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吓坏直播带货?

都说现在是“网红经济”、“粉丝经济”、“眼球经济”,只要你是网红,有大量的粉丝,你就能产生经济效益,就有人会来找你,或者你自己可以卖东西赚取收益。所以说,“网红经济”是时代的产物。
互联网催生了网红,“网红”产生了经济效益,一切都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销售商品本就是如此,需要不断变更渠道,改变经营方式。从远古以物易物、到以钱换物、到商铺卖物、到平台卖物、到网红卖物。
不管哪种方式,没有谁比谁更好,只是谁更适合时代的发展,谁就能占据更多的市场。“网红经济”是时代的产物,没有对错,只有合不合适。只是,任何事物的发展,必须遵循法律、道德、人性的规则。
假货,是让人深恶痛绝的。不管是曾经的店铺,还是后来的平台,只要卖假货被发现,都会被群起而攻之。由于监管的问题,平台曾经也是假货横行,随着法律的完善,“打假人”的盯梢,平台不断完善,假货不再明目张胆。
作为新型的经济模式“网红经济”,特别是带货直播,由于粉丝的崇拜,对偶像的认可,加上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监管的相对滞后,导致假货出现成为了稀松平常。因为距离及带货的形式不同,维权变得异常艰难。
近一段时间,由于“打假人”的较真,快手知名主播辛巴翻车了,所卖燕窝被证实仅仅只是糖水。紧接着,抖音知名主播罗永浩同样被“打假”。然后,淘宝网红主播李佳琪也没有幸免于难,被曝翻车了。
由于网络直播卖货并非厂家,而是主播与厂家进行合作卖货,能为自己带来可观的利润,这也是应得的。只是,有些人因为粉丝的崇拜,自认为粉丝会为自己买单,对直播的商品少了挑选和调查,自己忘了初心。
因此,直播卖货犹如当年电视购物一样,假货横行,有些粉丝为了追星,承受了买单的痛苦。然而,一些非粉丝的或者有维权意识的粉丝,开始对商品进行维权,进而使得“网络直播”爆雷。
尽管职业“打假人”不能全面覆盖所有网络“直播卖货”,但一出现的“打假”,依然让网红主播们如履薄冰,害怕自己成为被“打假”的对象。因为一旦被“打假人”盯上,很可能让自己失去翻身的机会。
不可否认,不可控的网红主播和参差不齐的直播商品,是直播电商发展道路上的两块巨石。正是因为吃粉丝红利,凭借粉丝的信任,没有品质监控,才导致了直播电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纵观整个直播电商的市场销售,10%的头部主播卖出了80%以上的商品,这也使得许多商家盯上了一些头部主播。在利益的诱惑下,有些主播忘记了初心,对商品也就听之任之。
以假乱真的带货主播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不管是千万级粉丝的流量明星还是网红,在“打假人”眼里,只要你坑了老百姓,就不会放过你,虽然他们会也从打假过程中产生收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作为第三方对产品的监督。
直播带货频频爆雷,还能买吗?从店铺销售到平台销售,从网页购物到直播购物,购买的方式不断变化,但购物的本质却从未改变。从法律角度讲,无论你是网购还是跟着主播剁手,只要你是消费者,对方都是销售者。
所以,你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买到假货都可以进行维权,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这都是消费者的权利,白纸黑字写在法律里,与消费的途径无关。
尽管监管会滞后与新鲜事物,但直播带货的下半场,监管部门也接连发布政策出手管控。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要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民间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叠加政策强监管,都让直播带货行业开始降温,也让“网络主播”们心里七上八下,无原则、无底线“直播卖货”,可能赚钱,但也可能翻车;正常卖货的话,利润可能就没那么可观。
只不过,网购的兴起,使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可能隔着几千里的距离,如果销售者不配合的话,可能维权异常困难。职业“打假人”让维权简单了,是一件好事。只要职业“打假”真正服务到消费者,可以益善有何,同时也能让这个市场更加规范和有序,这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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