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正的“圣旨”,可能会颠覆你的认知

说起圣旨这玩意,哪怕是对历史没什么兴趣也不怎么熟悉的朋友,差不多也都是这么个印象——宣旨的狗太监趾高气昂的摊开一坨金灿灿的筒状物,然后尖着嗓子念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云云,最终以“钦此”收尾。而接旨的倒霉蛋或幸运儿们则要摆香案、换正装,跪拜在地上听狗太监宣读完毕后,还得高呼“臣接旨”或是“谢主隆恩”,再高举双手毕恭毕敬的接过那坨筒状物……

有考据癖的朋友,完全可以把古装剧当“大家来找茬”的游戏玩

这种早就被各种影视剧灌输给大家的印象,不能说是全盘胡扯,但要从中找出符合史实之处难度还真不小。除此之外,关于圣旨常见的误区还真不少。比如认为圣旨就是出自于皇帝本人的意思表达;比如认为但凡是圣旨就有最高权威性,谁不服就是“抗旨不尊”,轻则降级撤职打屁股,重则砍头抄家夷九族;再比如将皇帝(或者朝廷)各种乱七八糟的政令统称为“圣旨”,那是宋朝以后才有的事。所以在某些影视剧中,不管秦汉隋唐哪怕皇帝传张小纸条都一概称之为圣旨,那就是典型的扯犊子了。

像我们最熟悉的“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其实起源于元朝。当时的皇帝喜欢在圣旨的开头来一句蒙古语“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译成汉文就是“上天眷命”,也可以译作“奉天承运”。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虽然花大力气去胡化以“恢复中华”,但实际上对许多已经根深蒂固的习俗惯例也无能为力,甚至还在自觉不自觉中继承并保持了下来,“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就是其中的一例。不过这句话正确的断句方式应为“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而像今天的影视剧那样断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我翻了一大堆资料后发现好像只有伪满洲国这么干过……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历史上大多数的圣旨,跟影视剧中展现的都不一样

至于把“钦此”安在圣旨的末尾,好像也是朱元璋的首创,反正我在此前的资料中没找着过。不过相较于“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这样泛滥于明清的套话,“钦此”的使用频率并不算太高,比如清朝的圣旨就一般以“布告天下(中外),咸使闻知”收尾。

当然,更重要的误区就在于皇帝与圣旨间的关系。假设那些早就蹲在阴曹地府里搞联谊的古代皇帝们能看到人间的影视剧,发现他们在后人的眼中居然如此牛叉——张张嘴就是金口玉牙,动动笔就能令天下莫不景从,我估计他们的反应要么是哄堂大笑,要么是抱头痛哭。

笑自然是笑如此荒诞不经之事,哭则是因为满腹的心酸与不甘。

毕竟皇帝能当得这么爽的,自古以来也没几个。

拿《册封临川郡公主制书》为例,聊聊一道“圣旨”是咋出炉的。

“圣旨”一词在历史上早已有之,首见于东汉名士蔡邕的《陈政事七要疏》:

“臣伏读圣旨,虽周成遇风,讯诸执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无以或加。”(《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列传第五十下》)

不过这在当时是种非正式且带有马屁性质的称谓。起码在两宋之前,对于打着皇帝的旗号发布的“最高指示”,比较统一的叫法应该是“诏”。

圣旨最早叫诏、制,后来又衍生出了诰、敕、旨、册等不同类型

不过在先秦时期,“诏”混得就有点灰头土脸了,哪怕一个村长招呼村民下地干活,也可以理直气壮的称“诏”。而在当时各诸侯国的老大打算指手画脚一下,则称为“命”或者“令”。等到始皇帝一统天下、创建帝制以后,许多规矩就变得面目全非了。比如说“朕”在此前就是个很普通的自称,《尔雅·释诂》解释为“朕,身也”,相当于“我”的意思。而且无论贫富贵贱都能用,比如屈原在《离骚》的开篇就公然以朕自称(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可是始皇帝就规定这个字为帝王专用,谁再敢乱叫就等着挨刀子吧。

“诏”的命运也是如此。始皇帝宣布改“命”为“制”、“令”为“诏”,而且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 制者,王者之言必为法制也;诏犹告也,告教也。三代无其文,秦汉有也。”(《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三·文部第九》)

也就是说发布比较重大的法令法规、典章制度就叫制书,皇帝日常发号施令用的是诏书。而且始皇帝还将那块著名的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玺,甭管是制书、诏书都得统统盖上这个章。于是在秦汉时期,传国玺上刻着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篆字,就形同1500多年后的“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一样,成了诏(制)书的象征。

不过秦汉毕竟距今太过久远,那时候的诏(制)书到底是咋写的实在是搞不清。不过到了隋唐以后,这就不是问题了。

比如在1973年时于陕西礼泉出土的封临川公主制书石刻,就可以拿来当唐朝“圣旨”的范本:

“门下:第十二女幼挺幽闲,地惟懿戚,锡以汤沐,抑有旧章。可封临川郡公主,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贞观十五年正月十九日

中书令驸马都尉安德郡开国公臣杨师道 宣

兼中书侍郎江陵县开国子臣岑文本 奉

朝散大夫守中书舍人臣马周 行

侍中 阙

兼黄门侍郎清苑县开国男臣(刘)洎

朝请大夫守给事中臣(张)行成等言:

诏书如右,请奉

诏付外施行。谨言。

贞观十五年正月廿日

制可

正月廿日申后都事郭长者受

左司郎中仁师付主爵

尚书令 阙

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师上柱国梁国公玄龄

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申国公在京

光禄大夫尚书上柱国陈国公在京

中大夫守吏部侍郎骑马都尉在京

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左丞护军济南县开国男 皎

告临川郡公主:奉被

诏书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王赡

朝散大夫守主爵郎主 立本 令史魏感

书令史 阙

贞观十五年正月廿日下”

是不是看得有点眼花,那么我就来简单解说一下。

实在找不到清晰的图片,凑合看看吧

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恰逢唐太宗李世民的第12个宝贝闺女李孟姜18岁了。于是也不知道是李老爹还是中书省的官员想起了这码事,便草拟了这道制书,准备册封其为临川公主。于是一个程序严谨、冗长又让人头大的“工作流”就这样被发起了。

首先,别看这道制书有300多字,但实际上正文也就是第一段中的那30来个字。需要注意的是文首的“门下”二字,这是在唐宋时期该类公文的标准开头格式,为啥?因为三省六部制啊——中书省负责起草政令,然后交给门下省审核,批准后交付尚书省执行。在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门下省,因为其有封驳之权。也就是说要是门下省不点头,理论上就是把皇帝气得直蹦高这道文书也必须打回去修改,或者干脆作废:

“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褒美功业,覆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唐六典·卷八·门下省》)

所以门下省的大爷们最好谁都别惹,对他们放尊重点,便在文首老老实实的以“门下”为抬头,表示接受审查的意思。

其次,作为文书起草单位中书省的三巨头——中书令、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也就是起草这道册封文书时担任上述职务的杨师道、岑文本和马周必须签字确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大唐朝的任何一道政令既可以是皇帝亲自起草,也可以是皇帝授意中书省起草,甚至可以是中书省在未知会皇帝的情况下自行起草。

三省六部中,没一个是养闲人的

这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会不会让人担心中书省背着皇帝胡作非为?事实上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无论何人授意,中书省在起草政令之后,都必须先呈送给皇帝过目。像这道制书中第二段的“贞观十五年正月十九日”中,在中书省呈送给皇帝之前日期是必须空着的,李世民要是觉得“正合朕意”,就御笔填上“十九”二字,叫做“画日”。如果他对文书不满意,就可以拒绝填空然后将其打回中书省重新起草。

而中书省偷偷代替皇帝画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大多数情况下倒需要担心皇帝耍赖、画日后又不承认。于是他们要将皇帝画日的文书原件存档,再抄写一份后“三巨头”才肯签字确认,并送交门下省审核。

紧接着就轮到门下省出场了。门下的各位大佬审查了半天,要是觉得这事还算凑合,就依次签名确认,并声明“诏书如右,请奉诏付外施行。谨言”——意思就是门下省没意见,尚书省可以接着干活了。

当然此时的尚书省还是没机会出场,因为门下省需要把文书再一次呈送皇帝御览。如果皇帝还是没啥意见,就写个“可”字,这叫“画可”——看到了吧,除非中书、门下相互勾结而且没人发现举报,否则“假传圣旨”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此后文书再发回门下省,然后门下省有样学样的将皇帝画可的原件存档。抄件上由门下省现任老大刘洎亲自手书“制可”二字,意思是皇帝已经签字同意啦,再耍赖就是小狗……然后这道文书才能正式的被称作“制书”,可以发给尚书省执行了。

现在的公文审批中经常能看到的“圈阅”,其实就是从画日画可中演变来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文中“侍中”后面的那个“阙”字。在大唐朝廷的文书流转过程中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每个环节都不能省略,该签字的一个都跑不了,否则下一个环节可以拒接拒收,“工作流”就跑不下去了。

如果遇到意外情况,比如官位出缺(像大唐朝的尚书令就永远出缺),那么就在该官职后边写下一个“阙”字;比如该签字的官员正在休假无法办公,就写一个“假”字;如果该官员出差在外还是无法签字,就必须写明这家伙此时正在什么地方蹲着。比如在这道制书中尚书省的好几个官员就被标注“在京”——根据史书记载,此时“上将幸洛阳,命皇太子监国,留右仆射高士廉辅之”(《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六·唐纪第十二》),而高士廉此时的官爵恰是“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申国公”,这就跟这道制书所标注的情况是吻合的。

最后,尚书省在收到这份制书后,具体的收文单位和个人也得签字并标明收文日期。然后再把尚书省该签字的头头脑脑一个不拉的签完,这时才轮到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的“宣旨”这个环节。

而李孟姜之所以将册封其为临川公主的制书刻在石头上,除了易于保存以及便于显摆(我瞎说的,在墓室里咋显摆)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很可能并没有这道制书的原件。因为像敕旨、制书这样重要的政令文件都要收回存档,比如这回尚书省的官吏在向李孟姜宣旨完毕后,还得在原件上书写“告临川郡公主:奉被诏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活我干完了,你李孟姜可不能耍赖不承认!

嗯,看来大唐朝的皇室信誉实在是不咋地。只要一涉及到这帮家伙,三省的官员都小心谨慎得要命,该履行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生怕日后会赖到自己头上。

重视程序并严格履行程序,是一个政权文明程度的重要特征

这还没完,剩下的最后一道程序就是将这道制书在尚书省归档,负责的官吏照旧得签字确认并标注归档日期。

所以这道《册封临川郡公主制书》在中书、门下、尚书省均有存档,随时可查。而大唐皇帝陛下手头肯定没有,正主临川公主李孟姜就算能弄到一份,也是抄件,只能拿来显摆,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所以日后要是这父女俩对这件事有任何不满意之处,要指控某个大臣欺君造假,三省都能拿出铁证用实力打脸……

绝大多数的圣旨,可能都不是皇帝的意思表达,而是取决于君臣吵架的结果。

当然,册封个公主不过是件例行公事的常规性工作,所以中书省可以在没知会皇帝的情况下自作主张,门下省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封驳,尚书省就算执行得拖拖拉拉,都算不得什么大事。而李世民和李孟姜这父女俩,自然也不会无聊到拿这么个破事跟三省耍赖。

但要是这位堪称战争狂人的贞观大帝打算御驾亲个征,或是想要撤换个重要的官员,甚至脑袋一热准备变个法、改个制,那么这道“圣旨”想要出炉就绝不可能如此轻易简单了。

况且自唐朝以后的近1500多年间,除了满朝文武都是乖乖听话的奴才的“我大清”,在大多数中原王朝的任何一道政令的出台,程序与上面的那道《册封临川郡公主制书》都大同小异。也就是说,当皇帝的想金口玉牙,想口衔天宪,想言出法随,基本上就是在做梦。

历史上的绝大部分皇帝都做不到言出法随、天下莫不景从

事实上,在历史上的大部分皇帝想要干点啥事,都离不开臣子的配合。否则,弄不好就是“诏令不出宫闱”的结果——皇帝只能指挥指挥自己的后妃、宦官和宫女过过瘾。

是不是觉得有点夸张,其实一点都不夸张:

“本立宣敕示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唐纪第二十》)

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想当年唐高宗李治挂掉以后,武则天以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先是废掉了李显,又立李旦为傀儡,这就引起了宰相刘讳之的不满。一次老刘跟凤阁舍人贾大隐发牢骚,结果被告密,这就引来了武则天的恨意。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武则天找人诬以罪名后,就想把刘讳之抓起来治罪。

可问题在于刘讳之不但位高权重,品德上也让人挑不出毛病。武则天觉得走正规程序发出“懿旨”,结果要么是中书拒绝草诏,要么就是门下予以驳回。于是她干脆也不费这个劲了,就蛮横的写了张小纸条给肃州刺史王本立,让后者直接抓捕刘讳之。

可人家老刘毕竟是个老官僚,早就练成了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不对劲了:没有中书、门下(武则天时代将其改称凤阁和鸾台)的背书,就不能视其为敕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刘讳之坚决不肯奉诏,就是拒捕了。

这里又要说明一下——在唐朝正经的“圣旨”只有7种,即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和敕牒,每一种都必须君臣协商一致、共同背书才具有法律效力。那要是皇帝不想搭理什么中书、门下,抄起笔来就刷刷一通写,再拿出自己的印玺咣咣一顿盖,然后随手抓个人把这份纯手工伪造的公文发出去了可咋办?要是换个人这么干,中书门下早就抡起刀子砍人了。不过鉴于皇帝不太好砍,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只能捏着鼻子忍了,并将这种假冒伪劣的山寨货称之为“谕”。谕这种玩意也就皇帝自个儿当回事,臣子们假装没看着或者干脆当厕纸用,通常情况下皇帝也拿他们没辙。不过要是大臣们觉得皇帝的某次瞎扯淡还扯得有几分道理,也会认真的依次在上面补签自己的名字和印章,于是“谕”就成了“敕”,大家伙都得老老实实的遵照执行。

在影视剧中像“传朕口谕”的台词很常见。在现实中,口谕传出去有没有人听真不好说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像杀人如杀鸡的朱元璋和朱棣父子俩,甭管是敕还是谕,谁敢不乖乖听话就是人头落地的下场。在这一点上武则天也不遑多让——你老刘不是叨逼叨什么谕非敕不顶用吗?那就用抗旨不尊的罪名直接将其赐死了。

不过这么干的风险是很高的,非常容易激化君臣矛盾不说,还会让皇帝的名望受损。因为“程序正义”并非现代才有,大多数的皇帝是不敢承担这样的风险的。毕竟就算爽了一时,日后也得被骂成昏君暴君而遗臭万年。比如说刘讳之虽然被武则天弄死了,可是等到李旦复唐后,立即就给老刘平反昭雪,还追赠为中书令。

而这样繁复、冗长又机械的政令颁布程序最为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限制皇权。

不管叫敕也好、诏也罢,以及其他的如旨、诰、册、檄之类的文书,皇帝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大体就相当于一个人形图章——别看“圣旨”带个圣字,但并不代表着就一定是皇帝的意思表达。毕竟一道政令的发起完全可由中书包办,门下若是反对就可以行使封驳之权,都能让皇帝无法为所欲为。当然,皇帝也有个“一票否决权”,就是拒绝画日或画可,可那样的话弄不好就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啥麻烦?就是君臣进入吵架时间。

说到君臣吵架这码事,那可就全都是眼泪了。而且可能让你想不到的是,还基本都是皇帝在掉眼泪……

皇帝吵不过大臣,被气得死去活来这种事,在历史上很常见

为啥?因为凡是政治体制比较正常、皇帝的精神状态也比较正常的朝代,比如汉、唐、宋、明啥的,皇帝跟大臣吵架基本就没吵赢过。当然我不否认像始皇帝、刘彻、朱元璋、朱棣的脑袋上都可以安上个“吵架之王”的光荣头衔,不过像这样的猛人皇帝史上有过几个?

尤其是科举时代以后,满朝说了算的大臣都是士大夫出身,说他们是一伙的一点都不夸张,所以皇帝经常性陷入被群起而攻之的境地,能吵赢才是见了鬼。所以为了提高吵架的胜率,唐朝的皇帝喜欢用外戚,结果弄成了安史之乱;宋朝的皇帝喜欢挑动文官内斗,结果造成了内斗朝争;明朝的皇帝喜欢用太监,结果阉党一出百病丛生,统统都没个好下场。

所以大部分没那么多想法的皇帝通常都比较理性。政令如果符合自己的心意自然很好,如果不满意,通常也就是挣扎一下。若是挣扎无效,干脆就把眼睛一闭,既然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毕竟君臣相争会造成朝堂不稳,对江山不利。而江山又是自己家的,反正都是皇帝吃亏,还不如凑合凑合得了。

当然,大明朝的朱家皇帝就比较有个性——人家一旦吵不赢要么喜欢砍头,要么就喜欢用宣布罢工的方式表示抗议。在这一点上,我一直怀疑现在的法国人是不是老朱家流落海外的嫡系子孙,证据就是他们都特别的热爱罢工。

比如明神宗朱翊钧。因为身体不好以及在立储问题上跟大臣们达不成一致意见,从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这位皇帝陛下便默默的开始了罢工,而且是不出宫门、不理朝政、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宅得无比坚定和执着。不过朱翊钧可不傻,大明江山是自家的,可不能一任性就不管不顾了。他所采取的办法是以谕代敕,也就是绕开君臣吵架这个环节直接下达“山寨”诏令。而根本逮不着皇帝喷唾沫的大臣们完全没辙,只能拿着鸡毛当令箭,捏着鼻子将谕旨当敕旨来执行(要不然还能咋整)。

朱翊钧堪称是史上最宅的皇帝

朱翊钧一共罢工了将近30年,但大明朝的正经事基本没耽误,比如“三大征”基本就是靠谕旨统统搞定。可这位万历皇帝玩罢工固然是因为懒,但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跟大臣们较劲。所以凡是任免官员的文书一概不批不理,最后导致现任官员在离职或去世后无人顶替,各官署缺员达十之六七,到了公务无法办理的程度。时任内阁大学士沈鲤在致仕前曾哀叹:

“今吏部尚书缺已三年,左都御史亦缺一年,刑、工二部仅以一侍郎兼理,大司马(指兵部尚书)既久在告,而左、右司马(指兵部左、右侍郎)亦未有代匮者,礼部止一侍郎李廷机,今亦在告,户部止有一尚书。盖总计部院堂上官共三十一员,见缺二十四员,其久注门籍者尚不在数内。此犹可为国乎?”(《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九》)

朱翊钧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自然是对国对民大有损害,因此后来有“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明史·卷二十一·本纪第二十一》)的说法。

相比之下,被誉为“百事不会,只会做官家”(《池北偶谈·卷九·谈献五》)的宋仁宗赵祯就聪明得多了。这位在各种史书上以仁慈著称的皇帝,经常以怂包软蛋的形象示之于人——他的大臣们个个奢靡无度,却整天要求皇帝裁减宫中用度。以至于可怜的赵祯连寝具都打上了补丁,晚上饿了想吃顿夜宵都舍不得,最后连内藏库都被大臣们给掏空了。至于吵架,这货好像从来就没赢过,被大臣指着鼻子喷满脸口水简直就是他的日常。

赵祯在位42年,好像从来就没顺心过。但他一没罢工,二没搞对抗,三没消极怠工,只是牢牢把住了两样东西——一是兵权,二是人事。前者不用说,对于后者,42年间宰相换了23人次就是例证。别看那些大臣们在赵祯面前非常嚣张,可是在相位上蹲个两三年就得老老实实的下课,所以这位史上的第一个仁宗皇帝窝囊归窝囊,但是权柄总是把得牢牢的,大宋朝在他的治下也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兴盛期。

没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本事,那干脆就放弃无谓的斗争,这才是皇帝聪明的做法

所以吧,能不能言出法随、颁行天下的圣旨是不是皇帝自个儿的意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毕竟在长达两千年的帝制时代,所谓的君主集权在大多数时间就是个笑话,这也是个无法改变的现实。再说了,事实也证明,历史上绝大多数皇帝的脑袋瓜子其实一点也不比他们的大臣更灵光,所谓的“一句顶一万句”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在数不清的君臣之争中,皇帝吵不赢是常态,而恰恰又是这样的时代,往往是无论君臣还是百姓日子都过得去的时候。

相反,一旦皇帝能独领风骚、能自己搞定圣旨了,往往也就离倒霉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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