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9年X月份确诊了肺癌,现在要报案申请互助。”原来,这位社友在一年前确诊了癌症,但是没有及时向公社报案。而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显示他在公社的账户一切正常,而他所加入的大病互助(康爱大病互助社、抗癌互助社)早在2018年上半年就度过了观察期。也就是说,这位社友如果在确诊疾病之初就报案,是有可能被互助的。
不论互助还是保险,对于报案,都是有时间期限的。为什么要设置报案期限呢?我们都清楚,案件时间拖得越长,材料的补充难度也越大。材料不齐全,案子也很难有结果,社友也不能及时拿到救命钱。设置报案期限,对所有人都公平,也是对所有社友负责。(1)申请人(社员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需要在申请人首次确诊60天内提交申请,如社员身故,其法定继承人应在90天内提出申请。(2)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180天内(如身故:90-18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3)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180天内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受助权利。以上,报案时间上的要求,除了①社员需要做鉴定的情况(以鉴定报告时间为准);②涉及到互助年度报销的互助社(如癌友互助社、百万医保补充互助社等)外,都参考这个时间要求。确诊疾病,肯定需要钱。正常来说,确诊后第一时间联系公社,是非常合理的,这样既能有效加速案件调查时间,也避免了时间拖长而忘记。所以,60天之内报案,时间是充裕的,而且尽早报案,也是最稳妥的。
报案请在手机上安装康爱公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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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社友确诊疾病后,为什么不及时找公社报案呢?小康爱分析下来,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形:就算家庭条件可以,暂时不需要互助这笔钱,那么先申请了,以备后面不时之需。有人说:“当初觉得自己能解决,就不想麻烦你们。”但是现在,社友觉得自己需要钱了,再次报案。话说回来,加入互助,就是为了不时之需,怎么能叫麻烦平台呢?毕竟,只是一味地履行义务,而不去享受权利,那不是互助的本质。互助是权利和义务对等,请一定不要轻易放弃这份权利。
康爱公社是互助平台,每一期患病社友所拿到的康爱金,都来自于其他社友的分摊。所以,每期互助筹款都要进行公示的。所以,平台必须对全体社员负责,做到透明,让社友知道自己所分摊的每一分钱的去处。而【透明】部分的信息,仅限于社员查看了解。
疾病是随机的,我们谁也不能打包票这一辈子就不患病。所以,平心而论,患病首先不是一件不好意思的事情,患病需要钱更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只要符合加入时的健康要求,按时参与分摊,那么最终被互助,拿到这笔应得的钱,心安理得。如果患者家属有对患者隐瞒病情的需要,提前告知公社,公社也会尽量配合,在调查环节尽可能不打扰患者仅与社友沟通即可。
最后,小康爱想说,康爱公社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普通人面对大病医疗费问题时的焦虑,希望以这种抱团的形式,帮助到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