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离婚:比8414亿财产分割更值得关注的,是离婚后的保单要怎么分割
俗话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朋友圈一边是红色炸弹推起的婚礼刷屏,一边是比尔盖茨夫妻离婚冲上热搜。
根据民政统计数据与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从1978年的0.18‰升至2019年的3.36‰,足足增长了17倍。
随着保险在家庭财富配置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离婚时保单如何处理也成为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那么,作为一名专业的保险从业者,当有客户面临离婚,家庭财富配置需要分割时,我们可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保单分割的问题呢?
01
离婚时
什么样的保单需要分割?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
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如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如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退保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
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而言之,以下保险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①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
② 婚前购买,婚后仍在缴费的保险
③ 理财险产生的收益
而以下保险保单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① 婚后父母购买的保险,并指定赠予一方
② 作为父母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③ 婚前购买且婚前缴清保费的保险
④ 婚前进行过资产公证的保险
备注:由于不同国籍、地区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我们仅讨论中国大陆的情况。
0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
具体要怎么分割?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有三种处理方式:
① 协议转让,变更投保人
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投保人保留原有保单,变更后的投保人向转让方支付一半的保单现金价值。
离婚时,建议客户保留这份保单是最理智的选择。
因为保费一般情况下比现金价值高许多,这样不会影响到客户现有的保障,也不会因为退保带来损失。
② 退保,平分现金价值
投保人有退保权,且不需要被保险人同意。这种情况投保人选择退保,则夫妻双方平分现金价值。
这是损失最大的处理方式。
因为首先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如果保单持有时间较短,损失会非常大;
其次,像重疾险等产品,退保后就失去了保障,想要再购买,保费会有所上升。
而且要重新做健康告知,如果身体情况不理想,有可能无法再买到保险,从而失去保障。
③ 一方协议赠送或放弃保单权益
这是在双方知道有保单存在,并且双方配合执行情况下的解决方案。
如果涉及到司法的跨境执行,有一定的难度与成本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