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去世后,这4笔钱一定要领,不然亏大了!
最近退休族一直在问:“听说退休职工去世后要补发20个月的工资,但家中老人去世后却并没有发到这么多,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就来和大伙聊聊这事儿。的确,退休职工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到一笔补贴,但是不能单一的说补几个月工资这么简单。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能领取补助的项目,有四方面:
①丧葬费
②一次性抚恤金
③生活特困补助
④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退还
1、【丧葬费】
指用于安葬的费用,法定的发放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不是用多少报多少,当安葬费用超过补贴费用时,超出部分由家属自己承担。
2、【一次性抚恤金】
是指发放给死者或伤残这家属的费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发放标准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公务员则是发放4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员工去世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则时不统一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比如:山东省和辽宁省是10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重庆市为15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3、【生活特困补助】
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领取的,因此这项补助常常被忽略,各个地区的特困补助标准也不同。
比如山东省最高特困补助为460元/月。
特困补助仅限由死者抚养的无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的亲属申请领取,比如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以及没有养老金的父母等。
4、【养老账户余额退还】
当然,这要看逝者的年龄,如果在逝者去世时,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已经作为养老金领取完了,那家属就没有余额可领取。
如果没有领取完,那么这个余额就可以由继承人申请领取。
到时候亲属一定要致电或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
看完此文后,相关人员家属就可以避免错过一些应该获得的费用、补助、抚恤金、余额退还!
请转给朋友们及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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