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常见的5种情况,房产究竟归谁?
导语
首先说下婚前买房写名字的问题,很多人在知乎上问婚前男方买房是否应该加女方的名字。
这个需要说明的是,这种问题属于情感问题,加不加名字就看个人意愿了。
当女朋友问你买房加不加她名字的时候,无异于问你她和你老妈谁掉进水里你救谁一样,看似简单,但是回答不好可能就要换一个女朋友了。
然后着重跟大家说的是如何分割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写的男方和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
通常来说,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没有特别说明一般会认定对子女的赠与。一般婚前共同买房会约定房产份额,婚前的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婚前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房产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2、结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男方和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有约定房产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份额,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进行分配。对于父母的出资,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对子女的赠与。
3、结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出首付买房,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首先我们要确定当时因为什么写男方的名字,如果因为限购或者贷款等原因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首付部分原则上应该按照出资进行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4、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过户到女方的名下。
男方婚前的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离婚是不分割的,但是婚后过户到女方名下,我们一般认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原则上来说过户后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分的。
5、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完贷款加上我的名字。
男方婚前买房的出资和还贷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贷款后加名字原则上我们认定为一种赠与行为,所以整套房产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平均分配。至于房子给谁,给哪一方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当然生活中并不只是有这几种情形,但是这几种是大家最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也是我们购房或者加名字时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最后跟大家说一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买房也不易,希望夫妻两人共同珍惜。
top1:中海、万科、华润、绿地等也遭受投诉,精装房质量差如何解决?
top2:房产案件维权实录:借名买房要注意了
top3: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惩罚?
top4:房贷:四种计息方式利息相差很多?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房子的事,就交给我们专业的!
关注我们,阅读身边法律故事!
长按左侧,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