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侵犯在先商标权,法院直接判决停止实施专利权
导语:本案青岛中院创新性地在外观设计专利仍然有效的前提下,直接作出了停止实施该外观设计的判决。停止实施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意味着宣告该专利无效,某种程度上讲,这其实违反了我国目前行政与司法二分的体制。但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已经是我国当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方针和政策,本案做法无疑是“司法主导”的完美体现。因此,基于侧重行政而形成的“二分”,势必将随着“司法的主导”而被打破。
云知队案例评述第028期
——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诉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张增见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终18号民事判决书】
一、案情简介
原告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系第3336156号“喜力”商标、第G1005248号“Heineken”商标、第G1181413号“
![](http://pic.ikafan.com/imgp/L3Byb3h5L2h0dHBzL2ltYWdlMTA5LjM2MGRvYy5jbi9Eb3dubG9hZEltZy8yMDIxLzA2LzEwMjIvMjIzOTE5MTU0XzFfMjAyMTA2MTAxMDU1MTg4MzM=.jpg)
”商标、第8098276号“
![](http://pic.ikafan.com/imgp/L3Byb3h5L2h0dHBzL2ltYWdlMTA5LjM2MGRvYy5jbi9Eb3dubG9hZEltZy8yMDIxLzA2LzEwMjIvMjIzOTE5MTU0XzJfMjAyMTA2MTAxMDU1MTg4ODA=.jpg)
”商标、第3310340号“
![](http://pic.ikafan.com/imgp/L3Byb3h5L2h0dHBzL2ltYWdlMTA5LjM2MGRvYy5jbi9Eb3dubG9hZEltZy8yMDIxLzA2LzEwMjIvMjIzOTE5MTU0XzNfMjAyMTA2MTAxMDU1MTg5MjY=.jpg)
”商标、第G1004810号“
![](http://n4.ikafan.com/assetsj/blank.gif)
”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2018年2月28日,被告张增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ZL201830077155.4号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8年5月25日获得授权。该外观设计为啤酒包装盒,仰视图上有啤酒产品图样,以及“HainaK”、“荷兰”字样,主视图上有“中国·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监制”字样。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张增见不得实施侵害原告商标权和字号的ZL201830077155.4号外观设计专利。
二、裁判观点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张增见不得实施侵害原告商标权及字号的ZL201830077155.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生产产品的外包装与外观设计极为近似,且该外观设计中使用了与原告商标近似的标识,如不禁止其使用将会原告的合法权利,故本院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简评
ZL201830077155.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如下,目前该专利已经因为权利人未缴年费而失效。
![](http://n4.ikafan.com/assetsj/blank.gif)
![](http://n4.ikafan.com/assetsj/blank.gif)
![](http://n4.ikafan.com/assetsj/blank.gif)
本案入选2020年青岛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是一起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直接判令停止实施侵害他人外观设计在先权利的创新性案件。(详情请点击:2020年青岛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此种判决方式的创新性在于,本质上法院完全可以避开对于该外观设计是否需要停止实施的判断,在外观设计未被行政程序宣告无效的前提下,只需要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商标权的行为,就可以间接达到令被告停止实施外观设计的效果。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院直接判决停止实施外观设计,实际上也宣告了该外观设计的无效。
因此,就本案涉及的情况而言,从“判决停止实施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至“判决停止实施外观设计”再至“宣告外观设计权无效”,法院正在用实际行动逐步打破我国知识产权中行政与司法二分的体制。按照此趋势,在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冲突中,打破目前只能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传统做法似乎也只是时间问题。更进一步,完全突破行政与司法的二分,在“不得与在先权利产生冲突”作为授权条件之一的商标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中,由侵权法院直接宣告在后权利无效也不是不可能。
供稿:赵刚
编辑|云知队
天册·合伙人罗云律师组建的知识产权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