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要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广大党员要以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从小事、急事、难事抓起,着力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以实际成效来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成效。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仍停留在“处处为自己留名,时时为自己邀功”的层面上,总爱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与以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的使命要求背道而驰。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如果一味为了“政绩”去挖空心思搞“工程”,这样追求政绩的行为只会在人民群众心里留下坏口碑,甚至疏离了干群关系。只有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为工作基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俯下身子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让群众满意,找准自己的位置至关重要,任何时刻领导干部都不应忘了自己的使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立足自身岗位,履行好责任义务,对人民的事业认真负责,积极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把人民眼前的和长期的利益统筹好,踏踏实实沉下心干好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多做实事,才能收获人民群众的认可,自身价值才能得以最大程度实现。
因此,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要着力找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坐不住的责任感和等不得的紧迫感一件一件抓整改、抓落实。要用好党和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让每一项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只有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标准,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把百姓的“烦心事”办成“开心事”,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把群众的“表情包”作为检验工作的“晴雨表”,纾解“痛点”、打通“堵点”、补齐“断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民生问题,才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广大党员为民服务本领的“磨刀石”,也是检验广大党员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为官为政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行中有界。要让群众满意,就要让人民群众当“裁判”、当“考官”,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把脉民心、体察民情、贴近民意,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安排好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只有主动作为、善作善成,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把小事办精致,让群众看得到变化、见得到成效、摸得着幸福,才能在实践实干中赢得民心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