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心曈曈。可能有同学看过这张照片。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英俊男子,眼含笑意,招手示意。他的头发梳地一丝不苟、表情专注而认真。如果不说明他的身份,我们可能会猜测他是律师、医生,或是警察。但实际上,他的名字叫泰德·邦迪(Theodore Robert "Ted" Bundy),是上世纪美国最出名的连环杀手之一。他曾经横跨6个州、杀死超过30人,其中绝大部分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泰德悄悄地杀人、分尸、抛尸、甚至守着尸体过夜,而警察最初却一直没有抓到他。并不是因为警察无能,而是当身处人群中,泰德过得是与杀人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人生:他谈吐不凡,富于幽默感,是名牌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主修过法律、心理学;他有从政背景,曾辅佐州长,也曾以名誉专家的身份参与奥林匹亚预防犯罪委员会;他有一个相爱的女友,还有一群温暖的家人。这样正面的人物,最初一定不会被警察划入嫌疑人范围,加上种种其他因素(后文会讲到),间接导致了泰德的杀手活跃期长达数年。有专家推测,泰德的实际杀人数量可能超过100人。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著名的连环杀人狂泰德·邦迪的双面人生。有关泰德·邦迪的资料十分庞杂混乱,资料之间经常有出入,我在撰文期间尽量以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字数7909)
童年之恶
1946年11月24日,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东北部佛蒙特州伯灵顿市的一个非婚孕妇诊所。他的母亲埃莉诺·露易丝·考威尔(Eleanor Louise Cowell)当时22岁,没有结婚。由于考威尔全家是虔诚的卫理公会派教徒,而非婚生育在教徒看来是不耻的行为,因此母亲埃莉诺把泰德丢在那里就走了。三个月后,埃莉诺的父亲,也就是泰德的外公山姆·考威尔(Sam Cowell)觉得此事不妥。他身为教堂执事,认为有义务将泰德抚养成人,于是想办法通过孤儿院将泰德又领回来了。在泰德的出生证明上,他的名字是劳埃德·马歇尔(Lloyd Marshall),但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谜。埃莉诺家人也曾怀疑泰德是埃莉诺被强奸后生下的孩子。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外公给了泰德自己的姓氏“考威尔”,因此泰德变成了外公的“儿子”,埃莉诺变成了自己儿子的“姐姐”。许多连环杀手的童年充满疮痍,孤独、变态、折磨等因素充斥着他们人生前十几年时光,但泰德并不是:外公外婆对泰德十分溺爱,有求必应;舅舅身为大学音乐老师,熟悉各种乐器,也常在空暇时教导泰德乐理。1952年,埃莉诺带着泰德搬到了华盛顿,在这里认识了后来的丈夫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Johnny Culpeper Bundy),一个老实巴交的厨师。一年后两人正式结了婚,约翰尼也收养了泰德,从此泰德改名为“泰德·邦迪”。虽然之后埃莉诺和约翰尼生了四个孩子,但由于泰德是长子,陪伴身边的时间最长,因此埃莉诺对他格外关照,约翰尼也将他视如己出,可以说泰德的童年是在自由和幸福中度过的。(泰德和继父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但邪恶的萌芽在泰德童年时已经长出触角:表面上他内向、害羞,实际上他对周遭事物有着强烈控制欲,一旦令他不如意他就要毁了它。当时和泰德在一起的玩伴里,一部分孩子家境殷实,另一部分则比较清寒,泰德家就属于后者,加之泰德童年个子比较矮,体力不好,跑步、射击比赛都排末位,在美国的体育至上的文化影响下,泰德并不算受欢迎。可是,小小的泰德当时的愿望是当美国总统,而且他确定自己能做到。这种与现实的巨大反差让他内心充满了愤怒和自卑,所以他要“毁掉这群人”:他在大家经常一起玩耍的森林里挖了一个深坑,里面插满了尖锐的树枝,并在上面盖上一层草垫掩饰,等待有人掉进去——最终一个小女孩坠坑,右腿几乎被树枝劈开。上了中学后,泰德学习成绩优异,相貌也越发英俊。他交到一些朋友,也有女孩主动约他,但都被泰德拒绝了,他说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和女孩相处”。他不喝酒、不跳舞。大家对他的评价普遍是“很阳光、很聪明,只是很害羞”。实际上,泰德的兴趣点正在发生变化:青春期的泰德不是对女孩没兴趣,他只是对正常的约会没兴趣。他在接触了色情、暴力视频后不可自拔,不停在脑中幻想暴力性爱,开始疯狂偷窥女性,并给“偷窥任务”安排了详尽细致的时间表,上面标明了几点至几点哪位女性在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偷窥合适。同时,泰德迷上了盗窃。刚上初中时,泰德会偷一些小物件,后来他开始偷钱包、信用卡,并且盗刷信用卡来买些奢饰品,以维持自己富贵的形象。泰德唯一正常的爱好是下坡滑雪,当然,雪具雪服都是他偷来的,缆车票也是他自己画的。泰德在高中时还偷过汽车,那次他被捕了,进警局被教育了一番。不过按照华盛顿的惯例,当泰德满18岁时这条犯罪记录就被删除掉了。1965年,清清白白、害羞英俊的小伙子泰德来到普吉特海湾大学,学习中文。(泰德的高中毕业照)
初尝爱情
泰德选择中文专业的原因是,他想与众不同。但事实却令他失望:学校生活十分无聊,泰德被迫过着两点一线的日子,除了上课就是睡大觉。 1966年,不甘平庸的泰德转校至名校华盛顿大学,并认识了同校女生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 Brooks)。斯蒂芬妮容貌出众、身材高挑,也喜欢滑雪,还是个富家女。泰德开始追求斯蒂芬妮,两人发展为情侣。(斯蒂芬妮·布鲁克斯)到了大学期间,泰德一改高中时沉默害羞的形象,化身热衷于体育与政治的积极分子,组织多种社团活动。后来据他所说,“只是用全情投入活动来压抑住心里的邪恶欲望”,这一期间的他也想过要正常的生活。第二年,斯蒂芬妮从华盛顿大学毕业了,这时她已经对泰德有点腻烦,她借口要回到旧金山,提出分手。泰德没有答应,他还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的课程,要去旧金山陪她。斯蒂芬妮不得不让他跟去。泰德察觉到了斯蒂芬妮态度的变化。斯蒂芬妮已经毕业,而他还是个学生,所以他迫切地需要社会地位的认证。1968年初,泰德辍学了,他立志要从政。没有学历、没有社会经验,现实狠狠地打了泰德一个耳光:他只能从事低工资的工作,他得到的最好的机会,就是当亚瑟·弗莱彻(Arthur Fletcher,华盛顿州副州长竞选者)的司机和保镖。泰德很努力地做这份工作,受到了弗莱彻的提拔。好景不长,8月份斯蒂芬妮再次提出了分手,并彻底回到旧金山,不再与泰德联系。几乎在同一时期,泰德得知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在家中找到了他的出生证明(另有说法是泰德的堂兄告知他的),发现原来他是“姐姐”的孩子,是父不明的“杂种”。弗莱切在竞选中失败了,泰德连司机这份工作也失去了,为了维持生计只能去当女装售货员。感情、事业、身世的三重打击让泰德接近崩溃。精神病医生多萝西·刘易斯(Dorothy Lewis)后来认定这场危机为“可能是其发展的关键时期”。不过,泰德的帅气长相似乎对销售女装有一定作用,他的营业额很高,提成也不少。有了一些存款后,他辞去女装销售员工作,报了费城天普大学的剧院艺术课程。1969年秋天,他又回到了华盛顿,租了一间公寓,同时打好几份工。公寓房东对泰德的印象很好,有时还会请他喝咖啡。在房东眼里,泰德是个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打几份工也不知疲倦。但其实,泰德早已重操旧业:他房间里的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都是偷来的,打工只是他掩人耳目的道具。1969年末,他在酒吧认识了一位很重要的女性,伊丽莎白·克洛普弗( Elizabeth Kloepfer) ,两人随后开始长达六年的恋情。伊丽莎白来自一个信奉摩门教的富有家庭,24岁,离过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她和斯蒂芬妮性格大相径庭:斯蒂芬妮是个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而伊丽莎白性格安静,在男女关系上是个典型的小女人,因为曾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伊丽莎白很缺乏安全感,爱吃醋。两人很快同居了。(泰德和伊丽莎白)泰德和伊丽莎白的生活却不怎么合拍,他们总会为了生活琐事争吵,有时洗衣做饭这种小事也会吵个不停。争吵时泰德会暴跳如雷;冷静下来后又低头认错、主动做家务(与家暴男的特征倒是很类似)。两人也没有什么共同兴趣,泰德后来说,因为伊丽莎白爱看书,他也跟着看了不少,浪费了他的时间。但是泰德的心理产生一丝微妙的变化,有些心理学家指出,伊丽莎白家境好,而泰德刚得知真实身份不久,他对伊丽莎白可能是嫉妒。泰德在一次争吵中承认他不是什么阳光大学生、也没有在写书(这些都是他追求伊丽莎白时编的谎话),没想到伊丽莎白说,那你继续去读书吧,我可以帮你付学费。这让泰德想发火都没办法。1970年,泰德回到华盛顿大学,就读心理学专业。这时泰德似乎沉浸在扮演一个好人角色:当年他救了一个3岁半的落水儿童;第二年又到西雅图紧急救助诊所做志愿者,负责开导想自杀的人。心理学教授对他十分偏爱,之后在一封推荐信中写道: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学生。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这样一位优秀的毕业生,在几年后就将成为席卷全美的杀人狂。1972年,泰德逐渐又回归政治,为时任州长丹·埃万斯工作。这次他是一名宣传公关,主要负责找到埃万斯竞争对手的言论把柄,并逐一论述攻击。他表现地很出色,有一些媒体会来采访他,他很害羞地说,我只是个小人物。但其实他享受着镁光灯的沐浴。(泰德接受采访)泰德为了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学会了使用假发、假胡须,改变外形。在之后的杀人逃亡期,泰德也常常通过以上方法改变容貌。这一期间,泰德接触过警方,他很惊讶地发现警方办事不力,不仅技术不过关(当年没有检验DNA等技术,文件管理马虎,沟通也不到位,州与州之间的警察几乎零交流)。一个想法快要按压不住——或许他可以杀人、强奸,就像他曾经幻想过的那样,而警察很可能抓不到他。1973年初,泰德凭借埃文斯、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的推荐信又被犹他大学的法学院录取。这时间泰德走向了“人生巅峰”,他决定去找斯蒂芬妮。并不是他对斯蒂芬妮有多么难以忘怀,而是他并不能接受自己被甩,他要报复。这次泰德以成功者的姿态再度出现在斯蒂芬妮面前,两人很快再次坠入爱河。这期间,泰德还在与伊丽莎白交往,并在实习单位约会新的女性。事业、生活上的得心应手让他飘飘然。1974年1月,泰德在和斯蒂芬妮感情浓度最高时,突然从她生活中消失了,不出现,不接电话,就这样甩了斯蒂芬妮。当斯蒂芬妮终于找到他,问他消失的原因,他却冷淡地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泰德之后告诉警察,“我只是为了证明我能得到她”。毒手滋长许多连环杀手第一次犯案都是在人生低谷期,但泰德反之。关于泰德究竟何时开始杀人并没有定论,最早的记录是1974年1月,即他甩掉斯蒂芬妮当月,也有一些资料显示1973年他就开始作案了。1月4日凌晨,泰德带着作案工具,在华盛顿大学附近游荡,寻找目标,最后钻进了18岁的凯伦·斯派克斯(Karen Sparks)的房间。当时凯伦正在熟睡,泰德向她的头部猛击,鲜血四溅,凯伦晕死过去。之后泰德强奸了凯伦,并用异物插入凯伦下体窥阴,最后从窗台离开。泰德全程带着手套,没有留下证据。(凯伦的床)凯伦昏迷了十天,虽然最终苏醒,但是脑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性伤害,记不起任何事情,也无法提供任何线索。这是泰德试图杀人的第一次尝试,他没敢把凯伦带走。但他发现破案几乎不了了之,警察拿他根本没办法,他的胆子大了起来。2月1日晚上,泰德闯入华盛顿大学本科生21岁的琳达·希利(Lynda Ann Healy)房间,殴打她至晕厥,之后将她带回家。泰德先将琳达杀死,头用钢锯割下作纪念,又把身体部分埋在山上。头颅腐败后,泰德将她的头也抛到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