念活动都称为“典”,如开国大典,国庆60周年庆典,祭祀轩辕黄帝大典,所以“典”不是一般的词汇。

何光岳《炎黄源流史》说:“从典字看,它与册字形象相似。典似乎是以竹册、木椟串在一起的简片,置于祭台上,供祭司、酋长们查看本氏族人员情况和记载祭神过程”。“少典氏可能是最早发明文字的人”,“仓颉发明文字,是刻于陶器上或岩壁上,而少典氏则可能是刻于竹木片上,用藤葛串连起来保存,比苍颉更早。疑仓颉是在少典氏创造文字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和象形化。所以典字被后来衍化为典册、典籍、典常、典型、典范等名词。”。

彭曦也认为少典与典册、文字有关系。他在《试说少典和有蟜》内说:“氏族以少典称谓,当必有其所因之内涵。其中关键是‘典’。”,又云:“有文字才有典有册”。“我以为少典氏族应与创造发明最早文字有关,若无文字的文化内涵,少典之名就成了无源之水,那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

我认为,历史上对于“典”,最有名的是周人对殷商人的评价:“唯殷先人,有典有册”。所以典和册并不是一个东西。典是指在远古时期在祭祀活动中放置记录本氏族成员名字和记载继嗣程序的册子的条台(后世之文案),这个条台就是古代的祭台,这个祭台才是典,一般的条台不能称作典。在祭祀活动中,典是最关键的工具,所以“典”后来代指盛大的典礼活动。

我要指出的是,何光岳所说的“典”实际上就是“册”,我一直认为,仓颉的贡献不仅是造字,而是在黄帝建立氏族国家联邦后,对天下的“纹”和“字”进行了系统划和规范化,即统一了文字,当然,仓颉也造了不少字以弥补文字的欠缺。另外,仓颉的字也不仅仅是“刻于陶器上或岩壁上”,而是很可能写在竹木片上,早期“刻于陶器上或岩壁上”的是契刻符号和图画,它们是华夏文字的萌芽,还不是文字。

典是文字记载的结果,即是彭曦所说的“有文字才有典有册”,也就是说,先有文字,然后才有记载文字的典册,所以,掌握“典”的人,不可能是创造发明最早文字的人,但一定是掌握文字具有文化内涵的人,所以彭曦“若无文字的文化内涵,少典之名就成了无源之水,那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的认识,有充足的道理,少典就是掌握“典”的人,少典不可能发明了文字(其实一个人也发明不了文字,文字是集大成的历史发展的结果),但少典一定是掌握了文字的人,而且是掌握了文字并且具有制作祭祀大典上置于祭台上,供祭司、酋长们查看本氏族人员情况和记载祭神过程的册的权力的人。

能够掌握“典”的人,一定具有某种职务,这个职务在远古时期可能就称作“典”,即典礼官。也可能在远古时期,“典”这个职务分为“太典”和“少典”,“少典”的职责可能是负责“写册”和“制订程序”(秘书的角色),“太典”的职责可能是负责典礼时候的诵读(主持人),最后可能是写和诵合一,少典取代了太典,所以太典就从历史上消失了。

《史记.五帝本纪》《集解》:“谯周曰:黄帝‘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皇甫谧曰‘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索隐》:“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又案:《国语》云‘少典娶有蟜氏女,生黄帝、炎帝’,《秦本纪》云‘颛顼氏之裔孙曰女脩,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大业娶少典氏而生柏翳’。明少典是国号,非人名也。”。可见,轩辕黄帝后,少典也是以一个独立的氏族存在。

我认为,少典作为黄帝管辖下的一个官职职务,总有第一个担任的人,在氏族国家时代,职务家族化是其主要特征,即一个职务长期由一个家族来担任,由于少典的职务一直由某一家族担任,长久后,这个家族就会形成一个新氏族,即以“少典”这个官职为氏族称号的新氏族,这就是历史上的“少典氏”。由于少典氏族杰出的贡献,黄人之帝——黄帝,固定于由少典家族的人担任,少典最终发展成为一个氏族国家也是历史的必然,所以少典首先是一个官职的名称,后来演变成了黄人氏族国家的王族。

所以,有少典氏族存在,则表明少典所在的集团,不是氏族联邦,而是氏族国家或氏族国家联邦,已经进入到原始国家状态。

学者所谓古国,我称之氏族国家。氏族进化成氏族国家,在婚姻上的表现,就是氏族的婚姻主要在氏族内部解决,即氏族内部不再是单一血缘,而是多姓复合血缘(即“氏同而姓不同”,由不同的姓族组成一个新的氏族,这样的新氏族,就是氏族国家。在中国历史上,姓一直起到“以别婚姻的作用”,氏族国家消失后,不少氏族国家的后裔采取以国为姓,形成了中国新的姓氏文化,即姓氏合一,氏也成为了“以别婚姻”的标志)。在职务上的表现就是职务家庭家族化。

这样看来,有少典氏存在,就一定有领导少典氏的国家集团存在,那么黄帝的称号,肯定也是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而存在,不一定要等到轩辕成为天下共主的时候突然出现。所以我有“黄帝乃黄人之帝”的论断。

《史记.五帝本纪》《集解》:“谯周曰:黄帝‘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的说法,是正确的,在轩辕为黄帝前,有熊国就已经存在了。有熊国是由黄人建立的氏族国家,其最高领导人被称为“黄帝”。轩辕在当黄帝的时候,继承了前代有熊黄帝的氏号,后来打出了自己的氏号——轩辕。

黄帝,实为黄人之帝。黄帝可能有多位和多个世系,如黄帝天鼋氏、黄帝有熊氏、黄帝轩辕氏。

天鼋黄帝以寿丘为基地,带领黄人族群,展始了对昊人的战争,天鼋黄帝发明了用鼋甲做盾牌作战的战法,对昊人之战所向披靡。

有熊黄帝向西部发展,在新郑建立有熊国。

轩辕黄帝可能是最后的黄帝,建立了黄帝王朝,轩辕东征两昊及蚩尤,北击炎姜,取代神农为天下共主。黄帝王朝最后一位帝是大禹。

周人自称“我姬氏源自天鼋”,郭沫若认为天鼋就是轩辕,是错误的。周人最讲究的是宗法,怎么会明明知道自己是轩辕之后,却要说是天鼋之后?只能说明,周人是天鼋黄帝的后裔,天鼋是黄帝的一个世系。

三、少典氏族是某一代炎帝和黄帝有熊氏的父族

一是《国语.晋语》四载:“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这是历史上确定少典和黄帝的关系、黄帝和神农的关系的最早的历史记载。可以明确少典氏族是神农氏和轩辕氏的父族,但少典什么时间与有蟜氏建立婚姻关系没有明确说明,所以不能断定炎帝和黄帝是否为兄弟关系。

二是根据宋代罗泌《路史.后纪三》注引《春秋元命苞》记载:“少典妃安登(有蟜氏之女),游于华阳,有神童感之于常羊,生神子,人面龙颜,好耕,是为神农。”,少典妃安登生的是炎帝。少典氏是炎帝父族。

三是根据《帝王世纪》记载:“黄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宝,其先即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世与少典氏婚。”,少典氏是有熊氏父族

这里说明,附宝本人还不是有蟜氏之女,而是附宝的先祖是神农氏母家有蟜氏之女。可见,与安登有婚姻关系的少典和与附宝有婚姻关系的少典,并不是同一人,二者相差了若干代,只是他们同为少典氏族的男人。炎帝的母亲安登是有蟜氏之女,而黄帝的母亲附宝是有蟜氏之后裔。

我要指出的是,以上引述中的炎帝就是炎帝。在我的认识中,神农氏和炎帝是绝然不同的两个族系或种族,神农氏以牛、皇(灯)、华(日)、夏(祖先)、虎为崇拜的族群,此族群一直是母系族群,其首领一直就称作“女娲”(娲的古音可能是wo),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进入父系时代,其首领称为“神农氏”。而炎帝是姜姓列山氏,以羊(姜)、炎(火上烤)为崇拜物,是西北到祁连山至晋北一带的牧羊和种植的山地族群,其首领称为“炎”。

黄人之首领称黄帝,在轩辕取代神农氏为天子后天下共主就称做“黄帝”,炎帝、黄帝不是人名,也不是部族名称,而是首领的称号。神农氏首领称神农,也对外称“皇”,为天子,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天皇”。还有太昊少昊族群,其首领称“昊”,昊就是“飞鸟负日”。

在历史中对于炎帝和神农的记述,主要是神农氏的事迹,炎帝进入中国历史,是在“神农氏世衰”之时,在跟黄帝的几次战争之后,就融合在黄帝的部族中,时间是短暂的,炎帝后裔,以姜姓而存在,最后迁移到东海,成为东海大族,影响中国很久。在神农-黄帝时期,除炎黄之战外,可以不考虑炎帝的影响。即炎黄之战中的炎是炎帝的事迹外,其他历史记载中的炎帝,都实际是神农,一切对农业的贡献,来自神农。神农的文化符号,就是牛,老实巴交的农夫,不事征战。神农氏的后裔,迁移到南方两湖地区。两湖地区也是神农氏祖族的发源地。

神农氏与少典氏没有关系。神农氏祖族从南方两湖地区而来,在豫西与女娲族群相遇,建立鄂婚姻关系。根据女娲族群的婚姻习惯,神农祖族也承袭了伏羲之称号,成为了某一段时期的女娲夫婿之族。

炎帝是少典和女娲结合之后代,炎帝成为姜姓族的首领,可能与“女婚男嫁”的婚姻制度有关。进入中原的炎帝祖族也与女娲氏建立了婚姻关系,所以女娲氏族的男性嫁入到姜族是可能的,而这个生活于女娲氏族的男性正好是少典氏与女娲氏的后代,他嫁入姜姓族成为了姜姓族的某一代炎帝。2013年7月2日

黄饮冰2013年7月2日首发于本人网易博客chutianguke的博客。本文是2009-08-20发于本人网易博客chutianguke的博客的《华夏先古族群——由燧人到神农概述 》一文一部分改写而成。

作者简介:黄饮冰,本名黄祥文,湖北省孝感市肖港镇人,以研究华夏文明起源史为己任,从1989年开始研究华夏起源史,是华夏文明起源史的独立研究者和中国中心论的倡导者。研究成果有《皇皇者华——华夏文明流源史谈》、《中国中心论——中国是世界人种和世界文明的起源中心和传播中心》、《华夏江汉形成说》(题目待定)。黄饮冰在网易、凤凰、新浪均开有博客,在大同思想网、博客中国和一点资信开设黄饮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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