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族谱、宗谱区别

家谱是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籍。最早的家谱为古代氏族时期的口述家谱,在当时有着“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就是所谓的“亲亲以相及”。

此后,家谱的功能就一直存在着“别”和“离”。但随着时代的推移,社会制度的不同,家谱的功能也在逐渐的发生变化。

周代,是宗法制度形成的时期,“族”本来只是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并没有尊卑主从之别,但进入到社会的阶层之中,便有了“宗”。也就是在亲族之中奉一人为主,主者为尊并享有特权,其死后则由宗子继承。家谱“别亲疏、明统系”的作用完全体现在了阶级尊卑之中。

周代的家谱,是属于以周天子为首的周室宗族,周代家谱所明的统系,是周宗室的帝王统系;所辨的亲疏,是尊卑贵贱的亲疏。周代的家谱,完全是为了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代王朝统治。

两汉时期,世族地主占领重要地位,从而出现“命官以贤,诏爵以功”的现象,君王统治和宗族统治开始出现分离现象,两汉的家谱是为恢复、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政治兴起,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官之选举,必有簿状;家之婚姻,必有谱系。家谱成为政府选官、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依据。并且由于家谱对于人们的社会地位、发展前途、社交圈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家谱造假的现象也开始发生。

宋朝以后,家谱逐渐开始平民化,家谱也逐渐丧失以往的政治能力,家谱的内容也开始广泛丰富起来了。

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家谱

古释:“有夫有妇然后为家。”“家,谓一门之内。”所谓家谱,狭义地讲应是一直系内的本家之谱。汉以前,见之于正史载录的谱牒类书多以“世家”为名,且属王侯大夫及有社会重大影响的人物才具有。

如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等。至汉,以“世本”为书目,专门记录姓氏、世系、居、作。如世本十五篇。至隋,属谱牒的籍名多样,如:家传、家纪、家记、家史、世系、家牒、谱记等。按正史《隋书》载,首先出现在正史载录中有“家谱”冠名一书的为杨氏家谱状并墓记”。隋之后,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等。

按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双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

族谱

古释:“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联属,其旁支别属。”所谓直系与旁系是相对而言,均可上溯为同祖。他们是“共相联属”的,这个“属”,就是这个宗下特定的族众。族众依然是一宗之下,宗之于族,族之于家。宗之下有因分衍或迁徙等形成一个族体,族体之下的基本单位是家,所以冠用“族谱”名的谱牒应是某宗下的一个新开辟的族体。

族谱不是一个完全的宗族谱系,它只记述了这个宗族部分后裔。例:某支迁某地形成一个族体,它的谱系则是族谱。从整体意义上,它构不成一个完整的宗族体系,所以族谱既不同于宗谱也区别于家谱。

宗谱

宗,本义为祖庙。《说文》释:“尊祖庙也。”汉贾谊曰:“流派所出为宗。”又《礼丧服小记》释:“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其概念是一祖之下的后裔划分为不同类型。按“宗”的含义,其实还是一祖之下所有的后裔。至于宗谱则应是同祖之完全谱牒,如缺其一支,或只记其一支均不为宗谱。宗谱必须包含所有的分支,其中的一些分支可能就会包含一些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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