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数理辨(三)
通过以上两篇介绍可以看到,先民认识之初的“卦”、“五行”和“干支”,主要为“象数”而发挥,以“象数”为本。对于“卦”、“五行”、“干支”的认识还很初级,没有上升至变化、生克、阴阳气互相作用的“理学”的层面,或者说还不成熟。(《皇帝内经》之阴阳五行理论,成熟严谨。有言成书于上古三皇时期,此说实不足取。多成于西汉时期)直至周时期,阳伯甫提出:“天地之气,不失其序,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以及同时期形成的“五材学说“该当为将“象数”上升到“理学”的层面之标志。
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结论。先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首先认识到事物的存在性,那便是象数,以之为基础而发明了“卦”、“五行”以及“干支”的为本的象数系统;又通过观察总结其变化,在以“卦”、“五行”和“干支”的象数系统上构造了描述其衍变和衍变规则的体系,用“阴阳”和“气”来描述,也就是“理学”的体系。至此,先民的认识体系雏形便基本具备了。
因此,与其说象数理发挥于易学,不如说成熟的易学体系源于先民的朴素认识—象数更为恰当。至少以历史时间顺序而言,理当如此。这时候,比较成熟的一个象数的体系著作便应运而生,那就是《周易》。
《周易.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上文言到,伏羲画卦以象天地万物即时此处之“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乃指文王重三画卦为六画卦,亦是《周易》之始。
八卦以象为本,重在于象而不在于变;而六画之卦,重在于研究和描述事物衍变的过程和规则。故而《周易.系辞》有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爻者、效也,言乎变者也。又云,“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这几句话较为难解,但其意至要。即便今天看来,也可以说为易学的实践应用分析指明了诸多方向。通俗些来讲,三画卦、也就是八卦讲得是自然界的事物的存在;而六画的卦通过“爻”的变化来模拟这些事物的变化规则。譬如,一坐山是什么形状,高度多少。可以用三画的艮卦以及干支表示其形象及数量,这便是卦的象和数。若干年后,这座山变矮了或者变成了平原。因为其质为土,五行之间的生克便是其衍变的原因了,风(木)散土,水荡土。这个过程以及这个变化产生的原因是从六画的卦上来表达的。同样,以五行之象论,一座山,其形尖为火,形方为木,圆则为金,波则为水,横而势重则为土,这便是它的五行之象,是非常辩证而严谨的认识。
我们常说到的易学的概念大致有四:易学、易经、周易、大易。多有学者混淆,实质它们的意思还是有区别的。易经指的是三易之总称,也就是《连山》、《归藏》、《周易》的总称;周易自然就是《周易》了;大易亦指《周易》;易学则是泛指对三易的研究和发挥,甚至更宽的外延。
三易之《连山》、《归藏》、成书于上古三皇之时,分别为夏商时期所用,已散佚不见;而《周易》则成于西周文王。最初均为卜筮之用。这是目前学术界较为普遍的说法,然亦未定论。但是依《周礼》所载:“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一曰《归藏》,一曰《周易》”,可见不论出于何时何人,历史上是存在过的。(三易作为卜筮之用,《连山》、《归藏》占七八、《周易》占九六,此为唯一界限.后有好事者,穿凿附会,妄言得《连山》、《归藏》之说,实仍为《周易》。)
《周易》之书,可分为两大部分。即《经》和《传》,《经》包括了64卦和384爻和“卦名”、“卦象”“卦辞”“爻辞‘’。为本经原有,多认为是卜筮之辞,属于象数范畴。而《传》又名《十翼》,传为孔子所做。属于理学范畴。
春秋之后,象数学的发展仅在西汉有所发展。以孟喜、焦赣、京房为代表人物,现存两部象数学著作《焦氏易林》和《京氏易传》。主要是以客观实践的方法,将天文、历法、阴阳气、五行、干支等早期象数学的元素都纳入《周易》卦爻之中,并创立《京氏易》八宫卦为序,全以象数解易,与《十翼》之理学决然不同。汉易象数的本源是客观唯物的。目的在于认识、推演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之发展变化以及其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并力图以此进行改造和改善。这无疑反应了象数的科学性和科学为人类服务的主旨,也可以说是中国本土自然科学发展的一个巅峰。
汉易象数之后,中国可谓再无象数学之发展,其后偶有发挥,已经无关宏旨。中国古代自然科学迟滞不前的原因在此已埋下了伏笔。