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豆蔻女子遭奸杀,凶手竟是孩子,背后原因,发人深省
明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的一日清早,陈留一户人家传出凄惨的哭声,邻居们闻声赶来,原来这家家主曾平的女儿唤兰被人杀死在屋中,唤兰年仅十三岁,是何人如此歹毒?此时曾平已经哭晕在当场,里正一边让人救醒曾平,一面去衙门报了案。知县况颉去了府城公干,县丞曹晟带差役来到现场。
仵作勘验现场,唤兰赤身露体仰卧炕上,脸色发青,双眼上翻,口微张舌头伸直,双手呈爪状,指甲内有毛发血肉,脖颈有掐痕,下体出血。根据这些状况,仵作断定,唤兰应该是被奸杀,她指甲内的毛发血肉应该是抓伤凶手留下的。差役见唤兰房门的门栓断裂,窗子半开,有蹬踏痕迹,此时曾平已经被人救醒,曹晟传他过来问话。
曾平哭泣着述说情况:他是个小商人,昨日去府城“洪记”杂货铺收账,路上耽误了时间就住在了府城,今日一早就骑着骡子往回赶,因父母妻子早亡,家中只有女儿一人,所以曾平外出都会将院门上锁,他到了家门口,正好碰见孙胜来借东西,就开锁进到院中,呼喊女儿不见动静,情急之下踹开屋门,看到了惨状,孙胜在旁边随声附和,证明曾平所言非虚。
仵作听完曾平的叙述,特意来到窗子跟前,他发现内外窗沿都有轻微踩踏,窗户也有撬动痕迹,断定凶手是从窗户进入的。此时差役已对曾家的其他房间和院墙查验一番,曾平的房间没有翻动痕迹,唤兰的屋中的匣柜也完好无损,看来凶手并不是图财。曹晟又问曾平有没有结交仇家,曾平说自己与人为善,并无仇家。
曹晟对曾平安慰一番,让他处理好女儿的后事,并说衙门一定会找出凶手,给他女儿申冤。曹晟离开前,交代差役对周围邻居进行调查,侧面了解一下曾平的为人,然后就回衙了。经过两日的明察暗访,差役回禀曹晟,说曾平此人不张扬,与左邻右舍和生意伙伴相处都很和睦,并未与人结下仇怨。就在当日傍晚,知县况颉从府城归来,曹晟赶紧将凶案情况禀报于他。
况颉为官严明,次日一早就带差役去了曾平家,他要亲自查验一下现场。况颉发现曾家的院墙非常高,就叫衙门身手最好捕快葛仝试着攀爬一下,结果葛仝试了五六次,才勉强攀了上去,况颉眉头紧锁,然后围着院子转圈,突然被西墙根的那个走水洞吸引住了,便叫来曾平询问。曾平说那是排水的洞,之前家中养的那只大黄狗也是从此洞出入,因这两年没有修补,所以洞口被雨水冲刷地大了一些。
况颉让差役中最瘦小的张恺试一试,看看能不能钻过去,张恺一试就被卡住了,其他人赶紧将他拽了出来。张恺出来时,身上挂着一小块儿碎布,况颉拿起来细细端详,见布料成色不错,应该出自小富之家,普通人是穿不起的。况颉认为凶手可能是一个比张恺还瘦小的男子,应该出身小富之家,根据这一判断,他让张恺等人再次查访,主要是瘦小的男子。
回到县衙后,况颉又叫来葛仝,让他即刻起身去府城的“洪记”杂货铺,询问一下当日曾平到达的时间,他要了解一下,曾平是否有所隐瞒。次日一早葛仝就回来了,他说自己询问了杂货铺洪掌柜,说曾平当日是晌午时分到杂货铺结的账,结完账就走了,洪掌柜还说,府城与曾平有生意来往的也就他们一家,其他的真还不清楚。
况颉听完说道:“看来这个曾平有所隐瞒啊!葛仝,你带上几个谨慎之人,换便装跟踪曾平,看他经常和那些人来往,尤其是晚上。”葛仝领命而去。转眼过了三天,张恺那边的调查没有头绪,因为比他还瘦小的男子真的不好找。第四天中午,葛仝跑来禀报了一个消息,他说昨晚二更时分,曾平偷偷出门,去了城北一户人家,四更后才离开。
葛仝打听后得知,那家家主是个姓杨的寡妇,丈夫李坦生前是个商贩,听说与曾平认识,家中有个十四岁的独子,名叫李四海。“独子、十四岁、孩子……”况颉听完一直嘟囔这几个字,约莫半盏茶后,他从怀中摸出前几天发现的那块碎布,对葛仝说道:“去把杨氏和李四海母子传来,我要问话,同时搜一搜他的衣衫,看看有无和这块布匹配的。”葛仝走后,况颉命人将曾平传来,又叫仵作来衙门待命。
半个时辰后,杨氏母子被带到县衙,葛仝还拿着一件衣衫,衣衫下摆有块儿补丁,补丁的形状与发现的那块碎布吻合,衣衫的布料与和颜色也与那块儿碎布相同。况颉让仵作检查李四海仵作发现李四海的左耳后有抓伤痕迹,已经结疤,挨着左耳的头发还少了一绺儿。况颉大喝一声:“大胆李四海,小小年纪竟奸杀女子,还不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李四海毕竟年纪小,哪里经得起这种质问,哭着招认了罪行,承认唤兰是自己奸杀,跪在一旁的曾平暴怒,冲上去踹了李四海两脚,大骂他畜生不如。况颉一拍惊堂木,怒斥道:“曾平,你以为自己就干净吗?你与杨氏的私情从何时开始,还不招吗?”曾平得知奸情暴露,吓得跪地不停求饶,杨氏羞愧,低头不语。此时的李四海却抬头说道:“大老爷,他们不好意思说,那我来说。”李四海接下来的一番话,也揭开了奸杀案的最初诱因。
原来李坦死后第二年,曾平的妻子也去世了,不久后,曾平与杨氏就私通在一起,那时候李四海十一岁。其实曾平与杨氏二人,一个丧夫,一个亡妻,完全可以光明正大成婚,但二人却各怀心思,杨氏爱惜脸面,但内心却轻佻,典型的“既当婊子又立牌坊”,曾平则不喜欢李四海这个拖油瓶,再者说,对于滥情之人,偷情似乎更刺激,基于这些原因,二人一直偷偷私会。
其实在曾平与杨氏私会不久,李四海就发现了,这小子没有乱讲,而是悄悄在母亲窗下偷听,有时候还偷看。刚开始时,李四海只是觉得好玩儿,但到了十三四岁时,房内的动静和言语刺激了他的男性荷尔蒙,李四海因此早熟,小小年纪就有了男欢女爱的想法。事发当晚,早早从府城归来的曾平又去与杨氏私会。李四海听到激动之处,欲罢不能,他突然想到,曾平的女儿唤兰独自在家,坏心思瞬间涌上心头。
李四海偷偷来到曾平家,围墙太高他爬不上去,看到那个走水洞不小,他试了试竟钻了进去,李四海撬开窗户,爬进屋里奸污了唤兰,唤兰反抗将其抓伤,李四海情急之下掐死了她。杀人后的李四海心中害怕,匆忙钻洞逃走,刮破了衣衫,第二天杨氏询问时,李四海谎称和朋友摔跤,才将衣衫弄得破烂沾土,杨氏没有怀疑,洗干净后缝上了补丁。
李四海讲完这些,众人心中五味杂陈,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竟然如此狠毒,奸杀女子,虽说这与李四海的本性有关,但若杨氏是个贞洁正派的妇人,可能李四海也不会走上这个绝路。得知真相的曾平追悔不已,想不到自己的不自爱,竟然间接害死了女儿,杨氏此时的心境与曾平一样,可惜后悔已经晚了。
况颉以律拟判李四海死刑,曾平与杨氏以通奸罪各判去衣杖责八十,曾平与杨氏被当场行刑,李四海则被关入死牢,卷宗上交刑部审核。曾平与杨氏心中愧疚,又挨了八十板子,回家躺了一个多月就相继去世了,就在二人去世几日后,刑部的最终判决也下发到陈留,李四海被判绞,此案也就此完结。
此案结语:
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深远,孩子是一张白纸,虽然有各自不同的天性,但是在父母的影响下,身上也或多或少都能看到父母的影子,古人讲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
此案中的凶手李四海,他的犯罪绝对与母亲杨氏的影响有直接关系。
通过此案也警示世人,无论你心中藏有多少险恶,也无论你在外面有多狠毒,但在孩子面前,一定要展现你正直的一面,否则祸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