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就将工程发包,施工合同有效吗?

施工合同如果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除了解决争议的条款还可以适用外,其他的都得无效了,也就是你约定的各种约束对方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五个字:

那都不是事!

特别是一些造价几千万至上亿的工程,如果是合同无效,将造成你意想不到的重大损失。


【宋波律师解读】

今天给你说说,建设工程中如果发包人的“四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拿到手就将工程发包,是否会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第一,发包人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就发包工程的,施工合同无效;

理由:未取得该两证的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禁止性规定,无此两证,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建筑就是违章建筑,应当拆除,合同的标的物违法,该份合同当然也无效。但,如果在起诉前取得了该两证的,《施工合同》可视为有效。

第二,发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理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当已经有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就已证明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了合法性,至于后续的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仅是程序上的问题,没有此证,并不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当然也就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第三,发包人未取得施工许可,不影响施工合同效力。

理由:施工许可证是住建部门对施工行为的行政管理手段,未办理此证,仅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干预,并不会影响到合同本身的效力,而且也不会影响到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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