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00多万买了400多瓶“茅台”,结果悔死
记者:陈瑶通讯员:吕倍思 应玲录
“我被人骗了,买了几百瓶的'茅台’都是假的!损失了100多万!”
近日,永康市民杜先生来到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了解,杜先生今年61岁,系永康本地人,此前一直在贵州省贵阳市工作,去年才回永康。平日里,杜先生就爱喝点白酒,早年在贵阳工作时,就常常在台州女子洪某开的一家烟酒店买酒喝。买得多了,双方也就熟络起来。
2018年下半年,洪某因店面租房到期回到老家温岭。去年11月,洪某向杜先生借钱,想拿手上的一些“茅台”酒作抵押。杜先生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并提出不用抵押,直接将这些酒花钱卖了过来。
杜先生以每瓶2400元的价格,分两次从洪某处共购买了400余瓶“茅台”,总计花费了100余万元。其中一次是去年11月份,开车去台州温岭自取。另一次是今年1月份,由洪某将“茅台”送到了永康高速路口。拿到这些酒后,杜先生一部分用来自己喝和送朋友,一部分藏在了自家地窖里当收藏品。
今年1月底,杜先生和朋友品酒时发现这些“茅台”喝起来味道有点怪,于是联系洪某询问这些酒是否有问题。对此,洪某没有辩驳,而是让杜先生将剩下的酒放好自己喝,也可以退还一部分。
洪某的回答,让杜先生开始怀疑买到了假酒,要求洪某退还酒钱。
经过多次催促,洪某在退还了15万元后就再也没能联系上,杜先生这才选择了报警。
报警后,杜先生将自己从洪某处购买所剩的“茅台”全交到了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帮其联系到贵州省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专门负责鉴定的工作人员,对这批茅台酒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证实洪某存在售假行为后,警方迅速出动,于10月21日11时许在温岭将其抓获。民警还从洪某的家中搜查到276瓶“茅台”,后经鉴定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审讯过程中,洪某如实交代了这些假茅台,都是她从回收礼品的流动摊贩处低价购得。后来由于缺钱,她就抱着侥幸心理,将这批假酒全都卖给了杜先生。
目前,洪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76瓶伪劣“茅台”也已被民警依法扣押,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