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聚味堂食品公司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个人基本要求
第一条 所有人员务必服从上级主管的生产安排,严禁擅自生产或不服从生产安排。
第二条 上下班走员工专用通道,严禁从其它入口随意进出。
第三条 进入车间前必须在更衣消毒间进行着装更换,包括鞋(工鞋)、套(鞋套)、帽(工作帽)和工作服。更换工鞋务必将便鞋按要求整齐摆放在规定区域;佩戴工帽,务必将头发全部盘入帽内;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第四条 进入车间前务必将双手用洗手液搓洗至腕部,并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将手部完全浸泡在手部消毒池中保持30秒,方可进入车间。
第五条 进入车间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车间内严禁大声喧闹,严禁吃东西,严禁吸烟,严禁在车间内接听电话、玩手机游戏、听歌。
第六条 所有车间生产人员严禁配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等装饰物件,严禁化妆、涂口红、涂香水、涂指甲油,严禁穿超短裙、超短裤、拖鞋和赤脚;不得留长指甲(长度不得超过1mm),要勤洗澡、勤洗头、勤换工作服、勤洗工鞋。男员工不得蓄胡须、留长发,不准赤膊操作。
第七条 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车间,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车间,需公司接待或陪同人员配给鞋套、工作帽等相关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生产过程要求
第九条 进入车间后先查看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物料、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严禁擅作主张。
第十条必须通过库管领取包材,严禁擅自领取。如发现包材异常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十一条 由专人开机,正式生产前先试机运行,试机产品要严格挑选。
第十二条 操作员须时刻注意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加强自检。
第十三条 机器装袋人员:净含量符合要求,封口严密,不得有夹料。不合格产品严禁装袋。每日已开包的原料必须当日装袋完毕后才能下班。
第十四条 手工装袋人员:务必戴口罩和手套,及时清理物料中的杂物和次品,小心操作,尽量不要改变物料外观,净含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 打码人员:保持袋内外干净整洁,日期码打在规定的区域且清晰完整。不得有漏码、错码、乱码袋子出现。
第十六条 封口人员:保持封口严密、均匀、平整,边封至少大于7mm。
第十七条 装箱人员:箱内外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口味、日期要保持一致;装箱数量符合要求,发现问题产品及时清理并交回上一道工序。箱外日期必须清晰完整,操作工号按照先封口后装箱的顺序盖章(封口人为第一个数字工号,装箱人为第二个数字工号)。口味标识必须画在相应位置。
第十八条 尾箱的处理:尾箱由包装组组长负责,要求存放得当,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生产各环节的垃圾和废品及时装入规定的垃圾袋,不能乱扔乱丢。
第三章 班后清洁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包装机、封口机、打码机、接料框、盛料桶等每班使用后务必清洁干净。班后首先将机器设备电源关闭。包装机需将进料口、通道及机器外部清扫擦洗干净;打码机需用洗液将喷码区域清洗干净,用抹布擦净外部和操作控制台;封口机需将外部擦洗干净;接料框、盛料桶班后需清洗干净并倒置晾干。
第二十一条 下班后需将地面、窗子、墙面清洁干净。
第二十二条 班后当天所有垃圾和废品等清除到规定地方。
第二十三条 班后清洁完毕后各车间负责人在《班后卫生检查表》上签字,通知品控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法
1、车间员工累计一个月未发现有违反本制度条款的,给予该生产班组整体公开通报表扬1天,领小红旗一面。
2、累计连续三个月未发现有违反本制度条款的,给予该生产班组公开通报表扬3天,领小红旗2面。
3、累计连续半年未发现有违反本制度条款的,给予该班组公开通报表扬5天,领小红旗3面,一次性奖励该车间10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4、全年未发现一例有违反本制度条款的,给予该班组公开通报表扬10天,领小红旗12面,授予该班组为公司优秀班组,一次性奖励该班组3000元,对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提薪、升职等奖励。
第二十五条 惩罚办法
1、凡是违反第一章1-8条,第三章20-23条中任何一条者,给予每条5元罚款,违反多条以此累计,并视其态度可加倍处罚。
2、凡是违反第二章9-19条中任何一条者,根据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①在公司(工厂)内部发现问题并能够内部处理的,给予违反者、班组长及分管领导10-100元罚款,并视其态度可加倍处罚;②产品已经流入市场,并在客户(消费者)中出现投诉,影响较坏,给予违反者、班组长及分管领导100-500元罚款,并视其态度可加倍处罚;③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给予违反者、班组长及分管领导500-1000元罚款,并视其态度可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第二十六条 由分管副厂长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厂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