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妒忌心删掉同学志愿——人真的是性本恶吗?
社会上频繁发生这类事件,除了犯案的成本太低外,重要的是怎样建设自我认知,让这类型事件不再发生。
这个事件让我想起了《路西法效应》这本书上的一个有名的实验。
这本书的作者菲利普津巴多在1971年做过一个“斯坦福监狱实验”,实验中的模拟监狱和真实的监狱环境非常相似,作者雇佣了一批身心健康、情绪稳定的大学生做实验,把他们分成两组,一组扮演狱卒,一组扮演犯人,然后这群学生进入“监狱”,进行为期2周的监狱实验,结果却超出大家想象。
扮演“狱卒”的大学生变得残暴不仁,扮演“犯人”的大学生变得非常软弱。最后不得不提前终止实验。那么是什么让身心健康的大学生,那么投入地去“表演”呢?
作为个人受到了环境的影响,接触到权利对自己的好处后,沉迷在狱卒的环境中,当“狱卒”否定一个犯人自身的价值时,就会觉得犯人不配拥有人身的权利,于是进行了施暴的行为。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那个删掉同学志愿的“嫉妒君”,他是生活在怎样的家庭环境之下,让他觉得自己没有价值呢?然后用同样的方式,这种直接粗暴的方式去对待他的同学呢?
其实如果当我们情绪稳定时,我们可以很理性的知道,这个行为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面对这种由情绪控制了自己理智的这位“嫉妒君”来说,他要满足自己的什么需求呢?是不是也是对于权力,对于绝对控制权而迷失了自己呢?从另一方面看,这位成绩优异的同学,是不是也是做了什么不可一世的行为或言语,让“嫉妒君”失去了理智呢?
心理学说:“我们对于感知是主观的。”也就是说,同一个语言或行为,有的人觉得是挑衅,有的人觉得他只是讲真话。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事件有不同的反应。
我记得女儿跟我说过一件事,就是有一次她有一道题不会,于是她去问班上的学霸,得到的回复令到我女儿很生气。那个学霸说只有他会,他的成绩就会一直在上面,所以他不会教任何人,叫我女儿去问老师。
当我们的小朋友从小都生活在这种保守的环境中,对于他们来说毁掉第一名,我就是第一名了。这种扭曲的想法就会变成合理化。
个体心理学家阿德勒说:“每个人都在追求优越感。”但是如果没有遵守道德底线的,盲目地追求优越感,会让我们的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如果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一个开放的环境,我愿意分享我学到的,跟同学们一起研究,一起进步,那么会是一种怎样的成长环境呢?
我总是告诉我的女儿,帮助同学们就是能力的体现。如果我们蔑视他人,看不起比自己成绩差或者家庭环境差的人,不会学习尊重别人,尊重生命,那么这样类似的事情就会用不同的形式来呈现。
它的出现在提醒着我们,是时候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欣欣向荣,开放允许差异,相互尊重,合作共赢。
从家庭氛围做起,从学校做起,当我们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学校都能接纳差异,知道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特点,都鼓励孩子做他自己,鼓励以开放的视角去对待身边的事情,我相信这类事情才能杜绝。
所以这个是一个长期的工程,当有人让你感觉难受时,问问对方:“你还好吗?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那么生气,你愿意说出来吗?我都在这里。”
我们用关心代替以牙还牙,我相信这世界会变得很不一样,世界和我爱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